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和谐思想与当代和谐社会建设
老子和谐思想与当代和谐社会建设
老子不仅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主张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以人对自然的尊重与敬畏相联系的,其基本内容是人类应效法自然,顺应自然,其核心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老子关于人与社会的和谐思想,则是以人与人的和谐为基础,以“不争”精神为重要原则,以人的“四自”(自化、自静、自富、自朴)和“俭啬”为实现途径,以“安平泰”为共同追求。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虽然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有的甚至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但不容否认,老子和谐思想所具有的睿智与思辨,对当代和谐社会建设仍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 相互包容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人们生活在社会上,会与社会上的许多人发生联系,进而产生各种复杂的关系,如家庭关系、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战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这些关系盘根错节,十分复杂。但归根结底,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最终不外乎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构成了各种复杂社会关系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以相互包容的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是老子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老子有关实现人与人关系和谐的论述,值得引为借鉴。在老子看来,要实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首先必须有包容之心,要有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人非圣贤,一生当中会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也会有各种各样让别人生厌的习惯或毛病。如果没有宽容的胸怀,不能学会容忍,那就很难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活中人们会发现有些人很难与人相处,他们喜欢找茬,挑毛病,钻牛角尖;有些人常常自以为是,颐指气使,容不得不同意见;有的人性格古怪孤僻,与人相处或沟通十分困难……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缺少宽阔的胸怀,没有应有的气量,不能容忍别人。这些人生活在社会上,常常处于沟通困难的境地,因而会比其他人有更多的苦恼。若是与这样的人打交道,想达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非常困难。有鉴于此,老子在谈到人与人的和谐时,特别强调宽容的作用。他主张“致虚极,守静笃”,要求人们心灵空寂,内心保持清静,只有这样才能包容,而只有善于包容才能与道共存。他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第16章)人们认识了自然规律,就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才能大公无私,大公无私才能圆通周遍,圆通周遍才能顺应自然,顺应自然才能明乎道,明乎道才能长久,才能终身没有危险。很显然,老子十分看重包容的品行在人生中的重要价值与作用。所以,他称赞那些善于行道的人“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第15章),认为他们像未经雕琢的璞玉那样质朴,像空旷的山谷那样虚怀若谷。在这里,宽容成了善于行道者的一种标志,一种品行。
要宽容,就要虚怀若谷,而不能盈满。满招损,谦受益。不论任何事物,只要到了盈满状态,接下来必定要“损”,因为盈满状态是不能长久保持的。所以,老子在主张包容的同时,反对盈满,认为“持而盈之,不如其已”(第9章)。人如果想保持盈满,不如适时停止,因为盈满的状态是很难保持的。盈满只是一时的,不满足才是长久的。就像月亮一样,月亏的时间占了大多数,月满则只有农历每月的十五或十六,其他时间,都处于月亏状态。正因为如此,善于行道的人都不去追求盈满,尽管他们“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但他们依然虚怀若谷,依然保持谦虚宽容的态度。这样的处世态度,使得他们时刻保持一种革故鼎新的精神,特别容易接受新的知识和新的事物,永远没有自满的时候。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第15章)。
与反对盈满相联系,老子对世人所谓的“壮”保持一种高度的警惕。世间万物的生长,都要经历由胚胎到萌芽,再到生长、繁盛,最后进入凋零和枯萎。繁盛(即壮)是事物的鼎盛时期,如果用花来比喻,那就是花开最盛的时刻。这个时候,花开得最盛最艳丽,也最为动人。聪明的人看花,不会选择花开得最盛的时候,而会选择花将要开得最盛的时候。此时的花朵如八九点钟的太阳,像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无限生机,给人以最美好的想象和最富诗意的遐想。如果花已盛开,则恰如日值正午,人当壮年,还留有多少可以想象与幻想的空间呢?因为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人们不用看不用想就一清二楚,而且其最终结局也是很多人不希望看到的。试想一下,人们看到残花败柳和已薄西山的落日时,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所以,北宋著名理学家、诗人邵雍曾经这样感慨:“美酒饮教微醉后,好花看到半开时。这般意思难名状,只恐人间都未知。”