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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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极必反”“曲则全”云云

“物极必反”“曲则全”云云22.问:这种“物极必反”,强调对立面经常转化的观点,在先生的辩证法思想中是一以贯之的。例如,先生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也贯串了辩证法思想,既讲到正面,也讲到反面,又讲到从正面到反面的转化。委曲反而能保全,屈枉反而能伸直,卑下反而能充盈,敝旧反而能新奇,知识少反而有收获,知识多反而迷惑...

“物极必反”“曲则全”云云

22.问:这种“物极必反”,强调对立面经常转化的观点,在先生的辩证法思想中是一以贯之的。例如,先生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也贯串了辩证法思想,既讲到正面,也讲到反面,又讲到从正面到反面的转化。委曲反而能保全,屈枉反而能伸直,卑下反而能充盈,敝旧反而能新奇,知识少反而有收获,知识多反而迷惑。通常人只看到或想到一面,不大会注意到它的反面,不想从反面看问题、想问题和处理问题,这就是缺少辩证法思想,就会在认识事物时造成片面性,处理问题时造成失误。

答:“曲则全……”这六句话,不是我的发明,而是古代的成语,所以我特地声明“古之所谓‘曲则全’者”。(第二十二章)这也说明中国古代思想充满了智慧。在古代成语和民间谚语中有许多充满了辩证法思想,它们是人民大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过程中细致观察和认识事物的经验的总结,充满了启人心智的哲理,我认同它,所以在我的书中引用了这几句话。这几句话的专利权不属于我。

23.问:先生这种实事求是的学者态度令人崇敬。“曲则全”不是先生的发明,却符合先生的哲学思想,也是先生所持的处世态度。《庄子·天下》说:“老聃之道,人皆为福,己独曲全。”“曲则全”不仅合乎处世之道,也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庄子·人间世》说:“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木材是有曲有直的,《书·洪范》说:“木曰曲直。”但是越是粗大笔直的木材,越是早早地被砍伐,因为它可以用来建屋架桥。卷曲的木材不派用场,所以它能保存下来。生产和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包含了“曲则全”的真理,人民群众从实践中认识了这是真理,以简明的语言记载了这个真理。

答:还有,“枉则直”,大直若屈,江河万折而必东,总归流向大海,所以,叫“枉则直”。《论语·颜渊》云:“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把正直的人提拔上来,位置在邪恶人之上,能够使邪恶人正直。)《淮南子·本经训》称:“矫枉以为直。”讲的都是“枉”与“直”的关系和变化。这都是普通的道理,但包含着辩证法。其他的几条,都容易理解。看似矛盾,实质是对立的统一。从这些似非而是的语言中,可领悟人民群众智慧的辩证法思想。我也从中学到不少有益的东西。

24.问:由此我还想起先生的名言:“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王弼本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参《文子·道原》、《淮南子·原道训》、《列子·黄帝》引《老子》改)。“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均见第七十六章)军队强大了就会破灭,树木壮大了就会被摧折。坚强者处于劣势,柔弱者处于优势。先生在这里既说明了柔弱胜刚强的辩证法,也说明了事物的对立面无一不向其反面转化的规律性——物极则反。先生还指出:“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钱多了,会走向反面,不能守得住。因富贵而骄狂,会让自己遭灾。我们在前面讨论的社会问题:“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第十八章)实质上也是事物的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任何事物内在的对立的矛盾的两方面,都处在互相渗透、斗争和转化的运动之中。对立物包含在统一之中,而统一意味着对立和分裂,潜伏着变化和转化。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运动过程,都具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并向另一方面转化的倾向。要认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运动过程,都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和变化的规律来认识。先生许多思想,就包含着这样的认识,充满了辩证法。

答:我只有直觉的认识和简单的归纳,说不出你讲的这些文绉绉的现代哲学语言。不过我能听懂,你们无非是把平常的道理涂饰上高深的语言色彩,让常人在哲学的殿堂里向发出这些高深语言的哲人们顶礼膜拜,让哲学远离人民。

25.问:我们也向先生顶礼膜拜,您没有看到道观三清殿中先生高大巍峨的塑像吗?《道德经》也是经典啊!古代和现代的表述是不一样的,有时代的差别,但本质和内容是一样的。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可以为辩证法增添新的证明,却没有增添多少基本原则。如果要我对先生的辩证法思想进行评价,我要说,先生代表的这种思想是当时中国(我不敢说世界)的最高水平,因为在先秦诸子百家中还没有哪一家达到先生这样的水准。

