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学术权力与红学论争》
学术权力与红学论争
俞平伯生前最后一篇有关《红楼梦》的文章是《索隐与自传说闲评》,其中说:“红学为浑名抑含实义,有关于此书之性质。早岁流行,原不过纷纷谈论,即偶形诸笔墨固无所谓‘学’也。及清末民初,王、蔡、胡三君,俱以师儒身份大谈其《红楼梦》,一向视同小道或可观之小说遂登大雅之堂矣。”此说与潘重规相似,但俞更强调王、蔡、胡的“师儒”身份:王国维是清末明初学界巨子,蔡元培任过执新文化牛耳的北京大学校长,胡适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他们来“大谈”《红楼梦》,是《红楼梦》研究成“红学”的外缘。20世纪中国是传统价值系统急剧瓦解、文化领域发生根本变革的时代,在建立新的价值系统和学科分类之时,政治领袖、社会名人、权威学者的介入是《红楼梦》获得社会接受和舆论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人文学术有其内在逻辑,但各类权力者的倡导往往能改变一时代的学术趋势。
在专业红学家和两次运动中奉命写批判文章的学者之外,出入“红楼”的还有各类权力的拥有者。
学者:顾颉刚、吴宓、郭绍虞、刘大杰、翦伯赞、王力、何其芳、陈觉玄、李玄伯、李辰冬、牟宗三、韩国磐、舒芜、傅衣凌、启功、程千帆、徐恭时、邓允建、王利器等。海外的有周策纵、潘重规、徐复观、夏志清、赵冈、柳存仁、方豪、李洁华等。
作家:鲁迅、胡风、沈从文、林语堂、巴金、茅盾、冰心、吴组缃、张天翼、周立波、端木蕻良、张爱玲、杨绛、舒芜、管桦、徐迟、白先勇、高阳、王蒙、刘心武等。
社会政治活动家:梁启超、蔡元培、陈独秀、汪精卫、王昆仑、毛泽东、邓拓、郭沫若等。林彪批注过《红楼梦》,江青也以“半个红学家”自居。“文革”前期的红人、后期的“罪人”陈伯达,也写过几十万字的红学文章。
综合主客观多方面的因素,《红楼梦》的巨大吸引力约有四端。第一,《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具有总结性意义的作品,是古中国可能产生的最好的作品之一,因而是文学鉴赏和研究的最好对象、最佳入口。这就是何其芳说的:“正是由于《红楼梦》的作者生在封建社会的末期,生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经济和文化都比较繁荣的时期,他所凭借的前人的思想和艺术的积累都十分丰富,他的天才可能得到充分的展示和发挥,他的作品里面的民主主义的思想才可能那样多方面,他的作品的现实主义的艺术才可能成熟和杰出,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文学的最后一个高峰。……它几乎可以说对封建社会作了一次总的批判。”如果不计较何其芳文句中经济决定论和封建社会等特殊观念,那么这也是中国人的一般理解。《红楼梦》不但包含了诗、词、曲、赋等传统文学样式,而且把这一切都融入对日常生活的叙事这一具有现代性的小说艺术之中。它有古典文学的“意境”,也有现实主义的“典型”,可供任何读者的阅读和欣赏,也可以成为各种研究方法的试验场。
第二,《红楼梦》包含了中国文化的诸多方面,几乎任何从事人文学术研究的人,都可以从中发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发掘与各专业相关的材料。《红楼梦》本身的问题也特别多,从作者的生世家庭到版本的抄写刻印,从形式结构到人物命运,无不可大做文章,单单一句“一从二令三人休”就难倒了许多人,甚至穷毕生精力也不一定能把某一问题彻底解决。王希廉《红楼梦总评》中说:“一部书中,翰墨则诗词歌赋、制艺尺牍、爰书戏曲,以及对联扁额、酒令灯谜、说书笑话,无不精善;技艺则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及匠作构造、栽种花果、畜养禽鸟、针黹烹调,巨细无遗;人物则方正阴邪、贞淫顽善、节烈豪侠、刚强懦弱,及前代女将、外洋诗女、仙佛鬼怪、尼僧女道、倡伎优伶、黠奴豪仆、盗贼邪魔、醉汉无赖,色色俱有;事迹则繁华筵宴、奢纵宣淫、操守贪廉、宫闱仪制、庆吊盛衰、判狱靖寇,以及讽经设坛、贸易钻营,事事皆全;甚至寿终夭折、暴亡病故、丹戕药误,及自刎被杀、投河跳井、悬梁受逼、吞金服毒、撞阶脱精等事,亦件件俱有。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其项背。”以《红楼梦》为母题的戏剧、电影、电视剧、绘画、书法、篆刻、园林、建筑、雕塑、陶瓷、编织、刺绣、服饰、茶艺、宴饮,等等,数十年长盛不衰,已成为当代文化生活中的一部分。
