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贾探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贾探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就在凤姐利用权力和手段乘着混乱大捞一把的同时,姐妹群中站起一位具有清醒危机感和自觉使命感的三姑娘探春。连多少须眉也不放在眼里的凤姐赞道:“虽是个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她像凤姐那样精明能干,却比凤姐正直无私;她和宝钗一样现实理性,却又有宝钗所缺少的担当。探春是最早、最清醒地意识到贾府的衰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人事规律是这样无情,危机感和责任感就不能不时刻萦绕在探春的心头脑际了。
我以为,可以用四句话概括探春其人:待人有真情,办事有能力,见解最精辟,做人最严谨。
待人有真情。探春痛感贾府的纲纪败坏人情丧失:“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这句话成了贾府人际关系的最好写照。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探春仍然保持着骨肉真情。林黛玉死前,只有她和李纨在现场。贾母在大观园凸碧山庄开宴,因听笛而延至深夜,众人都走了,只是探春一人陪到最后。探春和贾宝玉的关系也很亲切。第二十七回有一段描写:
……又见宝玉来了,探春便笑道:“宝哥哥,身上好?我整整的三天没见你了。”宝玉笑道:“妹妹身上好?我前儿还在大嫂子跟前问你呢。”……探春因说道:“这几天老爷可曾叫你?”宝玉笑道:“没有叫。”探春说:“昨儿我恍惚听见说老爷叫你出去的。”宝玉笑道:“那想是别人听错了,并没叫的。”探春又笑道:“这几个月,我又攒下有十来吊钱了。你还拿了去,明儿出门逛去的时侯,或是好字画,好轻巧顽意儿,替我带些来。”宝玉道:“我这么城里城外、大廊小庙的逛,也没见个新奇精致东西,左不过是那些金、玉、铜、磁,没处撂的古董,再就是绸缎吃食衣服了。”探春道:“谁要这些。怎么像你上回买的那柳枝儿编的小篮子,整竹子根抠的香盒儿,胶泥垛的风炉儿,这就好了。……”宝玉笑道:“原来要这个。这不值什么,拿五百钱出去给小子们,管拉一车来。”探春道:“小厮们知道什么。你拣那朴而不俗、直而不拙者,这些东西,你多多的替我带了来。我还像上回的鞋作一双你穿,比那一双还加工夫,如何呢?”
这里不但表现了探春高雅独特的品位,而且描写兄妹之间真诚的关系,不可能在迎、惜与宝玉之间发现。
办事有能力。探春有担当精神。她不满贾府的任何一个男子:“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生活总是和人开玩笑,贾宝玉想做姑娘却投错了胎而终于成了男子,探春想成为男子建功立业也只是个虚愿。然而,探春作为女子在敏锐地发现问题,自觉地承担责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超过男子的远见卓识和毅魄宏才,与宝玉作为男子在体验生活关怀别人方面所体现出来的超过女子的缱绻深情和细心真切,同样是惊世骇俗的。她不是作为旁观者冷眼批评,而是她置身矛盾之中并干预生活,一有机会,就在可能的范围内竭力予以整顿。所以当宝钗对她说:你们都念过书,识字的,竟没看见朱夫子有一篇“不自弃文不成”时,探春就说:“虽看过,那不过是勉人自励,虚比浮词,那里都真有的。”说探春把朱子的学问都看虚了倒不见得,重要的是探春汲汲于实际事业,而不看重挂在口上几句经典教训。探春善于把理想贯彻到现实行为当中,“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所以即使出不去,她也想“立一番事业”。贾赦要讨贾母的丫头鸳鸯为小老婆,一刻也离不开鸳鸯的贾母得知后,把在场的人特别是王夫人责骂了一通,气氛紧张而难堪。探春想王夫人虽有委曲,但不敢申辩;薛姨妈是王夫人的妹妹,也不好辩的;宝钗不便为姨母王夫人辩;李纨、凤姐、宝玉一概不敢辩。这正用得着女孩子之际,但迎春木讷,惜春太小。因此,探春窗外听了一听,便走进来陪笑向贾母道:“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里的人,小婶子如何知道?便知道,也推不知道。”此话一出,贾母茅塞顿开,王夫人、薛姨妈都解了围。果然,上天作美,凤姐病后,探春获得了“合同李纨裁处”家政的机会,由观众变成演员。她立即着手改革,兴利除弊,开源节流。她的着眼点,还只是经济上的修补,但假如有可能深化发展,探春一定会搞出更多的名堂,经济改革的目标从来都逼出政治改革。那些一向躺在祖宗的荫功上奢侈腐化的贾氏后裔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探春的“新政”表明,贵族社会中有理想、有原则的明智人物已不能容忍本集团再这样放荡自流下去了,而她的改革不但无声无息地流产,而且,后来有不少事居然都是从“新政”上生出来的,这就突出了这个贵族之家衰败灭亡已无可救药,这不是因为改革遇到强劲对手,而恰恰是这个家族的总体代表,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发生——一切都在按照其惯性溃烂下去。所以改革意义不在于它能给贾府带来多大变化,最后是否成功,而在于由此塑造了探春的形象并彰显出一种在崩溃面前积极有为的人生理想。当然,以探春这样一个未出阁的“娇客”来振兴家庭,也表明当一种文化的社会基础在腐朽、动摇时,这个文化的正统代表是如何在竭力挽回颓势,“知其不可为而好之”,是文化将死之际的必然悲剧。