老子十分清楚这样的道理,所以,对人们所向往的所谓“壮盛”,则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告诫人们:“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30章)任何事物如果过于壮盛,就会趋于衰败,因为它不合乎道的要求,而不合乎道的要求就会加速灭亡。老子所讲的道理,简单而朴素,很多人都会意识到,但具体到人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人不顾一切地去追求所谓的壮盛,又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壮盛之后的悲剧呢?盈满也好,壮盛也罢,皆如月已至盈一样,都标志着一种极致状态,一旦达到这种自满状态,就很难“致虚极,守静笃”,很难再接纳或融入新的东西,很难容纳他人或他物,那么自然也就很难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达成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反对盈满和壮盛,也具有促进人与人关系和谐的意义。
与反对盈满相联系,老子还特别强调“虚无”的作用。现实生活中,讲究实际的人特别多,很多人以为,只有看得见的东西才是实在的,才是有用的,而对于所谓的“虚无”则持排斥态度。其实,“虚无”是对现实世界的另一种理解,也是对现实世界的必要补充。没有“虚”就无以容纳,就无法包容;没有“无”就不足以显示实有之物的存在,所谓的有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老子所讲的虚无,不仅是针对实有而言,而且也强调了“虚无”的实际价值与意义。老子以轮毂、器皿和窗户作比喻,说明了“虚无”的价值和作用:“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第11章)正因为轮毂中间是空虚的,才能接纳30根辐条,起到支撑车轮的作用;同理,器皿中间是空虚的,才能够具有一定的容量;房屋有了门户,人们才能居住。有其实物,人们可以得利,可以拥有价值;有其虚无之处,实物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够为人们所使用。一为利,一为用,利与用相互依存,合二为一,不可偏废。正如清代成克巩所言:“三者皆当其无,有其用,而天下之理可以类推矣。故非有则无,无以施其利;非无则有,无以致其用。可见,有无原自合一,知两者之不可分。斯知道之至也。”没有实在之物,就无法表现其可以利用的价值;没有虚无的东西,同样也就无法表现其被利用的价值。虚无的存在不仅证明了实物的价值,而且证明了虚无不可替代的作用。就人事关系而言,虚无的作用同样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能够虚怀若谷,做到大肚能容,才能够听进不同意见,才容易与人交往和沟通,人际关系才能变得和谐融洽。
包容与宽容是人类的美德,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与黏合剂。在当代和谐社会建设中,人们应该从老子的和谐思想中汲取智慧,崇尚包容精神,培养宽容品格,以包容与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这样的话,人与人的关系就会多几分理解,多几分和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要人们都能像老子所说的那样具有包容之心,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就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二 “不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则
在老子的和谐思想中,“不争”之德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争”之德源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源于老子对道“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第34章)之本质的认识。所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2章),实际上就是老子“不争”之德的思想基础。既然自然、道和圣人皆具有“不争”之德,那么,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就更应该“不争”,更应该和谐相处。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提出的“不争”之德,实际上正是老子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基本原则。
在《道德经》五千言中,老子曾8次提到“不争”,足见老子对“不争”之德非常重视。为论述方便起见,让我们先看一看老子有关“不争”之德的论述: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第8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第22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66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第68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73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81章)