第三,红学有特殊的示范功能。“五四”时代红学研究被胡适等人率先科学化,1954年以后又被彻底地政治化,对20世纪中国学术产生了极为深广的影响,借助它来阐明一些学术思想,有事半功倍之效。比如1980年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召开的《红楼梦》研讨会上,唐德刚就以《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为名讨论红楼诸钗是大脚还是小脚的问题,间接引发了与夏志清的争论,被称为“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各报刊争相报道。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益世报》《新民报日刊》《全民周报》等报纸上就发表过多篇讨论诸钗大小脚的文章。如此一桩小事,只因为与红楼有关,就学才爱谈,读者愿看。所以周策纵在1972年就认为:“‘红学’已是一门极时髦的‘显学’,易于普遍流传、家喻户晓,假如我们能在研究的态度和方法上力求精密一点,也许……对社会上一般思想和行动习惯,都可能发生远大的影响。”从《红楼梦》可以找出通向人文社会科学的出口,红学在当代语境地中并不仅仅属于文学。
第四,红学有特殊的消遣价值。曹雪芹本已说过:“……竟不若我半世亲见的这几个女子……观其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此固为自谦或掩饰,但确也说明小说可为“消愁破闷”之助。红学是繁难的学问,治红学远远不是消遣,但读红确有避事消遣之意。比如俞平伯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一文,讨论的是红学中一个极小的话题,但他由群芳的座位次序说到小说的章法和人物的命运,既是对文本的细读,也可“聊资谈助”。嘉庆时的二知道人(蔡家琬,1762-1835)最先发现了这一点:“曩阅曹雪芹先生《红楼梦》一书,心口间汩汩然,欲有所吐,辄思秉笔覶缕,以手为口,为朋侪遣睡魔。谋生碌碌,无暇及此。幸而一日清闲,北窗卧觉,梦余说梦,意到笔随,不自知痴性之复发也。”现代中国风云变幻,知识分子的位置和功能发生巨大变化,如何从传统的“士”转变为现代分工意义的专业学人,其间有许多纠葛矛盾;而国家重建的艰难及政治斗争的暴虐,更加剧了知识分子处境的艰难。《红楼梦》中男女情爱的心理微澜、精致的审美品位、幻灭人间的悲剧精神、严丝合缝的章法结构甚至暗语谐音,等等,都可以成为知识分子任情使才的舞台。正如俞平伯1930年说的:“夫流传之短书夥矣,其脍炙人口者亦多,如《水浒》如《三国》其尤著者也,然皆不如《红楼》之异说纷纭,可聚讼而如狱,可汇合而成书者,何耶?喁喁儿女果胜于长枪大戟耶?红牙低按果胜于铁板高歌耶?是则然矣,而犹未尽也。盖其开宗明义之文章俨然悬一问题焉,此与其他小说差有分别,则后人从而讨论之,以至于争执而聚讼之,宜也。”有两个例子可为说明。一是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有人写诗云:“说部荒唐遣睡魔,黄车掌录恣搜罗。不谈新学谈红学,谁是蜗庐考索多。”诗下有注:“都人喜谈石头记,谓之红学。新政风行,谈红学者改谈经济;康梁事败,谈经济者又改谈红学。”二是1921年,俞平伯给顾颉刚的信中说:“京事一切沉闷(新华门军警打伤教职员),更无可道者,不如剧谈《红楼》为消夏神方,因每一执笔必奕奕如有神助也。”“夏天闷得很,只有讲《红楼梦》兴致颇佳,亦一快事。”三是红学名家吴世昌,他后来回忆说:“抗战时期,许多在昆明和重庆的朋友,在‘莫谈国是’的大前提下,觉得谈‘红学’最妥当,最‘卫生’,于是谈得很起劲。”当代也有这类经验。比如1990年,作家宗璞读了王蒙的《红楼启示录》,就“有炎炎日午而瑶琴一曲来熏风之感”。红学兼有智力游戏与发抒情性的功能,对读书人或追求风雅的人有相当的吸引力。
红楼显赫,各类权力的拥有者都想在其中留下自己的位置;权力横行,红学成为显学,以至于一度红楼拥挤、红水泛滥。过分拥挤必然导致红学内部频繁论争。“回头看红学轰轰烈烈,更只是千言万语盾和矛,无穷无尽的笔墨官司总打不消。”本来任何学术都是在论争中发展的,而红学论争却又因为种种权力的参与而具有特殊性,此即“小人物”与“大人物”的紧张。因为这一点,使得红学论争部分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的文化/学术权力的建构与转换。
