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之笔,赵氏孤儿
董狐之笔,赵氏孤儿
晋文公在位八年,薨后子欢即位,是为晋襄公,他是一个有雄才的君主,所以晋文公虽死,而晋国的霸业不衰,正如史学家童书业在《春秋史》中所说:“终春秋之世,盟主的位子差不多始终在他们的手里。”
但是晋国的历史到了晋文公孙子晋灵公的手上,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狐、赵两家本是晋国的大姓,均在朝廷中很有影响,狐家是晋文公的舅舅家,在庙堂之上占据高位,最初两家相安无事,同心鼎力辅佐国君,狐家似乎占据上风,重耳的舅舅狐突以及表兄弟狐毛、狐偃都是历史上的显赫人物,可是到了晋襄公时代,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赵家的风头盖过了狐家。
晋襄公死时,太子夷皋年纪太小,大臣想立年纪大一些的成熟点的国君,来维持晋国的大国威势,当时执政是赵衰的儿子赵盾,主张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庶弟公子雍回国,而狐偃的儿子狐射姑,主张到陈国接回晋襄公的另一个庶弟公子乐,两人产生分歧,并且分别派人采取行动,半道上,赵盾派人刺死了公子乐。这时秦穆公已死,秦穆公的儿子康公罃即位,他派人护送公子雍回国,准备继承晋国国君之位。
可是晋襄公的夫人是一位非常勇敢的女人,她每天抱着儿子在朝堂上痛哭,诉说不幸,讨要说法。她哭诉说:先君做错了什么,他的儿子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放着先君的遗孤嫡子不立,反而到其他国家去寻找庶子,你们将太子置于何地?她又跑到赵盾的家里去找赵盾理论。她说:“先君曾把这个孩子交给你,对你说,这个孩子将来要是成才,我在地下感激你的恩德;若是不成才,我也只能怨你。现在先君尸骨未寒,他的嘱托言犹在耳,你现在把孩子丢下不管,究竟是何居心?”
赵盾自觉理亏,无奈只好拥立夷皋为君,是为晋灵公;并且派人阻止秦国护送公子雍回国。晋灵公虽立,但因年幼由赵盾摄政,赵氏权倾朝野,势力越发强大,这为后来的晋国被公卿瓜分埋下了隐患。这可能是“赵氏孤儿”故实最早的渊薮。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赵盾。晋灵公先派人刺杀赵盾,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他,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晋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历史上的晋灵公未必如史籍记载的那么坏,著名春秋史专家童书业指出:“这件事《左传》记载很偏袒赵氏,实在是很不可信的。”“至于灵公的恶德,恐出于赵氏的宣传,也是不可信的。”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灵公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作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古代史官“书法不隐”,即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的写史准则。
梅军在《秉笔直书的秘书官——史佚和董狐》一文中指出: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准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准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成为我国史学著作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文天祥著名的《正气歌》中有这样的诗句:“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以此颂扬董狐的刚正不阿、直书不讳、笃定信念、忠君报国的高尚情怀和气节。
“赵氏孤儿”这一幕被艺术化后频频搬上舞台的历史剧与真实的历史事件背离甚远,有必要澄清。关于“赵氏孤儿”这一历史公案,黄朴民先生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得很清楚,文章题目叫《真相难觅:〈赵氏孤儿〉背后的历史重构》。