老子讲“不争”,是把它置于多种背景下来讲的。首先,老子是把“不争”作为天之道来看的,他认为天不去争斗,却能善于获取胜利,所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他把“不争”之德称之为符合天道的规则,认为这是自古以来的自然法则。其次,老子认为“不争”是“圣人之道”,因为圣人只讲给予和付出,从来不与世人争夺利益,不为自己考虑,也不谋个人私利,“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正是因为他们不与天下之人相争,具有“不争”之德,所以才没有人能够与他们相争。老子认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把它作为《道德经》的终卷之语,并以此来突出强调《道德经》的主旨,显示了对“不争”之德的高度推崇。再次,老子还从实现社会和谐的角度,提出了不推崇贤能的主张,认为“不尚贤,使民不争”。崇尚有贤德的人,为天下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那么就会让天下人萌生名利之心和名利之欲,若此,百姓就会为了名利而相互争斗,社会就难以实现和谐。所以,老子认为,要想让百姓不去争名夺利,就不要崇尚贤能。这种观点虽然不无偏激,但也有其辩证的一面。最后,老子以水为喻,来说明“不争”之德,他认为最好的品德就像水那样,滋润万物却又不与万物相争,它总是默默地奉献,默默地做好事,默默地发挥自己的优长,而从不与外物相争。正是因为它具有“不争”之德,所以才从来不会有什么过失。在老子看来,不论圣人还是万物,只有谦下,才能“不争”。江海之所以能够成为百川汇聚之处,是因为它们善于处于低下的位置;圣人之所以能够居于众人之上,是因为他们在百姓面前能够言辞谦下,能够把个人利益置于百姓之后。
在老子思想中,“不争”之德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自然之道、天之道与圣人之道的重要原则和规范,而且是实现社会和谐及人与人关系和谐的重要原则。唯有不争,人们才能和睦相处,人际关系才能和谐,进而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唯有不争,才能避免和消除许多矛盾,才能把人世间的各种矛盾化解于无形,才能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唯有不争,才能消弭人际纠纷与社会矛盾,化解各种冲突,平息各种怨气,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如果人们追名逐利,尔虞我诈,相互争斗,甚至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就恨不得争个你死我活,那么,人与人之间就失去了应有的关爱和信任,社会就失去了和谐的基础,建设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然而,作为一种具有很高境界的“不争”之德,不是每个人都能修炼成的。要修炼这种品德,需要适宜的社会条件,譬如老子所说的“不尚贤”,就是其中条件之一。老子认为,为政者若不尚贤使能,百姓就不会有争斗之心,没有争斗之心,自然也就没有争斗,百姓之间没有争斗,社会和谐也就比较容易实现了。这一点,与主张尚贤使能的儒家和墨家有根本的不同。儒家虽然主张为人要谦和,要不事张扬,能够包容,但在社会理想方面则向往贤明政治,把社会的和谐寄托在明君贤相身上;墨家视“尚贤”乃为政之本,主张使贤任能,量才录用,有所谓“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凡所使治国家、官府、邑里,此皆国之贤者也。贤者之治国家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之说。既要尚贤使能,就难免要把人分为三六九等,难免有高低贵贱之分,其可预见的后果就是许多人会因此而去竞争,甚至采取不公平竞争或恶性竞争手段,其所衍生的另一后果就是增加了实现社会和谐的难度。如果更多的人把精力都用到这个方面,那么,实现社会和谐就更为困难了。老子主张“不争”,推崇“不争”之德,劝世人与世无争,表面看来是消极的,但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老子这种“不争”原则确实也存在着积极意义。
三 “四自”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在谈到社会治理时,老子时常流露出“愚民”意识,认为若想把社会治理好,就不要让平民百姓明白更多的道理,了解更多的事情。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65章)在老子看来,善于推行道的人,不是要用道来让老百姓明白更多的道理,而是用道来使百姓更加淳朴愚拙。老百姓之所以难以治理,关键就在于他们富有聪明智慧。所以,用智慧来治理国家,那是国家的灾难。不用智慧治国,才是国家的福祉。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老子才主张“愚民”,即让老百姓多一些淳朴愚拙,少一些奸诈机巧。
怎么才能让老百姓多些淳朴愚拙、少些奸诈机巧呢?老子开出的“妙方”是:“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在措施方面,老子提出了“三不”: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河上公以为,“不尚贤”就是“不富之以禄,不贵之以官”;“不贵难得之货”就是说“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不见可欲”就是“放郑声,远美人”。高官厚禄,金银珠宝,绝世美色,悦耳音乐,都是唤起人们欲望的外物,可以迷人心智,让人做出过分的事情,所以,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12章)若想要百姓淳朴愚拙,就要通过“三不”来减少或消除人们的欲望,欲望少了,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想法,就可以期待老百姓不争、不盗、不乱。在老子看来,通过“三不”让老百姓不争、不盗、不乱,是天下获得治理的前提。因此,圣人治理天下,要使百姓心中空虚,填饱他们的肚子,削弱他们的意志,强壮他们的筋骨,让他们经常处于无知无欲的状态,这样的话,即使某些人有智慧机巧也不敢轻举妄动了。只要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国家就没有治理不好的道理。显而易见,老子的“愚民”主张是与其无为而治的思想一脉相承的。