“小人物”与“大人物”的概念是毛泽东在1954年提出的。“小人物”指李、蓝两个“青年团员”,“大人物”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的编者。1954年10月28日,袁水拍发表《质问〈文艺报〉编者》,批判《文艺报》对“名人”“权威”“老人”的迷信。在后来的批判中,“大人物”也包括俞平伯这种1949年以前已经成名的权威学者。从红学史上看,评点和索隐因其缺少统一的方法和规范而很难有积累性和权威性,新红学以考证为主,考证既需要材料,也需要学问,普通学者两方面都不具备,权威的形象和地位就比较鲜明并具有文化/学术权力。而当新社会、新时代需要用马克思主义重新解释《红楼梦》时,“小人物”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新红学”的权威俞平伯。在1954年及此后的批判中,除了政治、学术的观点外,从毛泽东到李希凡,都把“小人物”的委屈与“大人物”的傲慢对立起来,据此而建构的叙述是:1952年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等论著出版后,有人写商榷文章寄到《文艺报》,接到的则是一封退稿信,上面说该书优点多于缺点,其中缺点人们自会分清,用不着批评云云。李、蓝文章寄到《文艺报》后,干脆就没有答复;当江青找到胡乔木、邓拓、林默涵、林淡秋等人要求《人民日报》转载已在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发表的李、蓝文章时,胡、邓均没有答应,理由是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后决定由《文艺报》转载;而《文艺报》主编冯雪峰在为此文加写的“编者按”中,明确地说:“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光明日报》转载时的编者按也说:“……本文作者试图从这方面提出一些问题和意见,是可供我们参考的。”袁水拍后来在《质问〈文艺报〉编者》的文章中统计:1954年《文艺报》在19期中共发文五百多篇,编者加按语的只有13篇,其中12则按语都是支持和赞扬的,只有对李、蓝文章是有所保留的。在习惯于政治思维、到处寻找敌人的毛泽东看来,这种现象表明文宣系统的一些官员“甘心作资产阶级思想的俘虏”。
从王学典2012年发表的《“红楼梦研究”大批判缘起揭秘——两个“小人物”致函〈文艺报〉的事是否存在?》一文及相关的争论来看,没有证据表明李希凡等人当年写过一封被“大人物”们“置之不理”的信,那么为什么毛泽东要点出这封本来没有“信”呢?马龙闪认为:“这场批判运动是一定要发动的,这是既定方针;而恰好俞平伯的红学研究,联结着胡适,而胡适又关联着一个所谓‘民主个人主义者’知识分子群体,要批胡适,批这一知识分子群体,就一定要从俞平伯的红学研究为突破口。这里的微妙之处在于,有了‘小人物’的‘被置之不理’,被‘大人物’压制的事,这便有了发动运动的苗头,有了赢得人们同情弱者、反对权势者的道义和气势,有了发动运动的强大动员力和号召力。”既然一定要搞这场批判运动,有没有两个“小人物”的批评文章,并不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理解,为什么《光明日报》‘文学遗产’原本10月10日已登载李、蓝《评〈红楼梦研究〉》一文,而毛泽东在10月16日写成的信中仍有‘然后投《光明日报》文学遗产栏,又被拒绝’这样一句话。这不是明显不符合事实嘛?发动这样大的一场政治批判运动,对有莫大政治气魄的毛泽东来说,‘细枝末节’并不重要。”
然而,政治人物借“大”“小”来发动运动是一回事,学术文化领域确有体制和等级的存在,不同身份的学者在学术研究上并不享有同等的条件和资源,这是另一回事。实际上,政治运动之所以要利用“小人物”来说事,确实表明“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有其紧张的一面。俞平伯早就说过,只抱着一部《红楼梦》是不可能进行红学研究的。李、蓝这样的“小人物”可以因为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现实主义文艺思想而对《红楼梦》的社会政治内容发言,但一涉及学术性的考证,他们也只得承认:“搜集有关的材料是最困难的。最好的或较好的红楼梦版本和其他古典文学研究材料,我们这些无名的渺小人物自然是到处借不到的。现在想起来,对于有些大图书馆那一串苛刻的条件和限制,我们还不能不有所愤慨。当时,我们手边只有一部日本出版的红楼梦和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这自然是最被那些拥有海内孤本、珍本以及大批资料的专家们所嗤笑的。”李希凡出名之后到北京图书馆讲演时,才得到馆长丁志刚奉送的借阅证。但学术训练非朝夕之功,何况是在“阶级斗争激烈”的时代!批判了俞平伯后,李希凡的主要关切仍然是《红楼梦》的政治思想,直到1973年,他还承认,有关《红楼梦》的具体问题,“谁也没有俞平伯先生熟悉”。因为缺少一些条件和必要的准备,“小人物”的心态就比较复杂,一方面轻视考证之类的材料性、技术性功夫,或对考证的不屑一顾,或强调考证要服从于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另一方面对“大人物”的资料积累和史料考证的资源和能力的忌羡和抱怨。在当时的批判文章中,火气最大、语言最尖刻的就是“小人物”对拥有材料者的批判。比如吴小如就讽刺说:“我们的研究《红楼梦》的专家们,不仍旧是动辄以‘脂评’,以‘楝亭图’,以永忠的三首诗,以甲辰抄本《石头记》等等在读者面前卖弄玄鬻么?”在古典学术研究领域,小人物确实面临资料方面的诸多困难,尤其是在学术研究条件与单位的等级、地位联系在一起的文化体制之中,一些“小人物”有不满心理并不奇怪。
