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死:遗爱与新生》
死:遗爱与新生
死的问题是一个本体论问题,作为一个有限的存在,人总是要死的,唯具有死,才能把人的独特性和有限性显示出来,可以说任何思考人的学说都不能忽略死。但由于死是个体的事,而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主要是儒家学说)所理解的人却是群体的人,社会的人,即与天地万物相对的人,这样的人当然是生生不已、永无终断的人。因此孔子以生训死,把死排除在他的仁学系统之外。注重现实人生,完善社会结构而忽略个体死亡,不失为一个为统治者设计理想社会、规范个人行为的思想家的明智做法,如果大家都很留意死,于国于家何益?
但问题一转到艺术领域就不同了,艺术的对象是注定要死亡的个体存在,从而不管艺术家本人是否自觉意识到,死亡总会突破传统理性主义的藩篱而要求艺术予以表现。于是,古中国有了《牡丹亭》,有了《红楼梦》,它们的主人公都曾在爱的焦灼中进入死亡——那神秘的时刻。
说到林黛玉的死,并不出乎意料,她体弱多病,从会吃饭起就吃药,风吹吹就会倒下,她是一股灵气,一腔幽怨,贾府上下,都在担心她会夭折。爱情是她生命的唯一支柱,爱和生统一在她短促的年华中,“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没有爱,她怎么能抵挡得住?《红楼梦》曾写了一次她死亡的预演:这一日天冷,贾宝玉穿上雀金裘,想起晴雯,便在怡红院中焚香设祭,“东逝水,无复向西流……脉脉使人愁”,心中落落,便来到潇湘馆,因谈到听琴知音一事和黛玉发生误会,宝玉走后,黛玉想到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沉吟之际,正好听到丫头的议论宝玉定亲一事,于是:
谁知黛玉一腔心事,又窃听了紫鹃雪雁的话,虽不很明白,已听得了七八分,如同将身撂在大海里一般。思前想后,竟应了前日梦中之谶,千愁万恨,堆上心来。左右打算,不如早些死了,免得眼见了意外的事情,那时反倒无趣。又想到自己没了爹娘的苦,自今以后,把身子一天一天的糟踏起来,一年半载,少不得身登清净。(第八十九回)
这“心病”的发展,直到“一日竟是绝粒,粥也不喝,恹恹一息,垂垂殆尽”。幸好在昏迷中获知宝玉定亲原是议而未成之事,并且老太太要亲上加亲,“非自己而谁?”终于阴极阳生,立时好转。生就是为了爱,没有爱,倒不如死去,爱成了“是死还是活”的尺度,林黛玉以死来捍卫爱的权利。
对于爱情的悲剧结局,黛玉早有觉察:“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她从来没有放下心来。“满纸自怜题素怨。”大观园姐妹中,黛玉诗才最高,她极善从草木的枯荣飘零中感受到爱情的挫折和生存的痛苦。她的诗中最常出现的意象是花和风霜,花象征着独立人格和高洁心性,风霜则暗示使花和女儿受到摧残的力量;花是美的,是她爱的,风霜是恶的,是她恨的,黛玉的一生就是在风霜的打击迫害中护持着香花一瓣,“只恐似那花柳残春”“怎禁得风催雨送”“飘泊亦如人命薄”……诉凄凉,抒忧煎,叹薄命,是黛玉诗情的基调。她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喜可悲可叹者甚多”,便择出五人写成“五美吟”,“以寄感慨”,在她的潜意识中,也许是以诗自况吧!
但她并没有从此退却,她准备着以死来完成这一不幸的爱情。她气恼时对贾宝玉说:“我作践自己,我死,与你什么相干?”正好道出她为爱情而死的勇气。当爱情终于无望圆满时,她气绝而亡,带走了对贾宝玉的爱和恨。在传统和社会把个体存在的人剥夺得一干二净之后,像爱、生、死之类本体性的情感、愿望,是再也不能放弃了;在这些最本真性的领域中失去主体的地位,人就不成其为人了。无论环境压力有多大,无论相互误会有多深,黛玉始终没有淡化她对宝玉的爱。“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然而爱情既是个体的感情,又是双方的社会性关系,家庭和社会可以无视个体的感情而确定或否定双方的关系,于是金玉良缘取代了木石前盟,黛玉的爱情被无情地否决了。对于把爱情当作生命的唯一寄托和终极关怀的黛玉来说,除了死还有什么呢?