老子之所以主张“愚民”,是出于他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认识。他认为,国家、社会、人伦及人际关系,在最初的时候都是很淳朴的。按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人类社会最初的关系与自然一样,阴阳平衡,强弱互补,动静得宜,一切都是那么和谐,那么融洽。但自从老子所主张的“道”遭到废弃之后,一切都变了,而且变得越来越糟糕。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18章)。大“道”被废弃了,才提倡仁义;智慧机巧出现了,才产生了虚伪奸诈;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关系不和睦了,才提倡父慈子孝;君主昏庸国家混乱了,才出现忠臣。社会上出现的一切不和谐的现象,根源都在于大“道”被废弃了。为此,老子提出了回归自然的主张,他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19章)既然大“道”被废弃之后才出现仁义、大伪、孝慈和忠臣,那么就应该废除这些,重新回归自然,回到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状态,回到社会和谐的状态。为此,老子提出了“三绝三弃”说,即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只有放弃了聪明智慧,百姓就会得到百倍的利益;放弃了仁义道德,百姓就会重返孝慈的天性;放弃了机巧和贪利,天下就不会再出现盗贼。老子不仅告诉人们不要做什么,而且还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做,这就是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正如王弼所说:“圣智,才之善也;仁义,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绝,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属,无以见其指,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
老子所说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倘若人们真的能够像老子所说的那样保持素朴,减少私欲,那么,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都会变得比较简单,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就比较容易达到和谐。但人是生活在各种关系相互纠结的社会上,而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会有这样那样的欲望与想法,所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只能是一种希望,而很难变为现实。老子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又提出了种种消弭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想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守道: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第35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第37章)
只要坚守大道,天下之人就会都来归顺,归顺之后又不相互伤害,就可以社会和谐、天下太平。作为侯王,如果能够坚守大道,天下万物都会自然顺应其变化,如果在变化时有私欲萌生,就要用道来镇服它,这样的话就不会有私欲。没有私欲,且能回归安静,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老子所说的“安平太”,是一种理想社会,也是人们所说的和谐社会。其内涵与今天所说的和谐社会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却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老子讲和谐社会建设,主要是从执政者的角度来讲的。所谓坚守大道,是对圣人或侯王而言的。从普遍意义上讲,建设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力。但是,从主导意义上讲,建设和谐社会主要的应该是执政者的事情,因为执政者负有引导、提倡、督导、管理等责任。社会能否实现和谐,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但执政者的责任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所以,老子在论及如何实现社会和谐时,特别强调执政者的责任,提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四自”说。
所谓“四自”,即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语出《道德经》第57章,其文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是在讲如何以正治国的时候说这番话的,其着眼点是圣人(我),是当权者或执政者,其落脚点是民,目的是要通过圣人的作为来影响和感化百姓,进而实现社会和谐。由此可见,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是建立在对执政者坚守大道的基础之上的。
老子的“四自”,实际上是对执政者的要求。
自化 要求执政者要像老子一贯主张的那样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老子的社会理想,其核心不是有些学者理解的那样,什么也不做,而是无为而无不为,换句话说,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上面说到的让百姓多一些淳朴愚拙、少一些奸诈机巧,以及让百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都是应该做的事情,而不应该做的,则主要是尚贤、贵巧、见利、杀伐等可以引起百姓欲望的事情。老子主张顺应自然,回归自然,认为执政者应该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引导百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向自然本性回归,而不要随意颁布法令,用法令约束百姓。倘能如此,则百姓自然就会被感化,人际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就会变得和谐起来。
自正 要求执政者喜好清静,不好财货,不爱珍宝,更不要好大喜功,大事铺张。老子主张“致虚极,守静笃”,认为人要心灵虚寂,自甘淡泊,自甘清静,不要追求那些与修身养性无关的身外之物。执政者如果能够无为而治,甘守清静,百姓就会上行下效,清静自守,那么,他们的行为自然就会端正,就不会去做危害他人或社会的事情。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哪里还有社会不和谐的道理?
