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易传》与《老子》的辩证思维
试论《易传》与《老子》的辩证思维
郑万耕
《易传》以讲阴阳变易学说而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占有极其显著的地位。朱伯崑先生曾经指出,战国前期和中期,阴阳学说是由道家倡导起来的;而儒家的代表人物,从孔子到孟子都不讲阴阳说。余敦康先生则认为,《易传》非道非儒,亦道亦儒,是在战国末年学术大融合的背景下形成的一种新型世界观。也就是说,《易传》的思想体系,尤其是其阴阳变易学说,与《老子》是一脉相承的。本文仅就《易传》与《老子》辩证思维方面的关系,作一粗浅的探讨。
《老子》与《易传》都以讲辩证法思想而著称,这早已为学术界所公认。按照思想文化发展的规律,产生于战国中后期,持有“殊途同归,一致百虑”思想原则的《易传》,不可能与《老子》辩证思维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易传》精湛的辩证观点首先在于,它承认事物存在着两重性。它认为,从自然现象到人类社会生活都存在着对立面,一切事物都由这样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系辞上》开篇就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天地、乾坤、高卑、贵贱、动静、刚柔都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在《易传》中,对于这种相互对立的现象的表述,翻卷可得。例如日月、风雷、山泽、水火、寒暑、阴阳、男女、夫妇、君臣、上下、大小、远近、难易、损益、盈虚、终始、进退、往来、屈伸、爱恶、情(真)伪、善恶、吉凶、得丧、存亡、安危、治乱等,都处于矛盾对立之中。其于《序卦》和《杂卦》中,甚至把六十四卦都作为两两相对的卦象进行阐述。由此可见,在《易传》看来,一切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整个宇宙都充满了矛盾。所以,《说卦》总结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天道、地道、人道,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没有对立就没有一切。这就充分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而“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就是对上述大量矛盾现象的抽象概括。由此,又进一步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视对立面的依存和转化为事物的本性及其变化的规律。
《易传》这种肯定矛盾普遍性的思想,与《老子》是相通的。在先秦的著作中,《老子》较早地具体考察了万有世界的矛盾运动,天才地猜测到了矛盾的普遍存在。其对矛盾现象的叙述,广泛涉及自然和社会的许多方面,例如,大小、多少、高下、远近、厚薄、轻重、静躁、华实、寒热、壮老、雌雄、母子、正反、同异、阴阳、刚柔、强弱、智愚、美丑、善恶、祸福、利害、生死、荣辱、兴废、进退、主客、是非、巧拙、难易、真伪、公私、怨德、贫富、治乱,等等。并且将这种对立面相反相成的道理,看做是一切事物普遍的、恒常的规律。即所谓:“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这无疑给《易传》以深刻影响。
然而,于对立双方各自地位的认识和处理,《易传》与《老子》却有很大差距。
在处理运动与静止的关系问题上,《老子》守静,而《易传》尚动。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子》第一个探讨了运动和静止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作为世界本原和归宿的“道”,是绝对静止(“归根曰静”),没有任何变化的。只有“道”产生万物之后方有运动可言,而且这些万千事物的运动都要回复到它的老根,即绝对静止的“道”那里去。“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第十六章)静止乃事物的本性。因此,又认为静止是运动的主宰,“静为躁君”(第二十六章),“清静可以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最后,要求人们要“致虚极,守静笃”,于纷纷纭纭之中体认万物复归其老根,此即“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第十六章)。与此相反,《易传》强调事物的运动变化,甚至认为,“静”也是运动的一种形式。《系辞上》解释运动和静止说:“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静就是翕,动就是开。又说:“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一动一静,一开一合,由开到合,由合到开,便构成运动变化,这种过程连续不断,就叫做“通”。这就是说,“阖”是运动变化过程的一个环节。“阖”就是运动,就是变化。这种对于运动变化的认识,包含有以运动为绝对,以静止为相对的思想。这也就是《易传》所经常推崇的“至变”、“至动”、“变动不居”。毫无疑问,在运动与静止的问题上,《易传》反对《老子》以静为绝对、以静为主宰的“守静”思想。
在自然与人为的关系上,《老子》崇尚无为,而《易传》强调有为。《老子》认为,天道自然无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十章),听任万物自生自化。人道也应该效法天道,“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第六十四章),听任百姓自作自息,不加干涉。按照天道自然的规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这样,老百姓就会自我顺化,自我端正,自我富足和淳朴起来,即所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只要当权者无为而治,就不会招致失败,天下自然也就安定了。《易传》则不同。其推天道以明人事,是要人道效天道,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德合无疆。《象传》说:“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卦》)“财”同裁。“财成”,即裁制完成。