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十二章》【题解、原文、译文】
十二章
【十二章写作背景】
对于这一章,人们普遍认为是老子针对奴隶主贵族贪欲奢侈、纵情声色而写的,是揭露和劝诫,也是严正警告。但在对此章具体解释时,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说,老子从反对统治阶级腐朽生活出发,得出一般结论,即反对一切声色,否定发展文化。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老子所谓“为腹不为目”的说法,是把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对立起来,是他的愚民思想的一种表现,即只要给人们温饱的生活就可以了。这是彻底的文化否定论。另一种意见认为,老子所说的“五色”“五音”“五味”、围猎之乐、难得之货,并非都是精神文明,所以不存在把物质生活与精神文明对立起来的问题,而是反映了奴隶主贵族糜烂生活中那令人目盲、令人耳聋、令人心发狂的腐朽文化,这种文化的价值也不过等同于打猎之乐和难得之货。这两种意见都有自己的道理,有理解上的差异,也有学者自身价值观的区别。不过,此处的争论倒是提醒我们,今天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更要重视精神文明的发展,反对物欲横流引起的精神腐蚀。
【十二章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十二章译文】
缤纷的色彩,使人目盲;美妙的音乐,使人耳聋;丰美的食物,使人口伤;驰马打猎,使人精神失常;珍贵物品,使人行为不端。所以圣人只关注民众能否温饱,摒弃耳目的奢望,使生活保持稳定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