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对小红的评论及其出处
小红:万绿丛中一抹红——小红评论献疑
一、对小红的评论及其出处
对红楼人物的否定性评论中,对小红的评说是数得上的。对这个女孩遭到劈头盖脸的嘲弄、调侃和羞辱,我深感困惑。在同类出版物中,似以《误读红楼》《不奴隶,毋宁死?》《一代春娇寂寞》等书最为集中①,颇有评说意义。兹摘抄几条如下,以供读者公鉴。
《误读红楼》:
“无所不为的小红与贾芸则不是好人,是坏人。”(小红被排在贾芸前边)②
“似乎普通丫鬟的理想不过就是成为姨娘,小红就是欲做姨娘而不得,另辟蹊径将自己打造成职场精英。”(第49页)
“小红,是个天生的野心家。”(第49页)
“她的风格,原本与这里(指大观园、怡红院)格格不入。”(第169页)
“只有小红,胸怀大志,纵然命运不济,未入宝玉眼中,也不肯认命服输,千方百计在宝玉面前卖弄。”“这个丫头不知窥视守候了多久才得这个机会。”“然而,这个机缘稍纵即逝……反倒引起大丫鬟们的警惕。”(第169页)
“小红的爱情……失之东隅,得之桑榆,宝玉这边断了线,那边却被另一个姓贾的小爷看上了。”(第169页)
“小红失意于贾宝玉之后,也要再寻下家……潜力股贾芸就成了她的最好选择。”(172页)
“小红的眼色、口才与胆识在大观园是屠龙术乃至令人厌物之物。”(第172页)
“……感情上她从贾宝玉到贾芸,事业上从贾宝玉到王熙凤,无论从哪点,她都是怡红院里的另类。”(第172页)
《不奴隶,毋宁死?》:
小红是个“不入流的丫头”。
“与贾芸暗中勾搭,不仅是男女之间的问题,二人在一心钻营上堪称战略伙伴。”
“(小红)只能走不择手段蝇营狗苟的路了。”
“没有人喜欢小红。”
“有头脑、有思想的小红,在她那个地位,反而更像‘奸淫狗盗’之徒。”
“小红此人可能很坏,后四十回对她的描写可能基本上正确。”(以上6条引文见第60-62页)
《一代春娇寂寞》比《误读红楼》《不奴隶,毋宁死?》迟出版数年,关于小红的部分暴评与上述二书大同小异,恕不引述(见第24页、第54页、第179-181页)。
读这些评语,笔者总感到“似曾相识”。一查,虽不能说“无一字无来处”,但大部分有“出处”,虽然有的作了技术性处理,有的时尚化、戏说化、小品化(指搞笑)了,不是像当前那些蹈袭者、那样照搬,都是加了“防腐剂”“添加剂”的。
粗略对读一下,上述评语主要出处有三。
(一)红楼人物评说小红语。如第24回秋纹发现小红竟然在她们不在时,擅自给宝二爷倒了一碗茶,秋纹兜脸啐了小红一口,骂道:“没脸的下流东西。”“你也拿镜子照一照,配递茶递水不配!”还斥责小红不去干粗活,“窥视”伺机“等着做这巧宗儿”。第27回晴雯听说红玉去替王熙凤办事去了,便冷笑道:“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在眼里……有本事的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同一回中写薛宝钗偶然听到红玉和小丫头佳蕙说她与贾芸的恋情及苦恼,“心中吃惊,想道:‘难怪从古到今那些奸淫狗盗之人,心机都不错’”,“她(指红玉)素昔眼空心大,最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今儿我听了她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宝姑娘迅速作出反应,施一“金蝉脱壳”之计,逃之夭夭)。
