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神奇的“道”》
(一)神奇的“道”
“道”是老子勉强命名的一个概念,我们从“道”的玄妙、“道”是有和无的统一、“道为天下母”、“道法自然”四个方面来认识《道德经》神奇的“道”。
1.“道”的玄妙。
为什么叫做“道”?怎么去认识“道”?“道”有哪些功能?人们对“道”认知往往是模糊的。对于“道”,人们想去描述它、定义它,可又觉得十分困难。“道”不可捉摸,无法言说,是十分玄妙的。《道德经》的开篇即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一章)
那么“道”的名字从哪里来的呢?
在老子看来,有一种混沌状态的东西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存在了,人们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状,它独立长存而不改变,循环运行而不衰竭,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本源。对于这种东西,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称它为“道”,再勉强形容它,叫做“大”。“道”本不可名,只是老子为了方便人们认识它,给它勉强起的一个名字。这是老子为探究浩瀚宇宙的奥秘所做的深刻思考。
那么,“道”到底是什么样子呢?老子认为,“道”无色无象、无声无息,人们往往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它没有形状,不可形容,无法追随。“道”是超越现象界的一个和谐整体,人们的感觉难以感知,人们的理性也难以体认。
《道德经》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道德经》二十一章)
道是恍恍惚惚的,虽然恍恍惚惚,却有一定迹象,是真实的存在。这种恍惚,使“道”充满了神秘性,如何才能进一步认识、把握这令人好奇的恍惚之“道”呢?人们可以通过“无”和“有”来体认“道”,这两者自身都是幽深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无”和“有”是探究一切奥妙的门径,而“道”正是那无限奥妙的根源。“道”并非来自虚无,也不是具体实物,它的存在使万物的产生、运动、发展、消亡呈现自然、圆满的状态,这是非常神奇的力量。
“道”是老子哲学的基本概念,也是最高范畴。陈鼓应在《老子今注今译》一书中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认识“道”:一是构成世界的实体;二是创造宇宙的动力;三是促使万物运动的规律;四是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道”虽然玄妙,却是无所不在、生生不息的;它淡而无味,却亲切无比,“道”就是这样不可思议。
2.“道”是有和无的统一。
《道德经》认为,“道”是“有”和“无”的统一。认识“有”和“无”,有必要了解一组哲学概念——形而上与形而下。形而上探讨的对象是宇宙的本原、事物的本质等,超越了知识积累、经验积累和感官感受,有抽象的特点;形而下探讨的对象是宇宙本原衍生、演变来的、运动着的具体事物,有具体的特点。“有”、“无”在《道德经》中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种是形而上层面的,指“道”作为世界的本体所拥有的两种状态,“有”是有形质,“无”是无形质;从无形质到有形质,是“道”发展的过程。第二种是形而下层面的,指世俗世界的万事万物的,“有”是指实物自身,“无”指空虚、中空,由于“无”的存在,“有”才能发挥作用。
对于第一层面的含义,老子强调:“道”是从“无”生“有”,“无”和“有”都是“道”的存在形态。《道德经》有言: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一章)
即“无”是形成天地的本始,“有”是创生万物的根源。“无”不是什么也没有,而是指“道”的无形质。老子用“无”凸显“道”的无形,强调“道”不是人的感官判断所能及,“无”来自老子对“有”的体认、想象或推论。“有”不是指具体的万物,而是指“道”的有形质,有形质是人的感官可以判断的,能使“道”落于世俗世界。实际上,“无”看似没有、虚空,却蕴藏了无限的生机和无穷的力量,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中,酝酿了“有”的存在,如此,“道”不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有了落于人间的形态。
《道德经》又有言: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四十章)
老子认为,天下万物是从“有”生成的,“有”是从“无”生成的。在生成论的层面,“有”就是指“道”的有形质,可是,在有形质产生之前,一直往前追溯,是什么呢?那就是“无”,即“道”的无形质。当然,从无形质到有形质不是瞬间形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过程,也可称为一种混沌的状态。在老子看来,“道”是“有”和“无”的统一,两者密不可分。春秋时期,老子解释万物生成的理论,已经超越了当时流行的五行说,提出了形而上的概念“道”“有”“无”。那么,什么是五行说?五行说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发展过程?《道德经》中的万物生成论又是如何超越五行说的呢?