见解最精辟。探春不像贾府男性那样口头上标榜礼法,实际上破坏家庭;也不像宝玉那样完全否认体统,专注于个体情感,她确实是把正统的尊严放在第一位,不但自己主观上自觉,也希望重新成为家庭的现实秩序。面对礼崩乐坏、持续衰败的家庭环境,探春极为敏感。对人对事多有犀利之语。最著名的当数抄检大观园时对王熙凤等人说的: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
探春“说着,不觉流下泪来”。一叶知秋。贾府确实是先从家里“自杀自灭”,然后再被锦衣卫“从外头杀来”。现在读者无法理解,探春的洞察力来自何处?我想,这只能是作者的设计:他要把这样一个使命安排给他推崇的探春来完成。探春的见解独到,语言犀利,特别表现在“抄检大观园”前后的六次“冷笑”:
当王熙凤说明抄检的原因后,探春冷笑道:“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他们所有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
当王熙凤说“既然丫头们的东西都在这里,就不必搜了”。探春冷笑道:“你果然倒乖。连我的包袱都打开了,还说没翻。明日敢说我护着丫头们,不许你们翻了。你趁早说明,若还要翻,不妨再翻一遍。”
在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记耳光,众人安慰探春时,探春冷笑道:“我但凡有气性,早一头碰死了!不然,岂许奴才来我身上翻贼赃了。明儿一早,我先回过老太太、太太,然后过去给大娘陪礼,该怎么,我就领。”
在王熙凤针对探春的丫头们对骂王善保家的说“好丫头,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时,探春冷笑道:“我们作贼的人,嘴里都有三言两语的。这还算笨的,背地里就只不会调唆主子。”
抄检大观园之后,邢夫人打了王善保家的几记耳光,“嗔着他多事”,探春冷笑道:“这种掩饰谁不会作,且再瞧就是了。”而当宝钗搬出大观园时,探春再次冷笑道:“很好。不但姨妈好了还来,就便好了不来也使得。”
“冷笑”之语一出,众人哑口。连一向能说会道的王熙凤,也只有陪笑的份。三姑娘确实是“玫瑰花儿”,她“撒个娇儿,太太也得让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样。”
做人最严谨。在日常生活中始终律己甚严,端庄整齐。且看她的秋爽斋:“……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幅米襄阳的《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第四十回)高旷爽朗,毫无脂粉气,与探春不凡的胸襟和坦诚的生活态度正相一致。在日常生活中,她十分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有理有节,不卑不亢。迎、惜的丫头都闹出风波,贾宝玉的怡红院更是矛盾迭起,独探春这里井井有条,大丫头待书还成为她的好帮手。她注重维护自己的尊严。事无大小,只要涉及她和她的同类人,探春就要出来说话。偶然撞见王柱儿媳妇欺负迎春,探春不仅“唇亡齿寒”“物伤其类”,而且立刻叫来协助凤姐管家的平儿,质问:“……还是谁主使他如此,先把二姐姐制伏,然后就要治我和四姑娘了”,以至于凤姐“在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畏他五分”。抄检大观园时,她不允许搜查她的丫头们:“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都在我这里间收着,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王善保家的掀了一下她的衣襟,探春立刻给了她一记耳光:“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由于她的尊严,也由于她的理直气壮,厉害的凤姐对她也十分尊重,她一发怒,“凤姐直待伏侍探春睡下”方才离开。
探春唯一的弱点,是她的出身。在探春的眼中,赵姨娘不是她的母亲而只是贾府的一个姨娘:“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什么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探春之所言所为并不是像赵姨娘所说的“只顾讨太太的疼”,“只拣高枝儿飞”,而有其“必须”与“应当”两个因素。从必须来说,探春鄙视、痛恨赵姨娘的卑劣品行、狠毒用心和丑恶形象。“论理我不该说她,但她忒昏聩的不像了。”赵姨娘和丫头们胡闹,她立即批评:“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失了体统。你瞧周姨娘,怎不见人欺他,他也不寻人去。”在贾府的环境中,探春要维护自己的地位,要有所作为改革振兴,她必须和赵姨娘分离。在这个问题上,把她和同是姨娘所生的迎春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奥秘。迎春这样懦弱无能,却从不需要为自己辩护、正名,这不是因为她的生母比赵姨娘强,且去世得早,而是由于迎春本无所求,只要不否认她的小姐身份也就够了。探春却从来不满足于做一个体面的豪门千金,她要成为女中丈夫,她要挽救红楼颓败,这就必须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半奴才”的赵姨娘划清界限。从“应当”来看,探春对生母的无情,在是礼教文化的基本要求。从历史的角度看,殷周易代之后,“纲纪天下”的三大制度中首先就是“立子立嫡之制”。在数千年的传统社会中,严嫡庶之别一直是中国社会结构的重要准则,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的宗法式家庭保证了财产和权力的高度集中,延续不绝。“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礼记·大传》)中国传统社会的长远生命力与此不无关系,这是传统社会中有一定合理性的正统观念。探春自觉地遵循当时的正统观念并以之为处理自己与赵姨娘关系的原则。探春所否定的是文化意义上的母女关系,而非自然意义上的母女关系。这“必须”与“应当”的双重理由在母女之间划下了无情的深沟,从“必须”的角度,我们同情探春;从“应当”的角度,我们略有微词。她在鄙薄生母时从来没有犹豫过。她是那么的理直气壮、斩钉截铁,不但使其言行没有可亲的一面,也反映出她对正庶观念没有任何一点反思和质疑,似乎没有感到礼教纲常的压迫性、异己性。
