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七十四章》原文、直译、讲解
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①,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注释:
① 为奇者:奇,诡异,奇诡;指干坏事、作恶的人。
② 执:拘押。
③ 有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④ 代司杀者:指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⑤ 斫:音zhuó,用刀砍。
◎直译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亡威胁他们呢?假如要使人民常常畏惧死亡,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呢?常常有专管杀人并执行杀人任务的管理者。代替专管杀人的管理者去杀人的,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伐木一样,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的。
◎讲解
民不畏死,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懂得常理的人,他们依自然之法,耕田自食,织布自穿,安居乐业,养生和顺,不做坏事,不畏死是正常的;另一种情况是,违背常理,为欲望而冒险,乃至杀人越货,这种事做多了,也不惧怕死亡。司杀者,清楚明白地把那些杀人越货专干坏事的人“执而杀之”,以儆效尤,杀了这样的人是为民除害,看谁还敢冒死干尽坏事?
司杀者,居高临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就本质而言是爱护人民,警示违犯者走上正道,不做坏事。但是,代司杀者都是代替自然造化施行刑法,如果不严格根据刑法,心存杂念,胡乱杀戮,那也会伤了自己的本性,也会害了自己,就像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一样,容易伤了自己的指头。
本章讲的是天道无言,而赏罚分明,人民当敬天保民,不可嗜杀而伤了本性。佛经告诫人们“诸恶莫作”,人人头上有“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