自富 要求执政者要真正为百姓着想,体恤民情,了解百姓疾苦,不要增加税赋徭役,大兴土木,更不要轻启战端。要体恤百姓疾苦,与民休养生息,为百姓营造安定的生产与生活环境。执政者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不扰民,不增加百姓的负担,百姓就会安心生产与生活,自然也就会富裕起来。所以,对于统治者来说,“无事”就是对百姓的最大关爱,就是真正地还富于民,藏富于民。
自朴 要求执政者清心寡欲,返璞归真。要消除对声色犬马、奇珍异宝、美味佳肴等的欲望,不要有贪婪之心,不要崇尚技巧和智慧。执政者如果没有贪欲,那就是无声的号召,是最好的榜样,百姓就会群起而效之,就会回归自然淳朴,生活就会变得简朴,民风就会变得淳厚。倘若如此,则百姓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就是完全可以期待的了。反之,如果当权者奢侈浮华,穷奢极欲,追求财货美色、声色犬马等物质享受,怎么能够期待百姓“自朴”呢?
“四自”虽然是老子设计的“以无事取天下”的策略,但实际上也是实现天下“安平太”的途径,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其最核心的东西是“崇本以息末”。无为、好静、无事和无欲,都是夺取天下、治理天下、实现社会和谐最为根本的东西。老子推崇这些,目的则是为了让百姓实现自化、自正、自富和自朴。正如王弼所言:“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成克巩则视此四者为无事以取天下之证,他说:“此则取天下常以无事之证也。由无为,故好静。夫唯无为,则民自化,而弃技绝巧。好静则民自正,而盗贼无有。由无为好静,故无事而无欲。以无事则民自富,而无忌讳之贫。以无欲则民自朴,而无利器之昏。其道然也。”老子提出的“四自”之说,是要求执政者从根本上入手,从人的天性出发,针对人性的弱点,来解决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社会问题,这样就比较容易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倡导,变干预为引导,让百姓在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状态下,自由自在地生活,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 “深根固柢”与“慎终如始”
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执政者,但根本则在于民众。执政者无论有多么好的设想,也无论如何按照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要求去做,但最终都要归结到民众能够被感化、被影响、被引导上,民众要接受你那一套才行。倘若民众不能被感化、被影响、被引导,不能接受你所提倡和鼓励的那些东西,而是我行我素,执政者的一切想法都要落空,最后可能仅仅是洁身自好而已,而无法真正让“近朱者赤”。所以,为了保证促进社会和谐的诸多方法与手段能够奏效,能够让民众接受,并转化为民众的自觉行动,还必须深根固柢,慎终如始。
“深根固柢”之说是老子论及治理国家时提出的,他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第59章)老子论治理国家和修身养性,首先提出了“啬”的概念,认为不论治理国家还是修身养性,都没有比“啬”更好的,因为只有“啬”,才可以说是早早地服膺大道。什么是“啬”,自汉代以来,学人的解释各不相同。河上公以为,“啬,贪也。治国者当爱民财,不为奢泰;治身者当爱精气,不放逸”。河上公用“贪”来解释“啬”,有爱惜、珍惜的意思。后人据此而把“啬”解释为“节俭”,如清代徐大椿以为:“啬,俭啬也。不尽其用,而留其有余。以此治人,则人性不漓;以此事天,则天心尝眷。”王弼则把“啬”解释为农夫,他说:“啬,农夫。农人之治田,务去其殊类,归于齐一也,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除其所以荒病,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古代“啬”与“穑”相通,“穑”为收获庄稼之意。王弼把“啬”解释为农夫,也有一定的道理。比较而言,成克巩的解释似乎更合乎老子的本意,他说:“外以治人,内以事天,皆莫如啬。啬者,谨于内,闲于外。内心不驰,外心不起之谓。”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因此,他主张“致虚极,守静笃”,注重内心的修炼和精神的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成克巩把“啬”解释为“内心不驰、外心不起”,是深得老子思想精髓的。