(二)脂砚斋评语③与当代红学家著作④。在第24回小红“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处,庚辰本有夹批:“神情是深知房中事的。”在秋纹骂红玉抢“巧宗儿做”一句旁,庚辰本又有夹批:“难说小红无心白写”。
对小说家介绍小红“心中着实妄想痴心地攀高枝儿”句,有庚辰本批语:“争夺者……”
对红玉“内心早灰了一半”句,庚辰本批道:“争名夺利者……”
第26回写红玉和贾芸在蜂腰桥相遇,四目相对一段,庚辰本批道:“……又生出许多冤情孽债。”
第27回写晴雯讽刺红玉爬上高枝儿,庚辰本有一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院应答者,故即逐之。”
现代红学著作主要见《红楼梦人物论》等。
(三)曹雪芹在小说中使用的“小说家人言”(真真假假,正正反反)。比如第24回让红玉(小红)出场亮相时,小说家曾写道:“(红玉)内心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爬,每每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俐爪的,哪里插得下去。不想今儿才有了些消息,又遭秋纹一场恶意,内心早灰了一半。”
读者只要稍花工夫,把上述红学研究者的评语和小说中的这些话对读一下,便会发现20世纪的评语与18世纪的评语何其相似乃尔。只不过有些是稍加改编的,比如“小说家言”是“每每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当代人写作“千方百计在宝玉面前卖弄”;“妄想痴心向上攀高”,当代人写作“天生的野心家”“兴高采烈如鱼得水地‘攀高枝’去了”(当代人比晴雯的话暴烈);秋纹说的“没脸的下流东西”,当代人写作“怡红院的另类”“不入流的丫头”“很坏”“坏人”;薛宝钗评语“奸淫狗盗之徒”“刁钻古怪的东西”,现当代人在除了引用宝姑娘的原文之外,又写作“奸淫狗盗之徒”“猴急”“钻营”“跳槽”的“另类”;脂砚斋说小红是“争名夺利者”,当代人写作“职场精英”“不择手段”“投资”“潜力股贾芸”“小红背叛宝玉”……
我们虽然不便用《误读红楼》作者所说的“拷贝”“邯郸学步”,但观点总相类、语言总相似吧?
每个时代的读者读《红楼梦》必然会有不同的评说,21世纪的研究者,一再袭用18世纪小说人物语言和“小说家言”来评小红,而且,使用了那么多暴语、时尚的戏说、调侃性词语,还有人称这种评论是“大气”的、“言前人未言,堪称启人心智、动人心魄”的评论。
二、曹雪芹笔下的小红
在曹雪芹笔下,小红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曹公描写小红,似乎和描写林黛玉、薛宝钗、晴雯、芳官、尤三姐、智能儿以及农家姑娘二丫头等少女一样,都是以“少女崇拜”为基本构思原则的,都是“追踪蹑迹”,“实录其事”,“不敢妄加穿凿”的,因之,都是封建社会后期“真的人物”⑤。曹公红楼四“玉”的构思便透露出个中消息。当小红说她“原名叫红玉的,因为重了宝二爷的(名字),如今叫红儿了”(第27回),凤姐当即表示不满,要小红“跟”她,而且要认她作干女儿。这不是颇能发人思考吗?