黄朴民先生在文章中指出:“故事内容,在一般版本通常是这样描述的: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因其与忠臣赵盾不和与嫉妒赵盾之子赵朔身为驸马,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赵武被程婴救出。屠岸贾下令杀尽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斩草除根,以绝后患。程婴遂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一出‘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地保住了赵氏的最后血脉赵武。20年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赵武终于痛报前仇。”作品反映了宫廷斗争的血腥和残忍,描述了人性善恶的复杂,讴歌了舍生取义的伟大,揭示了邪不压正的真理。
《史记·赵世家》是这样记载的:屠岸贾是晋灵公时的宠臣,在晋景公时出任司寇一职,他追究当年晋灵公被赵穿所弑一案,并有意借题发挥以诛灭赵氏,韩厥劝说赵朔赶快逃走,赵朔没有答应。在屠岸贾的蛊惑煽动下,诸将进攻赵氏于下宫,残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将赵氏灭族。史称“下宫之难”。
赵朔的妻子(史称赵庄姬)是晋成公的姐姐,当时已怀有遗腹,变乱中,她仓皇奔逃到晋景公宫内躲藏。赵朔的门客公孙杵臼对赵朔友人程婴说:“怎么不同赵氏一起赴死?”程婴答:“赵朔妻有遗腹,若幸而生男,我就奉他为主,助他复兴赵氏;若是女孩,我再死不迟。”不久,赵朔妻生下一男。屠岸贾知道后,便带人到宫中寻找,但空手而归。
过后,程婴找公孙杵臼商议:“屠岸贾一索不得,必定会再来查找,你说该怎么办啊?”公孙杵臼问:“复立孤儿与慷慨赴死,哪件事更难?”程婴答曰:“赴死容易,立孤难。”公孙杵臼便说:“赵氏先君对你不薄,还是由你来做艰难的事情,而由我来做容易的,让我先行一步吧。”
于是二人便将别人的婴儿带在身边,“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婴偷偷找到诸将说:“程婴不肖,不能保全赵氏遗孤。谁能给我千金,我就告诉他孩子的藏身之处。”诸将大喜,应允了程婴的条件并攻打公孙杵臼。公孙杵臼假意骂道:“程婴你真是个小人啊!当日不能随赵氏死难,还和我一起商量保护赵氏孤儿,今天却又出卖我。纵然不能立孤,你又怎忍心出卖这孩子啊!”于是抱着孤儿仰天长叹:“天啊天啊!赵氏孤儿何罪之有?求你们让他活着,只杀我公孙杵臼一人吧。”诸将不许,于是杀了公孙杵臼和那个孩子,“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程婴从此背负着卖友求荣的骂名,与真的赵氏遗孤赵武隐匿于深山。
十五年后,晋景公患重病。占卜的人称是冤死的大臣在作祟。韩厥趁机把当年下宫之难的实情告诉了晋景公,并告诉他赵氏孤儿赵武并没有死。晋景公便将孤儿赵武召入,藏于宫中。待诸将入宫问疾时,晋景公借助韩厥之力胁迫诸将面见并认可赵氏孤儿赵武,诸将不得不与程婴、赵武一起攻杀屠岸贾,夷灭其族。
屠岸贾既已遭谴伏诛,程婴遂告白于赵武跟前:“昔日下宫之难,大家都能追随主人赴死。我不是不能死,我想的是要复立赵氏后人。现在你已长大成人,恢复了原来的地位,我要到地下报与赵盾和公孙杵臼知道。”赵武哭着叩首请求说:“赵武愿意劳苦筋骨来报答您的恩德,您怎能忍心离开我去死呢!”程婴曰:“不可以。公孙杵臼认为我能成就复兴赵氏的大业,所以先我而死。现在我不报与他知,他会认为我没有把事情办成。”于是拔剑自刎而亡。而赵武则为程婴“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
后世戏剧、民间故事里的“赵氏孤儿”内容,基本上都是以《史记·赵世家》为蓝本,加以艺术加工而形成的:把事件发生时间由晋景公期间改为更早的晋灵公时期,被杀的孩子由第三者的孩子改做程婴自己的孩子,把国君与赵家之间的冲突更改为大臣之间的恩怨倾轧,把事件的肇事者赵庄姬换成了惨遭无辜的受害者。
事实上,无论《史记·赵世家》,还是民间广为流传的“赵氏孤儿”故事,都可能不是历史的真相。记载更为真实的是《史记·晋世家》《左传》《国语》,虽然详略不一,但基本事实一致,事情是这样记载的:
赵盾、赵同、赵括、赵婴齐为同父异母的兄弟。赵盾死后,赵氏家族中掌握权力的人是赵同、赵括、赵婴齐和赵盾的儿子赵朔。赵朔的妻子赵庄姬是晋成公的姐姐、晋景公的姑姑,赵朔婚后不久死去,妻子赵庄姬与叔叔赵婴齐发生奸情,事情败露后赵婴齐被赵同、赵括兄弟逐出晋国。赵婴齐客死异国他乡,赵庄姬心中难消受辱之恨,因此在晋景公面前诬陷赵氏说,“赵同、赵括将要作乱”。与此同时,与赵氏家族早有矛盾的栾氏、郤氏家族趁机出面为赵庄姬作证。于是,晋景公想起先君被赵盾兄弟无故杀死,便下令诛杀了赵同、赵括,并灭其族,将赵氏封邑改封给大夫祁奚。当时,赵武跟着赵庄姬住在晋景公宫里。不久,幼时曾受赵盾养育之恩的韩厥对晋景公谈起赵衰、赵盾的功绩,称如果他们这样的人都没有后人祭祀,谁还愿意为国家效力。于是晋景公复立赵武为赵氏后嗣,恢复了赵氏的爵位和封邑。
艺术来源于现实,但又高于现实,取材于历史的艺术家笔下的“赵氏孤儿”故事,是晋灵公和晋景公不同历史时期事情的嫁接,是不同历史人物命运的移植,它反映的是晋国末期国君和权臣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反映的是权臣之间的倾轧和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