“大人物”的主要标志,是长期训练和积累所形成的解决复杂问题的学养和能力以及因此而获得的权力和地位,这也不是“小人物”具有的。作家茅盾客观地说:“世人艳称,历来研究莎士比亚的著作汗牛充栋,自成一图书馆这番话,如果移来称道曹雪芹及其不朽巨著《红楼梦》,显然是合适的。”同样显然的,不读完这个图书馆的相当部分,也是不可能研究红学的。1949年天翻地覆,人文学术各领域都必须话语更新,唯有在考证领域,权威们可以继续保持自己的优势。1954年运动中,批评者无论怎样激烈,也没有全部否定俞的考证成果,运动之后,俞仍在这方面用功。由于红学需要考证的问题特别多,这个领域的权威们也就相对神气。1980年周策纵由美访华,邀周汝昌谈红。在看完对方的诗作之后,周汝昌才静静地说:“你诗作到这样,我们是可以谈的了。”周当然没有说没有写诗的能力就不能进入红学,但显然认为不是每个人、每个学者都有资格谈论《红楼梦》的。无疑的,像俞平伯、周汝昌这样的“大人物”既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组织安排的,他们的成名之路由冷板凳上消逝的生命铺就,由显赫的学术成就来奠定的。问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自信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青年人不会望红楼而却步,“小人物”对“大人物”由敬畏而生反感是势在必然。
1954年的运动中,俞平伯、周汝昌、吴恩裕等“大人物”都受到批评,但一旦进入稍微正常一些的状态,“大人物”还是余威尚存。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学术领域的规范和要求有更强的历史连续性,不会仅仅因政治形势的变化和行政权力的变更就完全改变,所以夺取学术权力比夺取其他权力更其困难。李希凡后来控诉:“在纪念曹雪芹二百周年前后,‘新红学’的考据学又大肆泛滥起来。俞平伯先生仍然在那里以‘权威’的地位多次宣传他的看法,而青年们对俞平伯的新的批判,也还是继续受到压制。”他的证据是1964年有几位青年写文章批评俞平伯《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一文后,“强词夺理”“断章取义”“歪曲了俞平伯的原意”“过分简单化”等词汇又被一些文学研究专家“祭起来砸向俞平伯新的批评者,并责成某编辑部同志逐字逐句查对俞平伯原文,多方寻找所谓是否有‘引申’‘夸大’‘歪曲’之处,要求作者一改再改,妄图阻碍批判的进行。直到最后不得不发表这两篇批判文章时,有些人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文章的题目上字斟句酌,大费心机”。李希凡所说的两篇文章,就是高淡云、周淇分别发表于《文艺报》与《文学评论》上的两篇《评〈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这类“文革”式陈述不一定真实,但其义愤之情却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然而,有三个问题需要明辨。
第一,学术权力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也会带来一切权力所具有的惰性和压迫性。当“小人物”的新论与“大人物”的权威观点不同时,有一个建立合理的学术机制、保护“小人物”的发言权和成长所需要的条件问题。学术需要创新,因此学术体制应当比其他权力结构更具弹性和开放性。但在这种情况下,“小人物”也应有一个健康的心态,而没有权利对“大人物”的恶意中伤,这里就有一个学术伦理与学者规范问题。《人民日报》1954年10月31日发表的黄肃秋的文章题目就是《反对对古典文学珍贵资料垄断居奇的恶劣作风》,其中说:“据我所知,俞平伯先生就是有这种恶劣作风的一个。解放以前的情形且不管它,只说解放以后,大约是去年年底,俞平伯先生居然还写信,经过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向北京大学图书馆提出,不应该把红楼梦的脂砚斋评本借给别人看。”黄肃秋的说法没有根据,而且退一步说,红学资料不少是由个人辛勤搜集的,部分地具有劳动成果的性质,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优先使用权,而且即使胡适秘藏甲戌本多年、吴恩裕不希望别人看到他藏的材料等,他人也很难过多地指责他们。