且看曹公到底是怎样介绍小红的:
先写贾芸初见小红(红玉):“见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生得倒也细巧干净。”贾宝玉的心腹小厮茗烟的介绍:小红知道那人是贾府本家、宝玉侄子贾芸,小红也就“不似先前那等回避”,还“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并头头是道地告诉他什么时候来找宝玉较为方便、可靠。贾芸很佩服她“说话简便俏丽”(第24回)。
接着写贾宝玉见到小红:独自一人在房内的宝玉想吃茶,见没有丫头在,便自去倒茶。这时,做粗活的丫头小红从后门进来,给宝玉倒了一碗茶。宝玉一边吃茶,一面仔细打量那丫头:“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髻,容长脸,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于是宝玉便问为什么没见过她(第24回)。
第27回写凤姐见小红:凤姐“打量了一打量,见她生得干净俏丽,说话知趣”……
这是贾氏叔侄和凤姐三人对小红的第一印象。很显然三人不约而同,印象颇佳。
小说家是这样出面具体介绍小红的: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名字,便把这个字(玉)隐去,便都叫她小红。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她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这红玉年方十六,因分人在大观园的时节,把她便分在怡红院中……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她原有三分容貌,内心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爬,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俐爪的,哪里插得下手去?……”因为给宝玉倒了一碗茶,小红便“遭秋纹等一场恶意”斥骂,十分懊恼,闷闷回房,暗暗盘算。
第25回曹公再续红玉与宝玉故事:
“……宝玉昨儿见了红玉,也就留了心。若要直点名唤她来使用,一则怕袭人等心寒,二则又不知红玉是何等行为……因此心中闷闷的。”宝玉独坐窗前出神,看到红玉在一株海棠花后独自倚栏出神。宝玉转步细看确是红玉。“待要迎上去,又不好去的。”读者自然看得清楚,宝玉对红玉的基本态度是怎样的,显然不是“不入眼”“失意于宝玉”。当然,因为初见小红,对小红也是心存疑虑的:他对小红产生好感后,曾想让她到自己身边做事,但又不知小红品行如何,暂且搁下了。到贾府被抄家后,他和凤姐被关押到狱神庙,这时一般人避之犹恐不及,但是小红、贾芸等却一起去探监、照护他们。这是脂砚斋提供的线索。脂砚斋还说:“红玉后为宝玉大得力处”(第27回批语);第24回还有评语说:“后来荣府事败,(贾芸)必有一番作为。”民间哲语:“患难见真情。”这时,宝玉自然会明白:小红是个有胆有识、有智有谋的女孩。而且贾宝玉是“情不情”者、兼爱主义者,“外不殊俗,内不失正”,从自家姐妹到丫头村姑,他的基本态度均相同;加上林红玉、林黛玉、妙玉和他贾宝玉都是“玉”人,四玉相聚,宝玉原是“喜聚不喜散”的,他自然会怜惜小红。对此,脂砚斋写道(在宝玉“不知红玉是何行为”句上):“玉儿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这个批语是对的。
那么,21世纪的评论者是否认真读过曹雪芹写下的这几小节文字呢?
写一篇文章、一部小说、一个人物,是必须有两三亮点、三五点绝活的,否则,还怎么叫文学“创作”呢?
曹雪芹就是写小红这样的“小人物”时,也是“雄狮搏兔,亦用全力”的。通过贾芸、宝玉的眼和心介绍了小红之后,作者又正面介绍了小红的身世,随后,便开始精心刻画小红的性格、树立小红的鲜明形象了。第26回先来了一小“绝活”:经历种种委屈、烦恼、挫折,欲恋贾芸又困难很多,小红心事重重,向佳蕙道:“你哪里知道我心里的事!”小丫头佳蕙体贴说:“这个地方难站!”为她抱不平,以致小红说出下边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来:“俗话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小小年纪,竟有如此人生感悟和悲剧情怀!面对现实困境,她的话触动了佳蕙的心,“由不得眼睛红了”。脂砚斋读出了这些话的沉重分量,接连写下三个批语:“此时写出此等言语,令人堕泪!”“不但佳蕙,批书者亦泪下矣!”“红玉一腔委曲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为芸儿害相思也。”如果说“没有不散的筵席”是《红楼梦》的经典名句的话,那么便可以说脂砚斋也写下了经典性的评语。读到这里,能不为之一震,开始感到“这个女孩不寻常”。所以,紧接着便有畸笏叟的一个重要批语:“《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迷失,叹叹!”
曹雪芹是很看重小红这句话的辩证法内涵的,在小说第13回,秦氏死前托梦给王熙凤,就有“盛宴必散”之语;第31回写林黛玉因为“有聚必有散”,故“喜散不喜聚”;甲戌本《凡例》中有诗句“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曹公让小红说出此话,绝非随意之笔。所以此语历来为读者所重,多有评说。毛泽东曾一再引用此语,阐发事物相互转化的辩证思想。
看来,小红确实是个人物!
