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社会管理思想及其对现代管理的启示
《老子》的社会管理思想及其对现代管理的启示
代云
《老子》作为中国第一部哲学“专著”,虽只有短短五千言,却包含着作者对宇宙、社会、人生的深刻思考。两千多年以来,《老子》一书就像一个智慧宝藏,吸引着后来人带着不同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探索、挖掘,其中《老子》社会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的意义就是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尝试以“管理”的概念为分析框架,在考察《老子》社会管理思想的基础上,探讨它对现代管理的启示。
一 社会管理对象:以身为本的自然型社会共同体
管理活动的前提是一定的社会组织的存在,在《老子》中,这一组织是以身为本的自然型社会共同体。这一结论是通过对《老子》第54章的解读得到的: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第54章)老子这段话第一句是说若要家国天下延续不断,方法(善建、善抱)很重要。接下来讲他的方法。他也讲修身,不过修身的目标是归真,回到人本来的样子,即自然的样子。下面的“馀”、“长”、“丰”、“普”都是量词,表示归真的范围是从家到乡、国、天下,越来越广,最后是天下归真。这就是说,“真”或者“自然”是德之体,“馀”、“长”、“丰”、“普”是德之量。家中的每个人都归真,则家就自然了,则家之于乡、乡之于国、国之于天下,也是这样。从这里可以导出老子社会秩序建构的原则,即以身为本。它的内容有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身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单位,没有身,则家、乡、国、天下就只是抽象的名词。人与人之间基于身的差别是自然性的、生理性的,是有限的,就算有差别,也不会超过人与动物的差别。这样,以身为基本单位构成的人们的共同体就不存在社会性的等级差别,这就在组织中排除了等级制的存在。西周宗法制讲究“尊尊”,它是用政治关系人为地隔断自然血缘关系的结果,礼则是一套符号化的象征系统,它把不同等级的人的名分待遇仪式化,这套系统不仅在作为政治单位的国与天下中运行,在家这个基本共同体中也发挥作用,即以礼在家中将家庭成员的关系等级化。但是在老子这里由于以身为本,没有谁比别人更高贵,因此在家庭中,人们之间有基于道生万物的平等关系,有基于血缘的“亲亲”,而没有人为的“尊尊”。
第二,乡、国、天下不是政治单位,而是比家更大的地缘单位(相当于社区)。由于家不是基层政权,乡、国、天下也不是政权机构,从家向乡、国、天下的推扩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同时这也意味着这些大小不同的单位之间没有政治关系,不存在上下间的超经济强制。这也许就是老子提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老子》第79章)的根据,“契”是债权凭证,但按老子的主张,“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就是说它不是用来讨债的。放了债却不去主动讨要,这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老子》第77章)的表现。“彻”是周代的农业税,有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权机构才需要抽税,它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的体现。“天之道”是自然,因而“有德”,“人之道”是人为,因而“无德”。
综上所论,可以认为,《老子》社会管理的对象是以身为本的社会共同体,它是否定等级制、去政治化的自然型社会组织。
二 社会管理目标:人向自然生成
社会管理目标就是指组织目标,《老子》以身为本的社会共同体的目标是什么?这由组织的价值追求决定。在《老子》中“道”是最高范畴,但是“道”的价值取向要由“自然”来规定: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25章)
这一章的最后一句“道法自然”对于理解老子思想非常重要,但历来歧解甚多。其中关键在于对“法”与“自然”的理解不同。对于“道法自然”的理解,笔者同意刘笑敢的观点,即“法”用作动词,作谓语,“自然”用作名词,作宾语,“道法自然”是一个主谓宾结构的判断句。从“人法地”,到“地法天”,到“天法道”,到“道法自然”,四句之间层层递进,“自然”成为最高规定。这里的问题是:“自然”是实然还是应然?或者说“自然”指的是物理自然还是人文自然?“自然”若为物理自然,则“道”所取法的对象就是实然之物理世界,那个世界中,没有意志,没有价值判断,不存在“应如是”的问题。如果是这样,则物理自然中的弱肉强食法则是否也要为“道”所取法?统观《老子》全书,绝无此主张。因此老子虽常言物理之自然,但不能认为“道”所取法的就是实然的物理世界,准确地说,只有当物理之自然符合老子所认同的价值时才成为“道”取法的对象。