第二,在当代学术中,有权力压制青年的主要不是早已受到批判的俞平伯之类的“资产阶级学者”,而是依靠外部力量掌握学术霸权的“领导”型学者。在政治统领一切的时代,学术服务于政治,全部资源都由领导掌握,个人甚至无权自由发表文章、出版著作。所以随着政治权力日益具体地渗透到学术文化领域之中,学术权力越来越没有独立性,越来越屈服于政治权力。韦君宜当年就认为:“把俞平伯说成是不可侵犯的学术权威!有谁这样承认过?说冯雪峰完全拜倒在俞平伯脚下。(梦想不到!冯雪峰是作协副主席,党内文艺元老。俞平伯何许人?不是解放初期人人知道的改造对象吗?)”据俞平伯当年的助手王佩璋在“红楼梦研究座谈会”上介绍,1953年底,俞平伯应《人民中国》之邀写了《简论〈红楼梦〉》一文后,为郑重起见,把文章寄给了胡乔木,胡“提了许多意见,把文章退还给俞先生,要他重写”。胡乔木绝非红学家权威,只是因为他是政治上的“大人物”,就可以当仁不让地指挥红学上的“大人物”。不过在1953年,学术权威还没有完全屈从于政治权威,俞平伯接到胡乔木的信后只是让他的助手王佩璋另写了一篇。政治权力当然不允许学术权力底气尚存,1954年运动解决了这个问题。“小人物”李、蓝之所以敢向“大人物”俞平伯挑战,是因为有“最大人物”的支持,在毛泽东看来,像俞平伯这样的学术权威是随时可以被批判、被整肃的“改造对象”。此后的“大人物”,即使不是政治权威至少也得有政治权威的支持。
第三,毛泽东时代的特点是政治运动频仍,因此权力结构也在不断重组。李希凡脱颖而出后,俞平伯吓得几年不敢谈红楼梦。但依靠政治权力翻身的李希凡也只是权力结构中一个层次,在他之上,还有更大的人物。
1954年作家协会召开的座谈会上,文学研究所所长何其芳说李、蓝的文章不过是讲了“马克思主义的常识”;也是在运动期间,何还说:“我们还没成为他(俞)的俘虏,投降还说不上……批判俞先生的人,艺术鉴赏还不如俞。《红楼梦》后四十回让俞先生来续的话,比高鹗要好。”从延安时代起,何其芳就是毛泽东文艺思想的重要宣传员,属于文学界的领导人之一。
1957年,何其芳者又批评李、蓝用清初的市民思想解释《红楼梦》是“老的牵强附会再加上新的教条主义”。
何其芳之上,还有当时的“文艺沙皇”周扬。1954年运动中,周召见两个“小人物”。李希凡回忆:周“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要我们掌握一两种外国语,不要当崐土作家’,要我们多找某专家‘切磋’‘研究’等等”。“小人物”对权威天生有一种敬畏心理,当时的李希凡不但对周扬等人“感谢不尽”,而且“在文艺黑线统治下又受到了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思想的熏陶和腐蚀,更加香臭莫辨了”。结果,在“‘文化大革命’前夕,党需要我拿起笔进行战斗的关键时刻,我却被文艺黑线捏着鼻子拉去,做了他们假批判的工具,迷失了革命方向。……我们有负于毛主席的教导和期望,有负于江青同志的热情的支持”。李这里所说的“有负于江青同志”是指1964年10月,江青要李希凡写批判吴晗《海瑞罢官》的文章,李似乎没有理解其中的政治意义或有其他顾虑,故未积极配合。后来江青在上海找到姚文元,其结果就是《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第一炮”。当然,“有负于江青同志”的李希凡并未完全被周扬捏着鼻子走。1964年,李就典型问题批评何其芳:“何其芳同志发表他的反批评,是用不着经过‘审查’的,而我在一九六四年六月写了反批评文章,送到了《新建设》杂志,却必须由周扬‘审查’。文章在周扬那里一压就是几个月。我只好请旧中宣部文艺处某负责人向周扬催促对此文的处理,得到的第一个答复是:‘不管何其芳态度怎么不好,也不许他李希凡态度不好,文章必须修改。’当时我在气愤之下,就把此文小样寄给了江青同志,并给周扬写了一封信说明,此文已送江青同志。”最后的结局是:李对文章作了修改后由《新建设》杂志发表,双方各退一步。
更高的还有中宣部部长陆定一。1956年陆发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著名讲话,其中说道:“……俞平伯先生,他政治上是好人,只是犯了在文艺工作学术思想上的错误。对他的学术思想上的错误加以批判是必要的,当时确有一些批评俞先生的文章是写得好的。但是有一些文章则写得差一些,缺乏充分的说服力量,语调也过分激烈了一些。至于有人说他把古籍垄断起来,则是并无根据的说法。这种情况,我要在这里解释清楚。”关于陆定一的这段话,在陆已被打倒关押的1973年,李希凡在校对其《红楼梦评论集》第三版时以“附记”的形式说:“陆定一的‘报告’之所以有那样一段翻案文章,又不能不归功于某研究所所长写去长信的要求;而且陆定一在‘讲话’中的叫嚷要比见之于文字的要凶恶得多。文字稿之所以有所收敛的原因,是由于当时《人民日报》文艺部的负责人同样写了长信,严正指出,批判《红楼梦研究》的这场斗争,是毛主席和江青同志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不容否定。”