《道德经》的不同版本
(一)《道德经》的不同版本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文》和《老子五千文》,由中国古代道家思想的创始人老子所撰。《道德经》分上、下两篇,上篇是《道经》,下篇是《德经》,共81章。《道德经》虽然只有五千文,人们却不容易读懂,从古至今,各个年代、各种身份的人一直为其作注,所以《道德经》有多种多样的版本流传于世,差别也很大。了解《道德经》,首先要知道它的版本。《道德经》的版本主要有通行本、帛书本和竹简本。这些版本有许多不同点,风格也各异,却恰恰印证了《道德经》对时代、社会与人生的影响力。接触不同的版本,有利于认识《道德经》的原貌,有利于进一步了解老子及其思想。
自汉景帝起,此书被尊为《道德经》;之前,一直被称为《老子》。韩非抽取了他认为《老子》中最有价值的章节,进行注解与阐释,形成《韩非子》中的《解老》与《喻老》两篇。《解老》重在阐释义理,《喻老》重在陈述史实,它们关注了老子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使抽象的《道德经》有了具体可感的呈现,也体现了法家与道家思想的融合。
王弼注本《道德经》
汉晋时期,《道德经》的注本主要有河上公本、严遵本和王弼本。《老子河上公章句》是西汉时期道家的学术著作,却为早期道教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后来通行于道教中。河上公本的特点是简明清晰,致力于《老子》的义理解释,注重养生思想与治国之道,深入浅出,语言朴实,是平民百姓喜爱的读本,也是养生之士、术数之士喜爱的读本。
在《老子河上公章句》之后,严遵著有《<老子>归》,又称《道德指归论》,这也是一部全面阐释《老子》各章宗旨的重要著作,其特点是抽象深邃、言简意赅,在汉朝、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影响较大,尤其对魏晋玄学产生一定的影响,宋代之后只存前7卷。
王弼(226—249年)是正始玄学的领衔人物之一,他24岁英年早逝,却天才卓出,留下著作《老子道德经注》。历史上,由于《道德经》原文逸散,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一直被视作《道德经》的正典,直到今天还被视作通行本的一种。王弼本以《道经》为上篇,以《德经》为下篇,共81章,有着完整的体系。它语言精练,表达生动,深受文人青睐,也深受学术界重视。陈鼓应先生在《老子今注今译》一书中指出,王弼的注堪称“古注中第一流的作品”。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老子王弼注》中认为:
王弼注本《老子》词气鬯舒,文理最胜,行世亦最广。
作为《老子》的通行本,汉代河上公本与曹魏王弼本是20世纪中期以前流传最广的古本,它们各有特色,取长补短,并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一定的趋同性。
此外,还有两种重要版本,一是帛书本,二是竹简本。
1973年马王堆出土的《老子》帛书
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了《老子》帛书甲本和乙本,简称帛书本。《老子》甲本抄写的年代,最晚可能在汉高祖时期。《老子》乙本避讳汉高祖刘邦,把“邦”字改为“国”字,抄写的年代可能在汉惠帝或吕后时期。甲本和乙本可能是西汉初年不同时期对《老子》的抄写版本。帛书甲本和乙本距今已2000多年,比王弼本早400多年,是《老子》较早的版本。与通行本相比,帛书甲本和乙本都不称经,都是“德”篇在前,“道”篇在后,没有划分章节,还有不少缺字。帛书本《老子》与通行本的风貌截然不同,引起了学术界对《道德经》新的研究热潮。
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老子》甲、乙、丙三组竹简写本,简称竹简本或简本。其中,甲组39枚,乙组18枚,丙组14枚,每一组都有缺简或文字缺失的情况,学术界一般将每一组视为独立的整体进行研究,每一组都有突出的中心内容。竹简本《老子》甲、乙、丙三组竹简共有1741字,约是通行本《老子》字数的三分之一。其中,甲组风格比较接近《老子》原本,丙组风格比较接近帛书本与王弼本。竹简本《老子》抄写成书的时间约在战国中期偏晚,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老子》手抄本,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与帛书本、通行本都有很大差别。竹简本《老子》对人们重新认识老子及其思想,对于校勘多种版本的《老子》,都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郭店竹简本《老子》
学者会根据帛书本、竹简本不断修订通行本,如王弼本;也会直接推崇帛书本或竹简本。事实上,不论哪个版本,人们更希望了解《道德经》思想原貌,更希望通过《道德经》进一步了解老子的思想。相比较而言:第一,竹简本比帛书本在时间上形成更早,与通行本相比,二者更为相近。竹简本更为接近《老子》原本,其思想文化价值是不容忽视的。第二,竹简本不是《老子》的完整抄本,对辩证法、社会治理思想等少有论及;通行本则比较完整,比较有体系,比较通顺,有利于人们全面了解老子的思想,十分适用于初学者。第三,通行本历经时间的洗礼,为后人不断整理,在不失老子原意的情况下,更方便现代人开展阅读。
本书采用王弼的注本,原文的引用、精华语段及注释部分,都是依据王弼本。至于原文字句、标点的改动,则主要依据帛书《老子》,此外,还参照了竹简本《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