在《老子》中,由于“道法自然”,“自然”就成为最高规定,它规定道的价值取向,也成为社会组织的价值追求,即社会管理目标是人向自然生成。
三 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方法:以“身”为准做减法
管理目标是人向自然生成,使人成为自己本来应该有的样子,即去掉人为之后的样子,哪些东西是人为的?多余的东西,也就是对于人的身体需要而言多余的东西。由于在《老子》那里“身”是自然,“心”是人为,向自然生成就意味着让“心”向“身”看齐,以“身”为准,管控人的欲望和需求,不去追逐超出基本需求之外的东西: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12章)
“为腹不为目”就是以身体需要为准,反对超出基本生存需要的欲望,这是老子寡欲主张的体现。老子的这个主张有它的深刻之处。因为人的存在本身就包含有欲望,可以说,有身就有欲,这与动物无异,但“身”的需要是有限的,那么是什么造成人们之间的争夺?除了资源的局部和暂时的匮乏之外,更多的时候是基于“心”的无穷需要。为了满足“心”的无穷需要,人们开动自己的智力,做各种发明创造。作为文明成果,它们在方便了人的同时却又催生出人的更多需要,如此一往不返,没有止境。在老子看来,这样的“文明成果”实为人类堕落的标志,因为人被自己创造的东西裹挟,不自由了。为此,他主张去知(智):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19章)
对于已有的成果,他主张置而不用: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80章)
因此,可以看到,老子的以自然之“身”规定人为之“心”具体体现为去知寡欲主张。通过去知寡欲,人才能向“德”即人的本性回归,成为人本来的自然的样子。
四 《老子》社会管理方法的有效性:矛盾及其解决
管理方法的有效性是相对于管理目标而言的,有效性指的是以身为准做减法、去知寡欲能否实现人向自然生成,或者说实现人的本性。在这里《老子》社会管理思想要面对的难题就出现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这种管理方法实际是在同人的社会性欲望作斗争,与文化发展、社会分化作斗争,是想把问题解决在萌生期的努力。从第37章来看,老子对其主张的难度是有清醒认识并有应对办法的: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这一章第一句讲道的作用(无不为)及表现(无为),然后讲它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即无为而治,令万物(包括人)自化。这些都是《老子》中一再阐述的主张,不难理解。最难解释的是下面一句“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难”在如何理解“自化”与“欲作”之间的关系。任继愈在《老子新译》中译为:“(万物自动)归化了,如有欲望发生时,吾将用‘无名之朴’来镇服它。”从这个翻译中看不出万物自化与欲望发生的关系。他在《老子今译》中的翻译则不同:“(万物自己在)变化了而有欲望发生时,吾将用‘无名之朴’来镇静它。”这里的译文中万物自化与欲望发生之间有了先后、因果关系。高亨对这一句的翻译是:“人们在生长变化中,物质生活的欲望可能发生,我将要用‘无名之朴’(道)来镇定他们,使他们都过着朴素的生活。”陈鼓应译为:自生自长而至贪欲萌作时,我就用道的真朴来安定它。刘笑敢的解释比较充分,他认为:“镇之以‘无名之朴’是因为万物不满足于‘自化’,因而‘欲作’,即为更多的欲望驱使,一般的侯王就会用刑罚或兵刃镇压,但守无为之道的侯王则会用‘无名之朴’来‘镇’之。‘无名之朴’是道,就是‘法自然’原则的体现,所以,‘无名之朴’的‘镇’实际是使人警醒,重新回到自然无为的立场上,化解大家的不满和过多的欲望。”李零的解释是:“万物自化后,人欲横流,还要用不发展的道理在上面镇着压着,不要让人欲失去控制。”这几种解释中都肯定了自化与欲作存在先后、因果关系,但任、高将“欲”理解为欲望或物质欲望,似不当。因为根据本文前面所论,老子并不是一般地反对人的物质欲望,“有身就有欲”这个道理很浅显,老子不可能不懂,也无法反对,他反对的是多余的欲望。因此,陈鼓应、刘笑敢、李零对“欲”的理解更妥当,即指超出基本需求的欲望。“无名之朴”即指道,李零则根据道的要求进一步解释为不发展的道理,明确指出老子社会管理主张与文化发展、社会分化之间存在的矛盾。
为解决此矛盾,老子主张用“无名之朴”即用道来镇之,即警醒之、引导之、安定之,使人们的欲望止于基本需要的满足,不作更多的追求,知足而止。可见老子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需要依赖于管理者的示范、引导,以及人们对社会管理目标的接受、认同,并不能自动实现。