这里某研究所所长,是指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何其芳,《人民日报》文艺部负责人是曾经的诗人袁水拍。1954年批判《红楼梦研究》时,袁奉命写作的《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这是批判《红楼梦研究》运动的开始。江青是毛泽东夫人,1954年任中宣部文艺处副处长,10月16日毛泽东给中央领导及相关同志的《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中说:“有人要求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信中的“有人”显然是指江青,“某些人”是指人民日报社社长邓拓等人。
李希凡原是“小人物”,但因得到毛泽东的支持,拥有了批判俞平伯这类“资产阶级学者”的权力,但在何其芳、周扬、陆定一这类文宣大员面前,他还是“小人物”,还会受到约束,以至于要向毛泽东的妻子江青求援。如果我们承认“文革”前的文艺形势是越来越“左”,那么,何、周、陆等人的观点和行为则相对不那么“左”,他们在用权力压制着“小人物”的激越情绪和偏执观点。但对李希凡来说,何、周、陆之所为与1954年冯雪峰等人的所为一样,仍然是“大人物”压制“小人物”。“文革”砸烂了“阎王殿”中宣部,陆定一、周扬、何其芳等及其支持的俞平伯等人已不再是“大人物”且受到迫害。1967年5月,毛泽东1954年《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作为毛泽东《关于文学艺术的五个文件》之一,由《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公开发表,同时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李希凡的地位也更为高扬。197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新出版《红楼梦》时,李希凡写的序取代了何其芳写的“代序”;也是这一年,原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改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还有精装版,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的修订版于197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时,李希凡、蓝翎写于1955年的《评〈红楼梦新证〉》一文赫然置于全书的前面。据蓝翎说,周汝昌曾向他“热诚相求,一定要把那篇评论当作序言印于新版之首”。
1973年,李希凡为《红楼梦评论集》撰写的《三版后记》中,专门以“在文学思想战线上”为标题,一口气排比了围绕红学研究所发生的“阶级斗争”:
1957年1月,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由原作家出版社出版。
1958年2月,俞平伯校订、王惜时参校的带有长篇序言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由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959年9月,何其芳同志的《论“红楼梦”》,以“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专刊”的形式,由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950年1月,蒋和森同志的《红楼梦论稿》,由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1959年11月,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经过“重加整理”并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本书的思想内容、艺术成就,特商请何其芳同志将他所著的《论“红楼梦”》一文节要压缩,作为本书的代序”,重新再版。
1960年2月,原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了俞平伯编辑的错误百出的增订本《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1年5月,《文艺报》第5期发表了俞平伯的《谈古为今用》的文章。有人乘机叫嚷:“俞平伯这个名字在《文艺报》上出现,就是一个胜利。”