就是说,对自然规律有所裁节控制,并加以辅助,使其完成生化万物的大业。《系辞上》又说:“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范围即裁成之义。又说:“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系辞下》)所有这些,都是讲辅万物之自然而有所为。《彖传》讲“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用大矣哉”(《革卦》);“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卦》),赞扬变革的作用,要求圣人养育贤能之士和平民百姓,“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以达到“身安而国家可保”的目的(《系辞下》),也是强调人道应效法天道,有所作为。《易传》在肯定自然规律的同时,又充分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文言》),要求人的行为与天道相和谐。这与《老子》“不敢为天下先”(第六十七章)的“无为”观念大相径庭。
以刚柔作为一对哲学范畴,说明事物的两重性,是《老子》提出来的。《易传》提出刚柔说,以刚柔区分乾坤两卦和奇偶二爻的性质,作为说明卦爻象的范畴,并进而解释世界的运动变化,当是对《老子》刚柔说的继承和发展。但《老子》贵柔,《易传》尚刚,又表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老子》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第七十八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主张“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所以《吕氏春秋》评论说:“老聃贵柔。”(《不二》)与此不同,《易传》则注重刚柔的统一,“刚柔者,立本者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系辞下》)。在刚柔二者之间,似乎更加崇尚刚。《易传》解经,以刚爻处于上卦之中位,即九五爻,最为吉利。如其解《需卦》说:“位乎天位,以正中也。”九五爻既当位,又居上卦之中位,称为“天位”,即天子之位,所以此卦卦辞为“亨,利贞”。因此,后世解《易》者,以乾坤九五爻辞“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为天子之占,称帝王为九五之尊。其又以刚乘柔、柔承刚为顺,柔乘刚、刚承柔为逆,顺则为吉利,逆则为不吉利。如《巽卦》初六承九二,六四承九五,《象传》解释说:“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而《归妹卦》六五乘九四,六三乘九二,则解释说:“无攸利,柔乘刚也。”就是说,刚爻在上,凌驾于柔爻则吉;而柔爻凌驾于刚爻之上则不吉。这反映了《易传》尚刚抑柔的观念。
以阴阳作为哲学范畴,解释天地万物的性质,也始于《老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老子》的阴阳说在战国时代影响很大,道家和阴阳家都倡导阴阳学说。而战国中期以前的儒家学者并不讲阴阳说。
这说明,《易传》以阴阳变易学说解释《周易》原理,不是本自儒家的传统,而是受了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和阴阳家的影响。然而,《易传》与《老子》又有区别,《老子》尚阴,而《易传》重阳。《老子》二十八章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辱,垢黑之义。“守雌”、“守辱”,即其尚阴思想的反映。前述“守静”、“贵柔”,也集中体现了《老子》尚阴的观念。《易传》虽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强调阴阳的和谐统一,但更加注重“阳”的作用。《象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九家易》解释说:“阳称大,六爻纯阳,故曰大。乾者纯阳,众卦所生,天之象也。”就筮法来说,乾卦六爻皆阳,阳爻初画既是乾之始,又是六十四卦之始,故称“乾元”,六十四卦象皆由此而始出,为阳爻所统率,故说“万物资始乃统天”;而阴爻初画,为坤卦之始,辅助阳爻初画,形成六十四卦象,并顺承于乾。就世界观而言,前者指万物皆赖阳气而始有,并统率天象;而后者指万物资取地气而生成,并顺应天象。一为主导,一为辅助;一为统率,一为顺承,其间的主从、轻重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易传》又以乾为阳物,坤为阴物,乾为至健,坤为至顺,联系起来看,其重阳抑阴的思想,昭然若揭。其又以乾为天,坤为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一尊一卑,一贵一贱,阳主而阴从,阳唱而阴和,阳君子而阴小人。这是其“一阴一阳之谓道”的一个重要含义。此种尊阳而抑阴的观念,同《老子》贵柔守雌的崇阴观念也是截然不同的。
与《老子》相比较,《易传》关于对立面相互关系的论述,也更加细密了。《易传》认为对立双方既相对立又相联系,既相排斥又相渗透,既相反又相成。《彖传》说:“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革卦兑上离下,兑泽为水,离为火。水火相处,或水灭火,或火煎水,此即“水火相息”。又兑为长女,离为少女。二女同嫁一夫,即“二女同居”;相争相忌,即“其志不相得”。这是以水火相息、二女相争解释革卦之义。照此说法,革即对立面相排斥,排斥的结果,势必改变既有的局面,故曰:“革”。一寒一暑相互排斥,相互推移,方形成四时的变化;汤武革命,暴君与仁政既排斥,又相推移,方有社会的变革,此种变革既顺乎天道,又符合民心。又说:“睽,火动于上,泽动于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天地睽而其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睽卦离上兑下,同革卦正相反。认为火焰上腾,泽水下流,背道而驰;二女同嫁一夫,其心相背。以此解释睽卦义为乖异。此卦上下卦象虽乖异,但亦有相通之处。所以天地、男女、万物这些对立的双方,虽相背离,却又相通,异中有同。因为存在共同点,虽相反却又相成。因此,对立面的作用是非常伟大的。《说卦传》又说:“水火不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这是说,水火不相及,可以并存;雷风不相排斥,可以相容;山泽之气互相沟通交流,然后形成世界的变化,尽成万物。这些本来相互对立、相互排斥、极不同一的东西,《易传》都看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依存的性质。这种性质,《易传》将其称为“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阴阳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构成一个统一体。