清楚了老子所说的“啬”的真实含义之后,就比较容易理解老子所说的“深根固柢”的内涵了。老子所说的“深根固柢”,是从守道、行道的角度出发,就人的精神和心理层面而言的。河上公注《老子道德经》,把“深根固柢”解释为“深藏其气,固守其精”:“人能以气为根,以精为蒂。如树根不深,则枝蒂不坚,不坚则落。言深藏其气,固守其精,使无漏泄。”不论治理国家还是修身养性,都需要有充足的精气神,而不能乱用滥用,随便消耗。治理国家应顺应治理之道,遵守社会运行规律;修身养性应顺应人性之道,遵守人们的生活规律。应谨慎行事,珍惜国家的精气神和个人的精气神,不能随意用之,更不能用到不该用的地方。假如要做到这一点,那就要及早服膺自然(道),顺应自然,返璞归真,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这样就可以达到深根固柢的目的,进而实现国家安定,社会和谐,实现个人修养的自我完善。
所谓“深根固柢”,实际上就是藏气守精,藏精守锐,藏锋敛锷,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守拙”。不论治理国家还是个人修身养性,都需要守拙,只有守拙才能寡欲,只有守拙才能不争。寡欲和不争,既是个人修身养性应该遵守的分际,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深根固柢”对实现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个人修身养性是长期之事,国家治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深根固柢不是一时之事,而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长期坚守,需要善始善终。老子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因而提出了“慎终如始”说: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64章)
老子认为,万物在其脆弱不牢固的时候容易分裂,在其细微弱小的时候容易消散。因此,应在祸患发生之前果断处理,把祸患消灭在萌芽之前。同理,在社会还没有发生动乱之前就应着手治理,把动乱的因素消灭在萌生之前。一抱那么粗的大树,是从极小的树芽长成的;极高的高台,是用一筐一筐的土垒起来的;千里远的路程,是一步一步行走才能到达的。事情都有其发生发展的轨迹与规律,应该顺其自然,按规律办事,而不能妄自作为,不能强硬施行。如果违背事物发展的规律,最终必定要失败。很多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做事情一开始很谨慎,事情做得也很顺利,但常常是在快要成功的时候遭到失败。由此,老子提出了“慎终如始”的观点,认为不论做事情还是治理国家,都要善始善终,有始有终,始终以谨慎之心对待要做的事情,这样就不会遭受挫败。
军事学上有一个术语,叫慎重初战。战争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不能轻启战端。如果不得已必须打仗,那也一定要慎重,尤其是第一仗,一定要慎之又慎。不打则已,要打就一定要打赢,否则就不要打仗。在人们的生活中,许多事情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同样也很重视,十分谨慎,也十分努力,但时间一长,热情一过,慢慢就松懈下来,半途而废者有之,虎头蛇尾者有之,不了了之者亦有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类似的事情非常多。由此联系到治理国家与建设和谐社会,同样也面临这样的问题,老子说“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就是从治理国家、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来讲慎终如始的。治理国家,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要坚守大道,顺应自然,始终如一,一以贯之,不能有始无终,虎头蛇尾。老子把促进社会和谐看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既强调“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注重从源头抓起,从小事抓起,从事物的萌芽时期开始就高度重视,同时又强调“慎终如始”,要求自始至终都要十分慎重地对待每一件事情,认认真真地去做,而不要敷衍塞责,半途而废,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导致失败。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譬如民不畏威、民不畏死、民之难治、民之轻死,等等。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执政者应该怎么办呢?