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题解、原文、译文】
三十七章【三十七章写作背景】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中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中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应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
三十七章
【三十七章写作背景】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中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中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应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三十七章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三十七章译文】
“道”经常是无为的,却又成就了所有的事情。王侯如果能遵循着它,万物将自我变化孕育发展。在变化孕育发展中如有欲望产生,我将用无声无形的“道”使它们安定下来。这个道的无名真朴,就能根绝这种贪欲。根绝贪欲就能安静,天下将自然会太平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