然而,也因为当时时代条件决定的生产和科技水平的限制,先生的辩证法思想也有时代的局限。譬如,先生讲了事物的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但是没有能说明这种转化是在一定条件下作用的结果。例如,祸可以转化为福,福也可以转化为祸,按先生的意思,这种转化不必有斗争,也不需要一定的条件,祸与福可以自动转化。这种说法看来有问题。黑格尔说:“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力。”(《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66页)毛泽东说:“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的双方都不会转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一定条件之下,矛盾的东西能够统一起来,又能够互相转化;无此一定条件,就不能成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转化。”(《矛盾论》)这两位哲学家强调了两点:一是矛盾是运动的原因,二是运动和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先生好像没有强调这两条。

答:我没有读过黑格尔和毛泽东的大作。我那个时代也不会用他们的语言和他们习惯的思维方式。即以“矛盾”二字而言,它来自于《韩非子·难一》中的“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用以比喻相互抵触,互不相容。近代的哲学语汇借用了它。如果你是指事物内部对立着的诸方面间相互依赖又相互对立、排斥的关系,那么,在我罗列的有无、难易、美丑、善恶、长短、高下、前后、损益、刚柔、强弱、祸福、荣辱、智愚、巧拙、大小、生死、胜败、攻守、进退、静躁、轻重等“对立统一”的事物中,本来就包含着矛盾。只不过在我那个时代,语词的发展和运用以及借用,还没有到使用“矛盾”这两个字的时代。这里有一个因时代条件和环境的变迁而约定俗成的语词和术语的使用问题,即语境。每个哲学家可以有新的哲学名词的创造(例如我的“道”,孔子的“仁”),但不能要求他使用不是他那个时代的语言。这个问题可以讨论。

至于你说我没有讲到矛盾的“斗争”的含义,那必须说明,“斗争”二字的本义是指事物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我要反问你一句:我在上面提到的种种具体事物的两个对立面,有哪一对不是相互对立和相互排斥(同时也是相互联系)的?用你们现代的哲学语言来说,就叫“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着事物的运动与变化”。你们这些现代哲学家和哲学史家,往往喜欢用你们现代的名词、概念来比照古代的哲学思想和概念,这并无不可;但要以名词和概念的时代性差异(语境),证明你们一定比古代的哲学思想高明,那就未必,何况这其中还存在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时间差。

再讲到你批评我的有关事物两极变化的条件问题。不错,变化或转化总是要有条件的。鸡蛋变鸡,水结冰或蒸发为气体,人人都知道要有温度的条件。没有人蠢到连这个普通的道理都不懂。我没有明确说到“条件”或相关的词语,不等于说我认为没有条件事情也会向另一方面转化。如我说“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这“骄”,就是条件(外部条件作用于主体而发生向另一极的变化)。怎么能说我不讲条件呢?又如,我说:“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第三十六章,具体内容,我们以后再讨论。)这就是要创造不利于对方的条件,使他们走向反面,陷于不利。我说“多藏”必招致“厚亡”,为了避免财产的损失,主张最好不要多藏,这也是避免造成事情向反面转化的条件。我要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第三十章),也是要成功者不要创造条件使自己从成功走向失败。同样,我要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也是要人注意不要自己创造条件使自己走向失败,要人懂得“福兮,祸之所伏”的辩证法法则。

从这些事例中,你可以看一看,我有没有忽视“条件”对事物发生变化的作用?能不能认定我是脱离了条件讲变化?所以,认为我讲变化是不讲条件的,不合我的思想实际,是你们的主观臆测。我是衰朽了的过了世、也过了时的古代思想家,不会也不可能使用你们的哲学语言,但不能因此就抹煞了我没有明确表达的内容。站在我肩膀上的现代哲学家应当谦虚地看到他们何以比我高那么一截。他们不应忘记,我们之间有两千多年的时空差距。事实上,他们也未必比我高明。