1962年4月,捕风捉影的《京华何处大观园》出笼。于是,成百万字的关于曹雪芹卒年和家世的烦琐考证,在某些报刊上泛滥成灾。
1962年6月,旧中宣部指令原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翻印买办文人胡适收藏的《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旧文化部某负责人竟然下令保留底本上胡适的《序》《跋》和印章。在柯庆施同志的坚决反对下,才不得不去掉这些反动货色,却又补上俞平伯先生写的《后记》,对此书的来源既无说明,也无批判。
1963年2月,何其芳的《论“红楼梦”》,由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
1963年3月,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由原作家出版社再版。
1963年6月,俞平伯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由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同年8月,《文学评论》发表了俞平伯的《〈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
1964年初,《文艺报》和《文学评论》都收到了青年同志写的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的文章。《文艺报》收到的那篇原名《前进了多少?》;《文学评论》收到那篇原题为《〈红楼梦〉研究中错误倾向的再现》。如我们在“附记”中指出的,这两篇文章不仅都受到大加删改,面目全非,而且被改成同一个题目:《评〈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
红学上的“阶级斗争史”是李希凡当时编纂的,情绪与事实杂糅,还涉及“文革”文艺思想上的一些争论,特别是李希凡与何其芳的争论。据蓝翎回忆,在修订《红楼梦评论集》时,李希凡曾对他说:“过去,我和何其芳在文学典型问题上有争论。他的文章很容易发表,我的稿子还要中宣部的一位处级干部审查,很注意删掉一些表现态度的字句,太不平等了。现在要公开回答他,把事情彻底讲清楚。他要回答,现在也不能那么自由了。”扬眉吐气的李希凡在《三版后记》中动辄上纲上线,所论不尽合乎事实。20世纪90年代,他已在《毛泽东与〈红楼梦〉》等文中做了部分修正。如果不以阶级斗争为纲,我们不难发现这里的关键是等级体制下大小人物的权力之争。比如“在那时的出版规格中是分等级的,高一等的名作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不为专家们所承认的不成熟的作品,才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李希凡之所以能在1973年纵横挥洒地评说历史、声调严厉地论说“大人物”,是因为他这时已经是“大人物”,是“文革”时期的红学代表。其实,自其《红楼梦评论集》于1957年出版后,李希凡的写作领域主要是当代文艺评论和古典小说研究,因此1973年的李希凡并不一定就比50年代的李希凡在红学上有更大的发言权。只不过何其芳以及一批红学专家都在“文革”中被打倒,李希凡当然就脱颖而出。可见政治化时代的“大”“小”之别,不完全取决于学术能力与专业成就,而取决于政治权力报赋予的学术权力,且“大”“小”之分随时可以对调。
上述三点,主要是就毛泽东时代的学术权力而言。告别政治化的时代,“文革”以后的学术权力已不再纯粹由政治权力决定,学术成就和贡献至少理论上是成为“大人物”的要素之一。这当然是好事,说明学术研究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自主性,但学术权力之争仍很紧张。红学上的重要资料已经公开出版,但重要的学术刊物、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必要的学术经费等,却是由“大人物”操控的。“小人物”如果与“大人物”观点不同,他们之间就极易滋生矛盾。从1991年开始,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欧阳健提出程本早于脂本、是《红楼梦》的真本,脂批、脂斋是伪托等可能撼动百年红学的新说后,红学论争再一次与学术权力纠缠在一起。首先是冯其庸等人认为欧阳健是“弄虚作假”“编假材料”“非学术和非道德的喧闹”;接着,红学“打假”成为1994年8月的在莱阳召开的“第七届全国红楼梦学术研讨会”和同年10月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当代红学研讨会”的主题;还有人评述:《红楼梦学刊》“连发多篇文章,对欧阳健先生实行棍棒包抄,堂堂全国性大刊物,竟然连一句奖掖后进的话也看不到!