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三十七章》原文、直译、讲解
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①,而无不为②。侯王若能守之③,万物将自化④。化而欲⑤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⑥,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注释:
① 无为:无我、无私欲地作为,顺其自然。
② 无不为:没有事不是它为的。
③ 守之:守道;之,指道。
④ 自化:自我发育,自生自长。
⑤ 欲:贪欲。
⑥ 无名之朴:指道。
◎直译
道永远顺应自然,无我、无私欲地作为,却没有什么事不是它作为的。为侯为王的如果按照道的原则理国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生自长,得到充分发展,王侯因它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将用道来镇定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了,万事万物没有了贪欲之心,天下自然达到了稳定、安宁。
◎讲解
这是《道德经》中讲“道”的最后一章,第一章老子提出了“道”的概念,在以后的各章中,把这个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政治与社会——自然。道无形无为,顺其自然,如果统治者能够依照“道”的法则来治理国家,一切顺其自然,无我、无私欲,不妄加干涉,不随便发号施令,老百姓就自由自在,自我发展。朴、静、不为、不欲,都是道的内涵。不按道的原则办事,实际上是危害百姓,置百姓生死于不顾,这是老子不想看到的。如果违背“无为”思想,按照统治者的私欲乱作为,既坑了百姓,也害了国家。没有个人欲望,一切顺其自然,国家就会平静,就会走上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