第27回,曹公更用上了一个大的绝活,精心塑造小红的形象:那一日,小红在滴翠亭中,见凤姐招手叫她,便跑过去了。凤姐打量一下,便欲派她临时去办一件事。她问小红:“可不知你能干不能干,说得齐全不齐?”看来这件事不简单,但小红面对此事、面对这个以“辣”出名的荣府管家女能人,不但没有像别的丫头那样避之犹恐不及,反而立刻满口答应,而且主动立下军令状:“……若说不齐全,误了奶奶的事,凭奶奶责罚罢了!”凤姐表示信任她,当即吩咐她去办事。
事情很快办好,很快回来向凤姐回话。小红在回话中,对答如流,把几宗杂在一起的事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回了。回话中,她竟一连说了18个“奶奶”,在旁的李纨道:“嗳哟哟!这话我就不懂了,什么‘奶奶’‘爷爷’的一大堆。”凤姐则笑道:“怨不得你不懂,这是四五门子的话呢!”
小红把事情办得又好又快,展现了她的胆识、才智、办事能力和极好口才,因之凤姐大为赞赏,当着众人大夸小红:“好孩子,倒难为你说的齐全。”并当场把小红和那些扭扭捏捏、装腔作秀的大小丫头作了比较,当即表明态度:“这个丫头就好。”再一次显现凤姐识才、爱才和善于使用人才的性格。她当即要启用小红,甚至当众向小红笑道:“我认你作女儿,我再调理调理,你就出息了!”(第27回)
读着这段故事,读者怎能不受到震撼?怎能不对小红刮目相看?怎么不为曹公的写人艺术叫绝?绝中之绝在于,他谋构出小红的18个“奶奶的绕口令”来,但又不是像某些浅薄的演员那样,耍嘴皮而已,除了搞笑,别无意蕴。凤姐是何等角色?“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睹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人也说她不过”(第6回),她曾多次表演过说书人的才技。但是,听了小红的一席话,她竟当众叫好,这一衬托就把小红的才干和智能全衬出来了。这么一个“绕口令”便使小红的个性突现出来了,只用一个场面便使小红的形象骤然全出。
据畸笏叟、脂砚斋提供的线索,在曹公的原稿中小红等后来是有大故事大作为的,可惜原稿迷失;续补者没有认识到小红形象的价值,在后40回中很少让她出场,除了复见贾芸时尚有一二分旧面目外,几乎没有生命力了,可以说小红的形象是“半身瘫痪”了。
总之,在曹公心目中,小红不管是容貌、才干、能力、胆量方面,均属颇好的,至少在三等小丫头群体中是无可取代的。一个16岁的少女,一再受到丫头们欺辱、刁难时,她并未作没有意义的争斗、“分证”,而用一个“忍”对付(见第27回)。这是一种见识、一种策略,虽然说不上“勉从虎穴暂栖身,说破英雄惊煞人”,但她总算保全了自己。与那些甘作奴才的伶牙俐爪的人吵闹,不但于事无补,又可能为自己树敌、增添障碍。小红未做这种傻事。曹公说了,这个女孩,她“心内着实”想着“向上攀高”,而且是执着的“痴心”的(第24回)。她受委屈、被压抑、被污辱、被损害,屈身底层,但她是不甘心做“家生奴”的,不是那种“过着默默无言、浑浑噩噩的奴隶生活的奴隶”,她时时都在找机会,跳出“牢坑”(龄官、智能儿语)、离开“樊笼”,过上正常的女儿的生活。对于这些我不愿作过度的猜想,但是,仅凭小红这种位卑并未忘自救的精神,并且当生活中出现某种机遇时,能立即抓住,积极地、机智地奋力一搏,力求改变自己不佳的人生处境。这种精神状态、人生态度,在红楼丫头中,也许可称“万绿丛中一点红”吧?也许尤三姐、司棋、晴雯、鸳鸯等略有过这种精神向度,但她们有积极奋斗过吗?没有。因之,她们最终只有惨烈的悲剧。而小红呢,她不但有积极的精神向度,而且有相当大的主观能动性,勇于付诸行动,因之最后能离开贾府(这意味着摆脱家生奴的地位),而且可能另有作为(均据脂砚斋评语)。当然,高鹗(或其他补续者)未能让小红发挥潜能,也未能为她提供进取的条件,她只能是“一点红”,红一点,如同一颗陨落的小彗星,但她毕竟发出过光亮。为此,我们也就应该感谢曹雪芹了。
当然,小红也有其弱点,比如过度工于心计、生活中过度理性化,过早丢掉了一些少女的天然神韵。过分伶俐了,也会招人设防的。这些,虽然是环境逼出来的,但也丰富了小红形象的内涵。
小红既不是“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作斗争”的革命者,也不是“津津乐道地赞美美妙的奴隶生活”的奴才(用列宁语意)。但她的精神向度是拒绝做“忠仆”的,拒绝屈从于家生奴的命运,这预示了她正向着反奴隶主义方向前进着,这是值得期待的。
那么,21世纪的《红楼梦》评论者,有什么理由恶评小红呢?
