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无为途径,才能有“德(得)”、达“道”
通过无为途径,才能有“德(得)”、达“道”
3.问:先生说的“无为”,不是指什么事都不干,而是指顺应自然,顺乎“道”,也即适应天地万物运行法则。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答:可以这样理解。合乎“无为”的行为,才符合“道”的原则。“无为”的“为”,是顺应自然、合乎“善”的。这才能达到“有德(得)”的目标。反之,如果违背“道”的原则,故意“有为”,希望通过有为达到“有德(得)”的目标,反而失去了“德(得)”。因为这样做违背了“道”的原则,这就会走向反自然,导致“恶”的结果。我在《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中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这几句的意思是:上等的“德(得)”不在于表现为形式上的“德(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德(得)”。下等的“德(得)”死守着形式上的“德(得)”,实际上没有得到什么。上等的“德(得)”无所表现,并不故意表现它的“德(得)”;下等的“德(得)”有所表现,即故意表现它的“德(得)”。这层意思,韩非有正确的理解。他说:“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韩非子·解老》)在“德(得)”的问题上,韩非强调的是“无”和“不”,认为不要有所为,则能达到“德(得)”的目标;如果一心要有所“为”、有所“欲”,反而达不到“德(得)”的目标。韩非对我这一思想的理解是正确的,但他行动上做不到,结果他的政治目标达到,性命却丢掉了。
体现我的思想的《文子·上德》也表达了这种观点,其曰:“天覆万物,施其德而养之,与而不取,故精神归焉。与而不取,上德也,是以有德。”强调的也是“与而不取”反而能有得的无为哲学。王弼解释说:“以无为用,则莫不载焉。”强调以无为为宗旨,才能达到目的。他还说:“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而无不为,不求而得,不为而成。”突出的仍然是“无为”与“有得”的关系。在我的“道”、“德”与“无为”之间,确有一种内在的严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之所以主张以无为的态度处世,以无为的方法办事,就是本着对我这种哲学观点的认识,只有通过无为的途径,才能有“德”、达“道”,才合乎自然,合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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