法家主张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严厉制裁,无情打击。老子则是从执政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不是百姓的过错,而是问题出在执政者身上。他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无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第72章)如果老百姓不惧怕统治者的威权,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来临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老百姓不畏惧统治者的威权呢?是统治者对老百姓的剥削和压迫,他们逼迫得老百姓无法安居,压迫得老百姓无法生活。老百姓已经无法安居乐业,甚至无法生存,对统治者,他们只有厌恶而没有敬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怕什么呢?所以,老子又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第74章)老百姓已经连死都不怕了,统治者还用死来吓唬他们,会有什么用呢?统治者只有不去压榨百姓,百姓才不会厌弃你;不用死刑威胁百姓,百姓才会尊重你。老子言之谆谆,意味深长地告诫统治者,希望他们有自知之明,而不要老是刻意表现自己,要懂得自重自爱,而不是自己抬高自己,常常凌驾于百姓之上,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民众面前。这样的话,他们才可能赢得百姓的尊重和喜爱,也就不会出现“民不畏威”、“民不畏死”的情况了。
在老子看来,造成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在于统治者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他们贪得无厌,胡作非为,奢侈无度,给百姓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第75章)老子把百姓的一切痛苦与灾难,都归结到统治者身上,认为百姓疾苦是统治者税赋太重,百姓难以治理是统治者强作妄为,百姓轻死是统治者生活过于奢侈,可谓是一针见血,一语中的,说到了问题的症结上,说到了社会难以实现和谐的根子上。在农耕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农民辛辛苦苦耕种一年,往往还不足以养家糊口。可是,统治者不了解民瘼,不体恤民情,只知道无休止地向农民索取,沉重的税赋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胡作非为给百姓造成了很大痛苦,百姓饥寒交迫,终日挣扎在生死线上,为了争取起码的生存条件而不得不铤而走险。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实现社会和谐?据此,老子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社会治理上,统治者要清静恬淡、无为而治。老子认为,这样的统治者,要比那种贵生厚养的统治者好得多。
老子关于社会和谐的理论,全部都是围绕着统治者应该如何做展开的。这是老子独特思维方式的又一表现。看问题也好,解决问题也好,都要抓住关键,抓住主要矛盾。关键环节一通,许多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就不难解决了。在实现社会和谐的问题上,老子立足于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基本立场,始终抓住统治者应该如何做这一中心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探讨,表现出老子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全面且深入的思考。在老子看来,国家要实现大治,社会要实现和谐,从最高层面来讲,统治者必须信奉大道,坚守大道,顺应自然,无为而治;从社会层面来讲,要相互包容,提倡“不争”之德;从统治者的具体作为来讲,要无为、好静、无事、无欲,以此让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统治者不能加重百姓负担,不能奢侈无度,不能胡作妄为,否则就可能造成民不畏威、民不畏死,最终导致“民之难治”;从动态的角度来讲,社会和谐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统治者必须深根固柢,慎终如始,持之以恒,不能见异思迁,半途而废。否则,国家大治与社会和谐是很难实现的。
(卫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