三、试析几条对小红的评语
首先,我想到的是:在21世纪评论红楼人物形象还能用坏人、好人这种极简单的概念吗?
(一)关于小红“与贾芸暗中勾搭”。“从生活上搞臭他”,这在20世纪的中国整人的“秘诀”之一。所谓“生活”,主要指男女关系——按传统,似乎男人和女人是不能有“关系”的,一旦被指有“关系”就是“不正当”的。评论小红时,似乎也用此法。
在小红的时代,一个16岁的女孩,已经应该谈婚论嫁了。漂亮、聪明而有灵性的小红,遇到自以为适合的少男,产生求偶之意,这是人生中最基本的现象。小红对贾芸产生恋爱之心,而且很快进入角色,产生互动情景,演出了“手帕三部曲”,与宝玉和黛玉的“手帕三部曲”相互照映,一俗一雅,俗不伤雅,雅不妨俗,雅俗相辅,展现中国传统婚恋中雅俗两种文化,这两种文化各自显示了自己的特色,从而生动构成两种文化景观。在曹公的心目中,这该是美事吧。但是,21世纪的某些研究者是如何评说此事的呢?什么“与贾芸暗中勾搭”“淫狗盗之徒”;“两性出轨‘偷情’”;“未入宝玉眼中,也不肯认命服输,千方百计在宝玉面前卖弄”,“失意于贾宝玉之后,也要再找下家……正经爷们攀不上,这种时候,潜力股贾芸就成了她的最好选择”。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还有比这更不堪的烂词吗?我很惊讶,为什么要用这样的语言评说红楼人物。这样的评说有何根据呢?科学研究的第一法则是尊重事实呀。光是恶语轰炸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什么叫“勾搭”?这无异于说:你小红有什么资格谈情说爱?封建婚姻法律中原有家奴不得嫁主人的条款呀,贾芸虽是无业游民,但他毕竟是贾府的本家,后来还认宝玉做爸,你小红是什么东西,竟敢动“廊上二爷”的念头!不但不准其“勾搭”,还加上“暗中”二字,借以加大其罪过之分量。然而,在当时,在贾府,有谁的恋爱不是“暗中”而是公开谈情说爱的?不管是丫头司棋、万儿,还是小姐黛玉、宝钗,谁是公开恋爱的?宝黛之恋是美妙的,红芸之恋却是丑恶的?这就等于说:“小红,没有爱之权利!你恋了、爱了,便是‘奸淫狗盗’之徒。”
什么“失意于贾宝玉”,便去找“下家”贾芸?而且把贾芸视为当今炒股市场上的人物了。这似乎是说,小红不是在恋爱,而是在投机、赌博。这样的女孩当然成了“可能很坏”的“坏人”。
评论者在书中说,贾芸是个“不正经”的“爷们”。你小红怎么与这种人“勾搭”?但是,当小红始恋贾芸时,贾芸是坏人吗?权且这么“上纲上线”吧,这就能牵连到小红吗?小红生活在见了男人就必须赶紧回避的时代与环境中,她如何去考查研究贾芸的道德品质种种呢?也许小红在想,当时贾芸是和宝玉有往来的,宝玉还约见他呀,总不至于是坏人吧?后40回中贾芸干过令人不齿的勾当,但这与曹雪芹原来的构思不符。贾芸即使后来变坏了,这能让小红为之负责吗?必须牵连上小红吗?退一步说,就是小红“遇人不淑”,爱上了一个不值得爱的男青年,就该无情指斥吗?直到21世纪,在中国完全可以自由恋爱了,爱错了对象也不是罕事吧?爱错了人又怎么样,就是十恶不赦了?为什么要用非文学批评的手段对待一个18世纪生活于最底层的少女呢?