26.问:先生的驳论是有说服力的,我能够理解先生的意思,我从来也没有贬低过先生思想的价值。由于时代的差距,我们超越时空的讨论后人对您的误解甚至曲解,您完全有权利进行申辩。这正是我们这种超越时空的讨论的优越性,否则您也只能听任别人不负责任的诬陷和歪曲了。我认为,一个现代人对您和您思想的批评,只能作为一种看法,而不是定论。有一本现代学者写的《中国哲学史》教科书上,有一段文字对您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了评价,我以为是很有代表性的,不妨把它抄录在这里,以供先生参考。这一段是这么写的:“老子的辩证法思想继承了《易经》和春秋以前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的成就,并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它的缺点在于注重柔弱,反对进取,不敢迎接新事物;脱离了条件讲变化,没有摆脱循环论的影响。老子的辩证法还有过分强调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性而忽视矛盾对立面的斗争性的一方面,因而包含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可能。庄子的相对主义哲学体系就是沿着这条道路发展的。这些消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老子的朴素的辩证法的正常发展。”(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第1册,第54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先生能不能对这个结论性的评价做出驳论?

答:我没有兴趣,也没有精力作什么驳论。在我以后,许多思想家都打过哲学官司,甚至把对方骂得狗血喷头,我没有打过这种官司。这种官司的审判官是没有的。我的书还在,大家都可以读,并用来对照。是我非我,我都不在乎。我说过:“正言若反。”(第七十八章)正面的话恰像是相反的。我说的许多道理,往往是同常人认识的道理是相反的,所以,我讲的道理不容易为一般人所理解。“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第四十一章)哈哈哈……

27.问:先生,我不是上士,也不是下士,可能只有中士的资格和认识水平。同您讨论问题,听您讲道,我常会发出会心的微笑,但不会大笑。我以为,只要不带偏见,不戴有色眼镜,细心又虚心地体察您的思想,就会有所悟,有所得。先生刚刚谈到“正言若反”(第七十八章),这里是否还有一个现象与本质的问题?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但又并不直接相符合。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一种表现,但它是事物本质的一种歪曲的、颠倒的表现。现象可以反映本质,表现在“言”上,即“正言若正”,正面的话就作正面理解;歪曲的现象可以掩盖本质,这就是“正言若反”,正面的话恰像是反面的。在人的社会交往中,在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政治家的政治斗争中,“正言若反”,当面说得好听,背后捣鬼的事比比皆是。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这是玩弄政治权术的人的心里话。在很多情况下,你必须从“正言”的反面,才能真正理解它的真实含义。

答:这里有相联系的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相反相成,正面与反面构成为同一体。另一层意思是外在现象和内部实际,就是你们说的现象与本质。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柔弱胜刚强;损而益,益而损;知不言,言不知;无为则有为;不益生则久生,等等,都有“正言若反”、相反相成的含义。这是第一层含义。第二层含义,兼有相反相成和现象与本质的双重意义,我说的“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第四十一章),就兼有双重含义。你看,崇高的德行好像卑下的河谷,最光彩的好似卑辱,最大的“德”好似不足,刚健的“德”好似怠惰,质朴纯真的好像不能坚持下去,方正的东西好像没有棱角,贵重的东西总是最后制成,最大的声音听来反而稀声,最大的形象反而无形,这不都是事物的两极相反相成吗?从现象和本质的范畴看,这不是现象和本质的不一致吗?世界上这两种情况兼而有之的现象比比皆是,我只是把这些情况记录下来而已。

28.问:不是单纯的记录,是经过细致观察、深思熟虑的,所以先生的表述才能入木三分,启人心智。我还想到,先生说过:“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者’,别本作‘言’)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第八十一章)也指出了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内在本质的不一致。这种遍及世界的现象和本质不一致的社会现象,提醒我们,不能从表面现象看问题,不然会上当受骗。对信誓旦旦的人,对好话说尽的人,对说大话吹牛皮的人,都得留点神。因为他们说过了头,你不能不留心他们的动机和用心。不过也不能说死,也有可信的“信者”,“善”的“辩者”,“博”的“知者”。一种是现象反映本质,一种是假象掩盖本质。区别现象和假象,需要时间;检验的一个办法,是看它的外部表现是不是过了头,过了度。

答:王弼注第八十一章时,有两句话说得不错:“实在质也”,“本在朴也”。讲过了头,做过了头,就会丢掉反映事物本来面目和本质的质朴,就变成了虚假,就会走向反面。用你们现代的哲学语汇来说,就叫量变引起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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