意志是自由的,在一切都不可能时,人还可以选择自杀。一切都可能被外在因素决定,但生命总是自己的,自杀总是自决的。传统伦理把生儿育女、承先启后的责任规定为女性生活的意义和价值,黛玉却义无反顾地把生命献给爱情。将亡之际,正是宝玉和宝钗成婚之时。远处乐音悠悠,近处竹影斑驳,她烧毁了与宝玉唱和赠答的诗巾,口喊着“宝玉”走向北邙之乡,生命结束了,爱却无尽地留在人间。黛玉死后,贾母对王熙凤说:
猴儿!……你不叫我们想你林妹妹,你不用太高兴了,你林妹妹恨你,将来不要独自一个到园里去,提防他拉着你不依。(第九十九回)
贾母似乎知道,愁苦病弱的林黛玉,却积蓄着巨大的情感力量,她对爱情的专注和矢志不渝,她对自我的专注和顽强守护,对贾府这些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人来说是一种可怖的抗争精神。即使死后,这种情感和期待也仍然在徘徊,在寻找承认。
杜丽娘总是比林黛玉有力量,所以她的爱能超越生死。承受着礼教的高压,隐忍着爱情的渴望,这人生还有什么意趣?她在梦中可以和柳梦梅“千般爱惜,万种温存”,醒来之后,却是母亲的一顿教训。如同一棵茁壮的禾苗,失去了雨露滋润,逐渐干枯萎败,“可惜妾身颜色如花,岂料命如一叶乎?”杜丽娘一病不起,楚楚精神,叶叶腰身,能禁几多病磨?她终于被炽热的爱情之火烤干了生命,她死了。但没有实现的爱情仍然存在,她的魂灵仍在花园里游荡找寻,期待和梦中的恋人再度相遇。“一灵未灭,泼残生堪转折。”果然,天不负她,赶考的柳梦梅真的投宿在梅花庵,生者和死者相会了,柳梦梅开坟掘墓,杜丽娘显形再生,正式结为夫妻。杜丽娘以死赢得了爱,获得了崭新的生活,这俨然是白朗宁夫人(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的写的:
紧接着,我就、觉察(我哭了)
我背后正有个神秘的黑影在移动,
而且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往后拉,
还听得一声吆喝(我只是在挣扎):
“这回是谁逮住你?猜!”“死”我答话。
听哪,那银铃似的回音:“不是死,是爱!”
对于杜丽娘的死,汤显祖有过最好的说明:“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耶!”