《易传》不仅论述了对立面相互排斥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也看到了对立双方并非凝固不变的,而是可以变动、相互转化的。《易传》认为,事物的盈虚消长是一个物极则反的过程,事物发展到极点,就要向其反面转化。《象传》详细描写了《乾卦》从初九“潜龙勿用”,经过九二、九三、九四、九五到上九“亢龙有悔”,逐渐积累,向上发展,最后发生转化的过程。其中说:“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文言》进一步解释说:“潜龙勿用,下也”;“飞龙在天,上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穷”即穷极之义。从初爻到上爻,意味着阳的势力不断增长,至上爻发展到极点,盛极而衰,要走向其反面,所谓“盈不可久也”。《周易正义》发挥此种观点说:“上居天位,久而亢极,物极则反,故有悔也。”《正义》概括为“物极则反”,是符合《象》文本义的。对此,《系辞下》则从理论上加以概括,称为“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即是说,事物的变化总是穷极则变,转化为其反面,变为反面之后又有新的发展(“通”),新的发展又要经历一定的时间(“久”)。然后,还要逐渐达到“穷”的阶段,又发生新的转化。这就是所谓“往来不穷谓之通”(《系辞上》)。
“穷极则变”说,是以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为基础的。《序卦》通过对六十四卦排列次序的解释,进一步论述了这一思想。在释《泰卦》之后为什么是《否卦》时说:“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泰是通达的意思,事物不可能永远通达,因而通达就要向其反面——不通达转化,所以“泰”卦之后,就继之以“否”(阻塞)卦。又说:“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震者,动也。物不可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如此等等,就卦名的字义说,每两卦一组,都是相反的。二者的关系是“物不可以终……”,“故受之以……”,即物穷则反、互相转化之义。《序卦》对六十四卦两两相对的卦象,大致都作了类似的说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最后两卦《既济》和《未济》的解释。“既济”有完成之义,“未济”即尚未完成。之所以置“未济”于最后为其结束,是因为“物不可以终穷,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意思是说,事物的转化没有穷尽,一事物的完善,没有终结之时。这就透露了,《易传》认为,事物永远处于变易的过程中,对立面的转化没有穷尽。
《易传》还认为,这种对立面的转化,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的。“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彖·丰卦》)日正中的时候,便要向西斜转化;月最圆的时候,就要向月缺转化。天地万物一盈一虚,人事国家一盛一衰、一存一亡,乃至鬼神的赐福降祸,无一不在转化、变化。《系辞下》又说:“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危险向平安转化,平易向倾覆转化,这个规律的作用极其广大,一切事物都不能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对立面的转化是天地间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
此种观点的理论思维,是承认对立面存在着同一性,与《老子》“反者道之动”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那种以为《易传》未能上升到抽象的理论高度的观点,是不符合《易传》实际的;说《易传》没有“反者道之动”的命题,也仅仅是从字句上看问题,而未能深入其理论思维的实质。《老子》说:“祸兮福之所伏,福兮祸之所倚,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第五十八章)福与祸、正与奇、善与妖,这些对立面是经常转化的。《老子》从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命题,认为事物向它的反面转化,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但是,《老子》讲转化时不讲条件,把对立面的转化看做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而,福与祸的转化没有一定的界限,美与丑的差别也相距不远(“美之与恶,其相去何若?”),曲就是直,巧就是拙,辩就是不辩。这样,就包含了否定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倾向,以至于导致了后来《庄子》“齐万物”、“齐生死”、“齐是非”的相对主义。而《易传》涉及对立面转化的条件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缺陷,从而把中国古代的辩证思维又推进了一步。