这种对自己庶出的敏感,如果还令人同情的话,那就这一敏感配合上了探春对家败人亡的敏感。每说到家庭现状及其未来,她都有切肤之痛,常常从一件小事想到人世盛衰规律,最后归结为贾府必亡。怡红院海棠花冬季盛开,在合家欢喜之时,探春却想道:“大凡顺者昌,逆者亡。草木知运,不时而发,必是妖孽”,过分的担忧,居然使她忘记一惯的清明理性,相信起预兆来了。所谓“运”“数”等不过是“天意”的同义词,探春明白“一败涂地”的贾府没有任何希望。但她没有放弃努力,仍想尽己之力来有所补救。这种危机感、责任感潜藏着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剧性努力。人事不能转移天意,但人们然需要承担使命,做出努力,其目的不是为了改变“天意”,而是为了表明人的存在。“戚序本”有一则回后总评,其中说探春:“噫,事亦难矣哉!探春以姑娘之尊,以贾母之爱,以王夫人之付托,以凤姐之未谢事,暂代数月,而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动风波,不亦难乎。以凤姐之聪明,以凤姐之才力,以凤姐之权术,以凤姐之贵宠,以凤姐之日夜焦劳,百般弥缝,犹不免骑虎难下,为移祸东吴之计,不亦难乎!况聪明才力不及凤姐,权术贵宠不及凤姐,焦劳弥缝不及凤姐,又无贾母之爱,姑娘之尊,太太之付托,而欲左支右吾,撑前达后,不更难乎!士方有志作一番事业,每读至此,不禁为之投书以起,三复流连而欲泣也!”脂批固是感慨之言,却也揣摩到作者叙述探春家政改革所欲表达的意思,这就是人尽其才是挽救败落的必要条件。探春没有机会尽展怀抱,贾府依然衰败下去,但大观园管理改革的行为却表现出了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精神品质。
在中国文化中,“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一个久远的传统,孔子的仁学结构就有这一条,“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像李广、诸葛亮、文天祥、史可法等优秀人物都有这一种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不复还”却要去,并且是那么昂扬,那么义无反顾,这才是生命进发出的精神活力。对于他们,后人不能仅仅从其所维护的利益、集团、阶级来评价,也不能仅仅依据成败得失来判断,而要注意并重视这种悲剧性行为所高扬起来的主体精神,目的总是有限的,而为了实现这种目的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和牺牲才是无限的,只有超越成败利害之上的行动才充分展示出人的优越。事实上,在这朵“玫瑰花”面前,人们一方面喜欢她果断明敏的男性气质,另一方面又总为她是“统治者的一员”所缠绕,总感到这个人物很难把握。提出贾探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便是为了换一角度,使这个人物更加清楚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卢卡契(Georg Lukács)认为:“在某个特定阶段,没落能够以人类的伟大和纯洁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这应当成为解释探春的原则。作者把力挽颓势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女子身上,这对以男子为中心的传统文化来说,不能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在传统文化看来,所谓家庭,就是以父系长辈为家长、以嫡长子为继承的亲属共同体,男子在家庭中占据中心地位。贾府男子的腐败无能,只要看看身为男子的贾宝玉是如何感到“男性自卑”就很清楚了。本来负有齐家使命的男子已经烂掉垮下了,这个“家”还有什么生命?在被孔子称为“难养”的女子中寻找男性的替代,其实正是家族制度不可救药的预告。探春为了整顿家庭而希望成为男子,事实上却依然是个女子,也意味着她所孜孜以求的,在传统文化的天地中是无法实现的。
这是奢靡霉烂的家庭,也是必然衰落的家庭。探春整理家政、承续文化理想的努力幻灭了,凤姐损家利己、满足私欲的目的却达到了,但其终局却更糟。小说在他们两人的判词中都点明“末世”不是偶然的。“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纵然有理想,有才干,但大势已去,她也回天乏力;“凡鸟偏从末世来”,因为凤姐只有在末世中才展露才能、如鱼得水的,其命运也只能和末世一样。“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越是理解探春,便越是应当认定:对贾府的盛衰剧变已无须伤感,它已不配有略为好些的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