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社会现象让我深思
四种社会现象让我深思
5.问:王弼在注释先生这几句话时说:“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王弼《老子注》第五十七章)无事能取天下,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这里充满了辩证法,有很深刻的道理。常理总以为有事(有作为)才能取天下,无事不能取天下。先生大智大慧却悟出“以无事取天下”的哲理。我想,先生一定有个认识、思考和总结的过程。
答:哲理不是梦人说呓,痴人说梦,而是清醒的认识和深入思考的结果。所以我说:“吾何以知其然哉?”——我怎么知道会是这样的呢?完全是充斥在社会上的四种现象让我深思的结果。
(一)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什么叫忌讳?什么是忌讳?人所畏为忌,人所隐为讳。忌讳往往是禁网严密的结果。政治上丛脞繁杂,经济上赋敛繁苛,老百姓不能说不敢动,说则犯禁,动则违令,民无措手足,你说忌不忌、讳不讳?赋税多如牛毛,国家榨取无限,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百姓怎能不贫?民贫而陷于盗贼,这是一个难以抵挡的趋势。这一现实,这一趋势,就会为下一个问题的发生埋下根子。
(二)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民间的武器越多,国家社会就会陷于混乱。人类发明武器开始是为了对付野兽的侵袭,为打猎以求生存,后来变成了主要以杀人掠夺为目标,为功能。人类为争利而斗争,开始口斗,口斗演为角斗,角斗演为械斗。械斗的工具越锋利越好,于是发明了各式各样的武器,由石兵发展为铜兵,再变为铁兵,为争权夺利,为开拓疆土,谁杀人杀赢了谁就是胜利者,你的一切就会归我所有。统治者掌了权,武器作为暴力统治的一种象征,又是镇压的工具,只许统治者杀被统治者,不许被统治者用武器来反抗,以此来树立统治者的权威。但是,统治者既有杀人之器,又有杀人之事,贫而陷于盗贼的老百姓就可以仿效他,或造或买或抢,手里也有可以杀人的武器。于是,以武器对武器,以暴力对暴力,以反抗对镇压,整个社会就一定会陷入混乱。这第二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引起的,是第一个问题的延伸和发展。
(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人类的技术越巧,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就越多,此即谓“奇技淫巧”。奇技淫巧多,看来是好事,但从长远看,弊多于利,不是好事。这里顺便说一说,这段话原文应是“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傅奕、范应元本均如此,王弼注也作“民多智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连上下文是顺的。现在通行本作“人多伎巧,奇物滋起”,也就算了,反正精神实质是一致的,并不背离我的思想。
6.问:先生所说的第一条、第二条,都很有道理。可第三条却有点反科学的味道。封建卫道士常常以“奇技淫巧”来贬斥科学文化的新发明,反对科学文明的进步,先生也持同样的观点。难道先生不认为以各种奇技淫巧为标志的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程度吗?
答:我确实是这么看的。人类几千年的发明创造,确实给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各种方便,可是也带来了灾难、罪恶和破坏,所以,我才把“伎巧”“奇物”列为违反“道”和“自然”的第三条。这问题上面谈过,后面还要谈,现在先搁下不谈。再讲第四条——“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四)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法令越多越分明,社会上的盗贼也越多。法令只能治“表”不能治“本”。法令越多,说明“本”的问题越多。舍本以治末,不能止盗,只会助盗。穷人多了,如江水泛滥,统治者找不到有效的办法化解,能够想到的最狠也是最笨拙的办法,就是颁布法令,推行法令,严刑法以诛之,明号令以禁之,杀无赦,斩立决!贪官猾吏,正好弄法以为奸,诛求百姓,贪得无厌。法令成为苛虐诛求的工具,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火上加油,扬汤止沸,激化矛盾。穷民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相率为盗。统治者自以为法令彰明,而实际上是国愈昏,俗愈侈,民愈贫,盗贼愈多。法令滋彰没有导致社会安宁,而导致盗贼多有,社会不宁。这是以“有为”取天下造成的严重后果,必然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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