从上述对《易传》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它认为对立面的转化不是一开始就能实现的,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或限度才能转化。就其对《乾卦》的解释说,只有到达上九,发展到极点,才能“穷则变”,这已经包含了关于对立面转化的条件性的思想。《文言》进一步解释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这是说,亢龙所以有悔,是因为只知晋升,而不知引退,满足于现状,不懂得有丧失的危险。圣人则不然,兼知进退存亡两个方面,又能符合中道,所以不会走向反面。《系辞下》也说:“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即是说,安于其位,结果招来倾危;保持其现状,结果招来灭亡;自恃其治理国家已经安定,结果则招来祸乱。这样就从物极则反的法则中,引出防止和警惕走向反面的经验教训,即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三不忘”原则,作为身安国治的保证。此种观点,是承认对立面可以转化,安可以转化为危,存可以转化为亡,治可以转化为乱。并且认为此种转化是有条件的,治转为乱,其条件是安于其治;亢极则反,是因为只知进不知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易传》还经常讲到“时”和“位”。就是说,认为事物的发展和转化,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条件。《文言》说:“亢龙有悔,与时偕极。”《象传》说;“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所谓“时”,就包含有损益、盈虚相互转化的条件的意义。比如《节卦》九二,阳爻处于中位,本应为吉利,而爻辞却为凶。《象传》解释说:“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就是说,九二虽处中位,由于没有抓住机遇,失去了自己“时”的条件,吉就转化为凶。所以《易传》概括说:“变通者,趋时者也。”(《系辞》下)“变通”就是转化,就是发展。“趋时”,就是说要把握一定的时机,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转化。不过,这个所谓的“时”,讲得太抽象了。《易传》讲“位”,比如某一卦六爻本应皆为吉利,但由于某爻“不当位”(阴爻居阳位或阳爻居阴位),吉利则转化为凶悔;某一卦六爻皆应为凶悔,但由于某爻“当位”(阴爻居阴位或阳爻居阳位),凶悔则转化为吉利。例如《文言》解释《乾卦》上九爻辞“亢龙有悔”说:“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这是说,君主虽处于上九之高贵处,但由于不当位(“无位”),民不拥护,朝无贤臣,所以“动而有悔”。也就是说,《乾卦》本为吉利(“元亨,利贞”),前五爻亦都吉利,但由于上九爻不当位,即转化为凶悔了。显然,这里关于“位”的说法,也包含有矛盾转化的条件的意义。同它所讲的“时”一样,“位”这个条件也是抽象的。《易传》未能具体说明这些条件的具体内容,这是它的缺陷。但开始突破了《老子》讲转化而不讲条件的局限,堵塞了通向相对主义的后路,这是《易传》对于中国古代辩证思维的一大贡献。
基于对事物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认识,《老子》和《易传》都充分肯定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性。《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十三章)《易传》亦常用“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这样的句式说明天地万物盈虚消长的变化过程,显然是受了《老子》的影响。但二者又有很大的不同。《老子》认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主张守柔抱朴,保持现状,以使事物不走向反面,表现了一种消极退缩的态度。而《易传》则十分强调变化,变化的根本要义是“生生”、“日新”。《系辞》上说:“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世界是富有而日新的,万物生生不息。“日新”就是不断更新。“生”就是创造;“生生”就是不断有所创造。新的不断代替旧的,新陈代谢,持续不已,这就是“生生”,这就是“易”。《易传》还多次阐发这个思想说:“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彖·大畜》)“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杂卦》)这种去故取新、变化日新、新陈代谢的观点是相当精湛而深刻的。这是对事物的变化和对立面的转化,取积极态度,要促进事物的发展、转化,表现了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老子》消极退守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更值得注意的是,《老子》讲事物的运动变化,并没有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而《易传》则探讨了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问题,提出了“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上》)、“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系辞下》)的命题,视对立面的相互作用为运动变化的根本。并且认为,此种刚柔相推,是天地人三才至极之道,即宇宙的普遍法则。《系辞下》说:“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日月相推,方有光明;寒暑相推,方有岁月;屈伸相召感,方有利益之事。从自然现象到人类生活,事物的变化,总是对立面往来相推,相互召感的过程。《易传》还认为,在刚柔相推的过程中,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表现为“相交”、“相感”、“相摩”、“相荡”、“相攻”、“相取”等不同的形式,概括起来,即相交和相攻,也就是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彖传》说:“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卦》)“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否卦》)“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感卦》)“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这都是以对立面的相互交感解释生化的根源。《系辞》下又说:“天地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