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修身)》原文、译文、点评
第十六章(修身)
致虚极①,守静笃②。
万物并作③,吾以观复④。
夫物芸芸⑤,各归其根。归根曰“静”⑥,静曰“复命”⑦。复命曰“常”⑧,知常曰“明”⑨,不知“常”,妄作凶⑩。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 释
①致虚极:使心灵达到空虚无欲的极点。
②守静笃:坚守清静无为的生活。
③并作:一起生长。
④观复:观察循环往复的规律。
⑤芸芸:纷繁茂盛。
⑥归根:回归根本。
⑦复命:复归生命的本性。司马光《道德真经论》曰:“物出于无,复归于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⑧常: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不变的规律。
⑨明:指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规律。
⑩妄作凶:违反规律而做出凶险之事。司马光《道德真经论》曰:“违理而动。”明太祖《大明太祖高皇帝御注道德真经》曰:“若或不知常,不知序,妄为则凶矣。”
容:宽容、包容。
公:公正、公平。
全:全面,周到。
天:天地自然。
没身不殆:终身不会有危险。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曰:“殆近凶,几近吉,不殆则无妄作之凶,非知常者无与。”
译 文
使心灵达到空虚无欲的极点,坚守清静无为的生活。
万物一起生长,我来观察其中循环往复的规律。
万物纷繁众多,各自回归其根本。回归到根本叫作“静”,静叫作“复命”(复归生命的本性)。复归生命的本性叫作“常”(自然规律),认识和把握了自然规律叫作“明”,不认识和把握“常”,就会违反规律而做出凶险的事。
认识并把握“常”就能包容,能包容就能公正,能公正就能周全,能周全就能符合天地自然,能符合天地自然就能符合道,能符合道就能长久,终身不会有危险。
点 评
本章主要强调了要“致虚极”和“守静笃”。
“致虚极”就是要使心灵达到空虚无欲的极点,“守静笃”就是要坚守清静无为的生活,二者互为因果。只有内心空灵,空虚无欲,才能够坚守清静无为的生活;同样,只有坚守清静无为的生活,才能使内心平静,达到空虚无欲的极点。
世间万物,各有所属,有死有生,这是自然的规律,是不变的规律。夏花纵然绚烂,入冬便会消亡。万事万物遵循着“道”而发展,无论其如何变化多端,如何多姿多彩,最终都会回归到其最初始的状态。“变化无常”即世间万物都有自己发展变化的方式,“变化有常”即万物均会回归其本真。
人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拥有独一无二的灵魂与躯体,亦拥有独一无二的生活历程。但任何人都处于生与死的轮回之中,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所以,人们要顺道而行,充分认识到人生的真谛,要荡涤自己的心灵,回归到虚静无为的状态,抛开尘世间形形色色的枷锁,使自己活得自由自在。
顺道而行,将会成功;背道而驰,则会失败。每个人都会走向死亡,但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中,体察万物之奥妙,洞悉天地之大道,顺道而行,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