小红与宝玉之间有恋情吗?从小说中看,是“查无实据”的。就是小红有“暗恋”宝玉之意,也未必就是罪过吧?宝玉是不正经的爷们吗?作为一个怀春的少女,恋他又怎么了?至于说潜窥机会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对于少女也不能说是什么恶劣卑下的行为吧?客观地说,小红的“现弄”,可能是出于寻求改变自己的过于糟糕的人生处境,试图让单纯善良的宝玉了解她、同情她、帮助她改变一下生活状态,这应该是件值得同情的事吧?就是小红真的暗恋宝玉,如同许多恋爱中的男女青年那样,在恋爱对象面前献点殷勤,卖弄自己的美容、智能,也是人之常情,算不上什么大恶吧?至于说小红“拷贝袭人”,争夺姨娘位置,最终“只落得邯郸学步,徒增笑耳”,不知有何论据?在小说的哪一回哪一段写了小红与谁有“男女之间的问题”、有“初试云雨情”的故事?对于一个16岁的女孩,这是随意说得的吗?如果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小红是否要通过法律诉讼捍卫自己的名誉和尊严?
说小红“未入宝玉眼中”“失意于贾宝玉”“背叛宝玉”等等,则完全与文本不符,如前文所引文字,宝玉初见小红,是有好感的,而且是“留了心”的,甚至产生了“直点名”唤小红来他身边使唤之意。为此,他的“少女崇拜”观再度泛起,“心中闷闷的”,“只坐着出神”。个中情绪,至少不会是“失意”“不入眼”之类吧?
(二)关于“攀高枝”“向上爬”的“野心”和“钻营”“战略”。这大概是小红的第一等罪行了。一个三等小丫头居然“心气太高”,“痴心”于“攀高枝”“跳槽”,离开怡红院的“粗活”。这就是“野心家”?攀高枝?就是“不择手段蝇营狗苟”,“奸淫狗盗之徒”?
查遍全本《红楼梦》,小红有何不择手段争名夺利的言行吗?没有!一定要说有,无非就是她不甘心终身屈居最底层,受气受罪受害,不甘心没有一点人的尊严地活着,而且试图凭借自身的自然资源、自己的潜在的才干、能力以及自我奋斗的心志,力求改变现处的恶浊环境、人生状态,能够活得安全一些,舒畅一些。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少女,这样的欲求过分吗?“心气太高”了吗?如果不是站在男尊女卑、《女诫》《女则》⑥立场上的人,是应该同情她、理解她的。
什么是“蝇营狗苟”?本是指毫无辱耻之心,不惜采用任何手段,投机欺诈的丑恶行为。什么是“争名夺利”?小红争过什么名分了?夺过什么人的什么利了?能列举出论据来吗?在小红力求跳出令人塞息的生存环境的全过程中,她损人了吗?暗算过任何人吗?坑蒙拐骗过谁吗?搞过阴谋诡计吗?没有!她曾经像赖尚荣等人那样忘恩负义吗?没有!她不但没有损人利己行为,倒有一些主动帮助别人的言行,她曾劝导小丫头佳蕙不要在小事情上和大丫头们计较,要思考贾府败后的出路问题。
是因为她跳的槽是凤姐之门吗?那又怎么样呢?凤姐是个正邪两赋的人物,是从末世贵族中跳出来的一匹黑马,她有恶的一面,也有不恶的一面;她的某些恶,属于恩格斯所说的有助于社会历史进步的恶;而且,从曹雪芹、脂砚斋到当代一些红学家,都曾肯定凤姐具有女能人的特质,她有识才、爱才、用才之才,跳到这样的人门下,就是恶行吗?
