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话:“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大实话:“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11.问:先生主张“绝圣弃智”、“绝学无忧”,这是您的一家之言、独家之言。您坚持您的观点,但我不同意您的观点。不同道可以并存。您的这一观点传到今天,说明它有生命力。您说以往的知识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看来您是站在人民大众一边的,是维护老百姓利益的。似乎也可以说,您主张让老百姓都有知识,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准。可是,我一查您的书,不对了。您说:“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您又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第六十五章)您原来并不主张开民智,让他们读书,变成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您这种让老百姓无知无识的政策,是典型的愚民政策。这种愚民政策证明您并不是为老百姓考虑的。试问,这又作何解释?
答:在回答你的驳难前,我先谈谈训诂上的一些问题。“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明”如何解?“愚”如何解?“明”,是让人聪明吗?非也。“愚”,是使人愚蠢吗?非也。王弼的解释是这样说的:“明,谓多见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宋范应元的解释是:“非以明之,将以愚之,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也。所谓愚之者,非欺也,但因其自然,不以穿凿私意导之也。”这些解释是合乎我原意的。
我这样说,是指不要让奸伪巧诈取代了百姓原有的纯朴敦厚,而要让老百姓保持他们原先自然朴实的品性。你们都懂得,大多数老百姓的基本要求,就是吃饱穿暖,安居乐业,男女大欲,再加上适当的娱乐生活,这样,他们就知足了。他们要那么多知识干什么?只有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里,为了生存,他们才会以知识为媒介,学会奸伪巧诈,巧取豪夺,损害别人,保护自己,乱了自己的本性,也乱了社会。你可以从你们社会的变化中看到,原先纯朴的山民、乡民,一旦进入城市社会,在社交场和生意经中,很快会丧失本来朴讷老实的品性,学会桀骜奸诈、虚伪剽悍。这种人性的变换异化,是你们所谓的社会进步的结果。好的本性变成坏的本性,是好事吗?你会用“恶”的历史作用进行解释,但是“恶”总是“恶”,不是“善”,要再变成“善”,还要经过痛苦而漫长的过程,付出巨大的代价。
至于我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不过是说了许多当官的心里想说而没有说出口的大实话。如果老百姓的知识和智慧超过了你们当官的,或者用你们现代的观念和语言说,老百姓都懂得法律,懂得民主的程序,你们当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当官的还要胡作非为,贪赃枉法,瞒天过海,就困难得多。且不说别的,如果老百姓人人都有文化,都会写检举信,都像“文革”中一样可以写“大字报”,懂得法律,懂得告状的途径,当官的恐怕就要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我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实际上是说出了大多数官僚的心声。我希望老百姓保持纯朴善良的本性,不要让他们被知识奸巧污染了心灵,变成刁民、悍民、贼民;而你们则希望老百姓无知无识,什么都不懂,老老实实地服从你们的统治。你们不希望你们管辖下的老百姓是刁民、悍民、贼民,而希望他们都变成温驯的绵羊、不发脾气的老黄牛,因为刁民、悍民、贼民会捣乱,要造反,至少也会使社会治安状况变得不好。也许在这点上,我的这种主张合乎了你们的需要,“殊途而同归”。但必须看到,我讲“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出发点是同你们完全不一样的。你们把我的说法说成是愚民政策、统治权术,我不是官僚,不掌握权力,连文权也不掌,只管几本书,怎么实行愚民政策?能实施统治、玩弄权术的,是你们大大小小的官僚。我不过是点穿了你们的实质,揭穿了你们虚伪的面目罢了!
12.问:先生好厉害!言词好犀利!分析得也深刻!不过我得声明:我不是官僚,只是一个学者。您不要把我划在官僚圈子里。
答:你确实不是官僚。但你的说话的内容和口气,有官僚的味道。至少你受到官僚思想的影响。我只是把你作为一个对立面来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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