在这段充满激情,一气而成的议论中,有两个很重要的人生哲学。第一,只有超越死生的情方可谓为“至情”。“天若有情天亦老”,情从来都是有生之情,而历来的正统思想都是以礼节情,直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有把个体完全异化为礼的符号的可能性。尽管有人在不断讲情,但这种“情”总是从量的控制开始,而以质的异化告终,并不是人的至性深情。在汤显祖看来,现实社会中的“生人”并不具有充分的情,真正的“至情”应当在现实人间之外的梦境,死后去寻找。这就隐含了“情”是人的本体性存在的思想。情如果在生的世界被放逐,那就必然在死的阴影中露面,它是根本无法取消的,总要顽强地表现自己的存在。于是,《牡丹亭》中出现了石破天惊的事,至情不在人间社会,而在溟蒙地府,如果没有这一番生生死死,也就没有至情。
第二,“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相对于至情的本体,生死不过是现象界的事,如果确认传统社会是一个虚假、异化的世界,那么真正的“人世之事”怎么能在有生之年得到解决?所以杜丽娘才愿去死。生事不能在生年得到解决,这不能不说是包含着汤显祖莫大的悲哀。他可以在任职期间让在押囚犯回家过年,元宵观灯,却根本无法使广大妇女走出礼教枷锁,获得充分幸福。因此,与他浪漫主义创作精神相应的,是提倡怪异的、超现实的表现形式,希望在一片枷锁的现实之外找到一点情性的自由。他认为,世间庸人所不能理解的奇僻怪诞之事,正是宇宙的本来面目,“从来可欣可羡可骇可愕之事,自曲士观之,甚奇;自达人观之,甚平”。而作者愤世嫉俗的幽深情怀恰好可以借此表现,所以“述飞仙盗贼”“志佳冶窈窕”,以及“一切花妖木魅、牛鬼蛇神”等,皆“意有所荡激,语有所托归”,有其明确的文化批判意义。当现实无望、知音难找的时候,用志怪传奇的方式倒可以尽兴地发抒情感,寄寓理想,而所谓生死之异,人鬼之别又算得了什么?杜丽娘生年不幸,但并不妨碍她在梦中获得爱情、在死后得到幸福。既然爱是人的必然要求,就应当给她一个实现的机会,理之所必无恰恰就是情之所必有。杜丽娘的满腔热情,喊出了千年中国女性的热望。
爱情战胜死亡,是欧洲民间故事中一再出现的主题。年轻的公主,美丽得像一朵刚刚绽开的鲜花,安静得像睡去一般,但她再也不会醒过来了。一年又一年,她只是昏昏沉沉地躺在那里。直到有一天,一个英俊的王子闯进那笼罩着死亡阴影的城堡,看到睡着的公主那样美,情不自禁地吻了她,这是爱的一吻。于是魔法破除了,公主的眼睛睁了开来,一张俊秀的脸映进了她的眼帘,她笑了,获得了第二次生命的公主和深爱着她的王子结了婚。这就是西方著名的睡美人的故事。
中国古代也有许多美丽的爱情故事,望夫石、织女星、梁山伯与祝英台、许仙和白娘子……但他们都一无例外地没有获得公主和王子那样的幸福,只有等到《牡丹亭》出来,才奏出了昂扬乐观的乐章。中华民族终于有了可以与睡美人比美的爱情故事,它是传统社会漫漫长夜中一颗耀眼的晨星。遗憾的是,它还未来得及引来满天朝霞,就被子夜时分的浓阴大雾所吞噬。《牡丹亭》的浪漫绝响变成《红楼梦》的沉重感伤,接在如愿以偿的杜丽娘之后的,是不幸的林黛玉。《红楼梦》第十八回,元妃归省点戏,第四出是《牡丹亭》中的《离魂》。乙卯本在此有小字批:“伏黛玉死,牡丹亭中。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这一批语是重要的,把林黛玉与杜丽娘联系起来也是正确的,但如果在杜丽娘的“离魂”与黛玉之死画上等号,那就犯了时代的错误。不过,从根本上来说,杜丽娘以一死而得爱情,林黛玉因爱而死,她们都是一种悲剧。实际上,《牡丹亭》与《红楼梦》的读者中,都有爱而不得而死者。据清人笔记:
昔有读汤临川《牡丹亭》死者。近时,闻一痴女子以读《红楼梦》而死。初,女子从其兄案头搜得《红楼梦》,废寝忘食读之。读至佳处,往往辍卷冥想,继之以泪。复自前读之,反复数十百遍,卒未尝终卷,乃病矣。父母觉之,急取书付火。女子乃呼曰:“奈何焚宝玉、黛玉!”自是笑啼失常,言语无伦次,梦寝之间,未尝不呼宝玉也。延巫医杂治,百弗效。一夕,瞪视床头灯,连语曰:“宝玉,宝玉在此耶!”遂饮泣而瞑。
无论是虚构的小说还是真实的人物,古中国女性似乎就只能以死来表达情爱意识和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