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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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

明史案№ 018清朝入关时,统治者主要用剃发易服来压制汉族先进文化和思想。等到全国统一后,则通过科举考试来笼络文人,提倡理学以加强思想控制。同时,对于那些具有反清思想的汉族文人则残酷镇压,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来扑灭汉族人民的反抗意识,钳制言论,禁锢思想,于是迭兴文字狱。“明史案”则是清初开国以来的第一宗文字狱,它株连甚广,许多无辜之人被杀。并由此开启了清初文字...

明史案

№ 018

清朝入关时,统治者主要用剃发易服来压制汉族先进文化和思想。等到全国统一后,则通过科举考试来笼络文人,提倡理学以加强思想控制。同时,对于那些具有反清思想的汉族文人则残酷镇压,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来扑灭汉族人民的反抗意识,钳制言论,禁锢思想,于是迭兴文字狱。“明史案”则是清初开国以来的第一宗文字狱,它株连甚广,许多无辜之人被杀。并由此开启了清初文字狱的肇端。

文字狱其实在清朝以前就有了,“明史案”在清初有着较大的影响。早在明代末年,浙江乌程(今湖州市)南浔镇人、大学士朱国桢致仕家居,博学多著述,有良史才。他曾撰明史《大事记》《大政记》《大训记》,在天启年间刊刻。他还写了一些明史《列朝诸臣传》,手头还有国家大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几十帙,但书没写完就死了。

后来明朝灭亡了,有一个名叫庄廷的人与朱国桢是同乡,他家境富裕,自幼爱读诗书,但却是个盲人。顺治初年,庄廷想起司马迁“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话,便以“盲史”自居,发愤要写一部《明史》。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便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又聘请了一些当地名士,如茅元铭、吴楚、吴之铭等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

清延统治者虽然允许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汉文化)存在,但是却设置了严厉的制度来限制其发展,仅有少数文化得以存在和发展,其中就有瓷器文化。

后来书写成了,庄廷将它命名为《明史辑略》。这本书里,由于朱国桢的原稿对明清之间的史事多据实直录,对清朝不免有诋斥忌讳之词,庄廷在它的基础上编纂时也未予删除。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尚贼”“耿贼”,将入关的清军称做“夷寇”……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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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一些爱惹是生非的人想去敲诈庄家钱财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已死去多年,庄父依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打发回去。谁也没曾想到,后来一个叫吴之荣的官吏因为没有敲诈到钱财便因气生恨,一怒之下以“造写逆书”为题,将这本书里的种种“谋逆”之处一一列出,告于刑部。

权臣鳌拜见到刑部奏议后,认为这简直是大逆不道,立即下令严格查办。这样一来凡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

1663年,在风光旖旎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70余人,包括为《明史辑略》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内,血溅人间天堂,即使死去多年的“主犯”庄廷,他的尸体也被从棺材里拖出来砍头。除此以外,遭株连达200多人,多被发配充军,结局悲惨。

以文字罪人,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早有先例。汉字的多义、隐喻、音形暗合的特点,在多疑权大的封建统治者眼里,常常被视为攻讦自己的武器,更不用说成篇成句的文字中所含的讥讪、嘲讽、影射,更是“谋逆”之为。文字狱的危害十分巨大,给当时的思想文化、士人风气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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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知识小词典】

《南山集》案

1711年,又有人向康熙帝告发,说安徽桐城有个叫戴名世的读书人,编了一部《南山集》。其中记录了南明抗清斗争的历史,沿用了南明皇帝的年号,这又触犯了清朝的忌讳,康熙帝认为他是“大逆不道”,凌迟处死了他;而戴名世同族中凡是年满16岁的,全都被斩首,家中的妇女沦为奴隶,受株连的达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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