实在有失大家风范!有的权威甚至不屑看欧文一眼,就破口大骂,比恶婆还狠!”“冯其庸在他自己主编的《红楼梦学刊》上,亲自写文章,对欧阳健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无学术意味的‘围剿’。”最后又引起了“第一桩红学官司”。欧阳健的观点正确与否还有待时间和材料的检验,双方关系的真相也还未充分显现,但对冯的批评确实相当激烈。其实,与当年李希凡、蓝翎比较,欧阳健不能算是“小人物”,发表红学论文时他已年过五十,是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明清小说研究》的主编,但在红学领域,一个地方学者哪能与名满京华握有丰富学术资源的冯其庸并列?从1978年开始,冯以其《论庚辰本》《曹雪芹家世新考》《曹学叙论》等著述及主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八家评批红楼梦》《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红楼梦大辞典》等重要资料书而成为红学上的“大人物”: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长、《红楼梦学刊》主编。如果冯其庸不首肯,一种红学新说、一个红学新人恐怕很难在红学领域得到承认。这也就难怪,当欧阳健新说与冯不同又受到冯其庸的轻慢之后,欧阳健等自然地把冯与毛泽东当年所批的“大人物”联系起来而自己则以“小人物”自居。
是学术就得有权威,否则就无法发展。至于权威是俞平伯、何其芳还是李希凡、冯其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权威从何而来,权威是否确实推进了学术发展。当代中国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我们需要建立权威以维护学术的尊严和规范,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小人物”的研究条件和话语权利。因为当代中国的学术研究还属于“计划体制”,在学术资源、课题评选、经费安排还有限的情况下,不但拥有学术权力,而且拥有学术行政权力的“大人物”,特别要有容人的雅量和学术的公心,特别应当向蔡元培学习。1921年,当“小人物”胡适以严厉的语言批评蔡元培时,蔡仍以谦虚的、平等的语气与之进行学术辩论。与此同时,受到批评的学者也不宜把学术论争随意转化为“大”“小”人物之争。经过1954年的批判运动之后,“大”“小”人物已经具有政治含义。继续使用,似乎有召唤政治权力介入之嫌。一句话,“大人物”要谨慎,“小人物”要谦虚,共同致力于学术真理的追求。学术由学者来完成,学术繁荣与否,首先取决于学者素质的高低,“大”“小”学者都得加强自我修养,以证据说话,唯真理是从,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拥有一个相对理性的学术权力结构。
20世纪是红学盛世。新红学以其科学方法使《红楼梦》研究成为一门学科,1954年以后的红学借助政治运动而普及开来,而红学在其中生成发展的学术体制又是容易引发争论的对立结构。所有这一切,都使得红学成为20世纪的显学。回顾历史,我们惊奇地发现,科学红学与政治红学原来都发端于“常识”。当胡适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马上告诉我们:“这个见解,本来并没有什么新奇,本来是很自然的。不过因《红楼梦》被一百多年来的红学大家越说越微妙了,故我们现在对于这个极平常的见解反觉得它有证明的必要了。”李、蓝文章发表后,何其芳认为此文不过是讲了一点“马克思主义的常识”。确实,从文学研究角度看,说小说是作者的自传,说小说包含着社会历史内容,都还只是常识,如果说这两个常识已经塑造了20世纪红学的基本格局的话,那么这正启示着我们不应小看常识的威力。新的世纪还会有新思潮涌动,政治思想还会影响文学,但像胡适把科学方法引进红学、毛泽东以政治运动重建古典文学研究并造成巨大影响之类的事件,可以肯定是不会重现了,新世纪的《红楼梦》研究也可以肯定不会是显学了。但有关《红楼梦》的解释和研究不会也不应消亡,它的前景既不会是科学的,也不会是政治的,而只能是文学的。在这个意义上,21世纪的《红楼梦》研究有必要引入第三种常识,这就是俞平伯从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一直提醒我们的:《红楼梦》毕竟是小说!如此,则具有世纪意义的“红学”将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