早在西周时期,流行五材说。周幽王九年(公元前773年),太史伯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五材说把水、火、金、木、土看作人们赖以生存的五种材料,而不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国语》强调“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国语·周语下》),“地五”就是指五行,已上升到自然规律的高度,有一定的哲学意义。公元前6世纪末,五行说被推广到社会各个方面,如“五味”“五色”“五声”等。后来,金、木、水、火、土被视为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基本元素,并被赋予独特的性质,如: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尚书·洪范》)
五行说发展的同时,阴阳说也十分流行。早在夏朝,阴阳说就已经形成,阴阳说认为,相对立的阴气和阳气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源泉,阴阳相合,形成万物,使万物生长。西周末年,阴阳说流行起来,人们认为,阴气下降,阳气上升,阴气和阳气相互交感,产生了天地、四季和万物等自然现象。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几乎都把阴阳二气视作自然界相互对立的力量,而且,人们逐渐把阴阳说与五行说结合起来,形成阴阳五行说。
不论是五行说、阴阳说,还是阴阳五行说,都是中国古人对宇宙万物本原的猜测、思考和探索。当科学还无法解释这个问题时,人们试图把宇宙万物的多样性归结为五种物质和阴阳二气,体现了朴素的唯物主义。当老子把宇宙万物的本原归结为“道”“有”“无”时,其万物生成论已超越五行说,标志着人类抽象思维能力的突破性进展。
由于“道”“有”“无”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具体事物,具备了形而上的特色,使老子的万物生成论自成体系,所以,《道德经》既充满神秘感,又解决了人们对宇宙万物产生过程的困惑。同时,“道”“有”“无”这些概念与超自然力无关,也不是主观精神的代表。在国外一片崇尚上帝、鬼神的呼声中,老子的万物生成论既体现了无神论思想,也表达了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是难能可贵的。从这一角度而言,《道德经》走在时代前沿,有思想的进步,也有科学的精神。
对于第二层面的含义,老子认为“有无相生”(《道德经》二章),即“有”和“无”虽相互对立,却又相互生成。“有”“无”是就现实世间而言的,“有”是指具体的实物;“无”是指虚空、中空等,是与实物相对的无形的体现。比如房屋,需要留有很大空间和一些门窗,人们才能顺利居住。房屋就是“有”,空间和门窗就是“无”;“有”给人便利,“无”使“有”的作用顺利发挥。正如老子所言: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十一章)
“有”和“无”看似对立,实则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由上可知,虽然“有”“无”是紧密联系的,但在形而上层面与形而下层面的含义却不同。老子更为关注第一层面的含义,强调“道”从无形质落入有形质的过程。
3.“道”为天下母。
宇宙万物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直到今天,我们还会一直追问、探究下去,那么,在2000多年前,老子又是如何思考、分析这个问题的呢?老子认为,“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本源,“道”的运动、变化产生了天地万物。
《道德经》中,关于万物的生成,最经典的一句话是: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四十二章)
“道”就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本源,它独一无二,没有对待。它并不是直接产生了天地万物,而是经历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少到多的演变过程。
这里面出现了几个数字,简单而又令人好奇,它到底是指什么?《易传》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上》),即阴、阳是对立而又互相转化的关系,这就是“道”。在《道德经》中,阴、阳就是老子万物生成论中的“二”,那么,阴、阳二气形成之前的混沌之气则是“一”,“一”虽混沌未分,却蕴含了阴、阳二气,它们正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阴、阳二气交合,相互激荡,形成和气,即“三”,这种和气创生了万物。
万物产生的本源是“道”,老子以“道”为“天下母”。《道德经》说: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道德经》五十二章)
其中,“始”是指“道”,“母”是指本源。在老子看来,天下万物不是本来就有的,而是由“道”生成的,“道”就是产生万物的本始,这个本始被视作宇宙万物的本源。本源与万物就好比母子关系,本源是母亲,万物是孩子。如果知道这个本源,就能认识万物;如果认识了万物,也就能领悟万物的本源,这样,就有利于把握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从更高的境界体认万物,并获得来自母体的天然的安全感。万物是多种多样的,又是生灭变化的,所以,认识“道”是万物的本源十分重要。
4.道法自然。
“道”产生万物却不居功自傲,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在万物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道”如此关键,却完全顺任自然,没有丝毫的目的性、控制欲与占有欲,保障了万物生成的自发性与自由性。自然是“道”最重要的特点,也是老子哲学思想最闪光的部分。
《道德经》中的一句名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
表达了“道”的这个特点。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自然而然。宇宙间的“四大”——“人”、“地”、“天”、“道”,范围在一级级扩大,而“道”却自然而然,这是万物生长最淳朴、最可贵的境界。有人把“道法自然”理解成“道”效法自然界,此说不符合老子本意。“道”本来如此,它不需要去效法什么;自然也不是指自然界。自然就是遵从事物发展的规律、纯任自然、万物自己如此的意思,充满自在、自由的气息。
不论是自然,还是社会、生活、人生,都有各自运行的规律;“道”既是万物产生的本源,也是对这些规律的总称,它无所不在,并真实存在。老子的“道”既指天道,也指人道。如上文所述,人道要效法天道,所以,对统治者而言,“希言自然”(《道德经》二十三章)。“希言”就是少发政令,就是无为之治;“希言”才会不扰民,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自由的环境,让老百姓自我发展,从而各安其所,各安其事,各取所需,各得其乐;“希言”才是合于自然的,是“道法自然”在社会领域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