五 《老子》的社会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的启示
这里所探讨的《老子》的社会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的启示不是指具体技术操作层面的借鉴,而是指针对管理学的中心议题即“如何实现组织内的有效管理”在管理理念上对现代管理的启发,据前所论,主要有3个方面:
1.如何处理资源的有限性与欲望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管理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一对矛盾(物与人)的存在。它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力求以有限的资源实现尽可能多(或高)的目标。这是从“物”的一面着手缓解这一对矛盾,它一方面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扩展的欲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另一方面又制造更多的需求、更多的欲望,使人在欲望的扩展中不断向前追索,往而不返,逐渐失去简单的快乐。
相比之下,《老子》则是从“人”的一面着手解决问题,即从规范人的欲望出发来解决矛盾,让人们满足于基本的生活需要,不作更多的追求,不炫耀、不攀比,当然也不发展、不“进步”。相比较而言,《老子》的办法虽然显得有些消极但有其深刻之处。深刻之处在于它清醒地看到人的欲望之多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过多的欲望会驱使人们以欲望的不断满足为目标不停向前,没有止境。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可能会忘记发展、进步的初衷,以发展、进步本身为目标,人反而成了实现目标的工具。这种近乎无限的直线式运动会使人产生迷茫感、焦虑感,只能在与其他人、其他国家(地区)的比较中来判定自己的发展进步程度,肯定自己发展进步的努力。对于人来说,这似乎不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前景。据此,可以说,《老子》的社会管理思想在今天仍有其价值,它可以提醒我们在发展竞赛中偶尔回头看一看、想一想,我们为了什么而发展,所谓的进步又如何界定、如何实现。
2.组织内的价值共识如何达成
组织内价值共识的达成即组织文化的形成,现代管理强调有意识地引导以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它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思想基础。在这个问题上,《老子》主张上下一致,圣人与百姓都是自然生成,寡欲主张不是只针对被管理者而言,但它首先是针对管理者的,因为它要求管理者带头寡欲: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57章)
这一章重点在讲圣人如何“以无事取天下”,在列举了种种“有为”的社会管理措施的弊端后,老子讲了自己的主张,“我”是指有道之人,即圣人、理想的社会管理者,“民”是社会管理对象,将“我”的作为与“民”的表现对举,意在说明上位者的作为对下民的决定性影响。最后一句“我无欲而民自朴”,强调管理者首先自己要约束、规范自己的欲望,否则就会上行下效,无以为治。
3.管理者的权威从何而来
管理者的权威涉及的是领导艺术问题。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领导者的威信来自他人的认同,与其在组织中的地位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老子》中,管理者不是靠宗教、道德、法律,更不是靠暴力树立权威,《老子》主张的权威是在消除了权力的强制性之后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自然而然的认同与服从,管理的结果是让被管理者感觉不到被管制: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17章)
这段话第一句“太上,下知有之”是站在百姓的立场对最好的社会管理者的描述,仅仅知道有那么个位置和那么个人存在,但是没有更多的感受。接下来是等而下之的几种管理方式给民众的观感。最后“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高亨解释为:所以最上等的国君,实行无为的政治,功成业就,百姓都说这是我们自己做到这样的,而觉得国君对他们没有什么作用,只知道有国君存在而已。高亨的翻译不是逐句对译,而是将文本暗含、省略的意义发掘出来,从而便于完整理解句意。根据他的解释,则“百姓皆谓我自然”是百姓对最好的治理,即“太上,下知有之”的主观感受,这是以不治为治的管理效果,是最高明的管理境界。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