退一步说吧,就把王熙凤算作坏人吧,跳到坏人那里去,使自己得以脱身,对小红这样的人来说,未尝不是可以采取的人生策略吧?尤应注意的是,小红跳到王熙凤那里之后,为虎作伥,狐假虎威,做坏人、干坏事了吗?小说中也是找不到这样的“实据”吧?那么,为什么不允许她借凤姐作跳板,跳向人生彼岸呢?在曹公的原稿中,小红是表现了知恩图报的传统品质的,这不是可以证明,小红在贾府倒塌的时候,并没有像诐奴悍妇们、贪官污吏们那样落井下石,反而在主人陷入危境时伸出援手,表现出人的良知。这是否可以表明,小红并没有丧失“道德底线”,唯利是图,投靠“潜力股”,乘人之危捞一把,向上爬?那么为什么要对其“跳槽”冷嘲热讽呢?不管从社会学、历史学、美学、文学的角度讲,这种评说都有离谱之嫌。这又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文坛上的某些戏说、调侃、恶搞现象。这种现象是非建设性的,缺乏品位的,对社会主义文化建构是不利的。
请勿戏说《红楼梦》!
(三)评论小红者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引述小红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这段话后,认为此话“富有哲理性”,但又提出:“她(小红)哪儿来的这样的深度呢?这与她此前与此后的力争上游、努力表现、力求脱颖而出的记录怎么合得拢呢?”
小红引用的这句话,本来就是来自民间的俗话,而不是某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大佬的语录,小红引用它时,已经首先说明它的“出处”了,也就是说,她没有冒充这句“富有哲理性”话的原创者,她只是心有所感,借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而已,她没有争夺版权之意;何况,这个不甘心做家生奴以了终身的丫头,一个有想法有能力有行动的少女,一个在作奴隶的生活中尝到了不少人世间苦楚之后,为什么就不能触景生情,想到这一民间俗语并且借来一用呢?这是与她的个性、思想和精神状态相适应、相契合的。如果认为这与小红的行为合不拢,就等于说曹雪芹是胡乱拔高了小红的,是不真实的。然而曹雪芹在“此前与此后”,是通过相当丰富而生动的情节和细节,令人信服地表现了小红是有这个性格和思想基础的。而且,脂砚斋的批语,也证明了小红与这个“哲理”是合得拢的。脂砚斋认为此语是小红“一腔委曲怨恨”“不能遂志”的表述,因之被感动得“堕泪”了。脂砚斋也许不会想到,200多年后,竟有人从根本上质疑小红的这种人生感悟。毛泽东曾经很赞赏并且引用了小红这句话,他是在严肃的场合中严肃引用此语的,他对《红楼梦》的研读情况是人们所共知的,他显然不是戏说《红楼梦》。⑦
①《误读红楼》,当代世界出版社2005年版。《不奴隶,毋宁死?》,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一代春娇寂寞》,华文出版社2009年版。
②《误读红楼·代序》第6页。
③可查阅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4年版,第400、403、404、427、451、441、424、426、448、449、451页。
④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82—84页。
⑤鲁迅说:《红楼梦》的价值“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见《鲁迅全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卷。
⑥《女诫》,东汉班昭著,并与唐代的《女论语》、明代的《女训》《女范捷录》合刻为《女四书》,和唐代的《女则》、清代的《女学言行录》一样,都是宣扬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的书。
⑦毛泽东多次引用小红的这句话阐述辩证法思想,详见董志新著《毛泽东读红楼梦》,万卷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395—398页。
2011年11月第1稿
2014年6月第2稿
2016年8月第3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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