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一物所支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
一个人对一物所支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
导读小故事
假定甲消费者富有,愿意为平时回家支付的路费为260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为200元,那么他就获得了60元的消费者剩余;而乙消费者贫穷,打算仅用200元回家,那么他的消费者剩余就为零。不管哪一类型的消费者,在春运价格上涨20%后,其回家过年的路费均要上涨至240元,那么甲乙两者的消费者剩余均会下降40元(甲的消费者剩余仅为20元,而乙的消费者剩余就会降为负40元)。
通俗理解
有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一种非常奇怪的事情,你在高档的精品屋里打7折、8折,花上千元买来的东西,在外面一般的商场里价格却只有两三百元,而且东西竟然一模一样。因为你被打折的手法诱惑了,你只获得了过多的消费者剩余——心理的满足,而付出了自己的真金白银。
做生意的人会利用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来促成交易。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则可以利用消费者剩余理论来进行杀价。
消费者剩余也可能为正数,也可能为负数。
生活启示
商人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所以他们总是在经济生活中尽可能地剥夺消费者剩余。如你去服装店买衣服,看见一件衬衣标价380元,但实际上80元就能够买下来。为什么标价这么高呢?这是因为商家想把你的消费者剩余全都赚取。这些衣服的成本不足80元,但是有的人特别喜欢这些衣服,他们愿意出高于80元甚至远远高于80元的价格买下来,这里面就存在着消费者剩余。对于那些没有购买经验的顾客来说,当他们以较高的价格买下这件衬衣时,或许还以为自己占了个大便宜,殊不知在他高高兴兴花费380元钱买下这件衣服时,商家也高高兴兴地发了一笔小财。
厂家为追求“生产者剩余”而抬高价格,消费者为获得消费者剩余而要买打折商品。如果卖方联盟抬高价格,买方观望后决定拒绝消费,商家就又会丢掉对消费者剩余的赚取,卖方“割肉”定低价,消费者决定购买商品,就可以造成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和商家如何合作才能既卖了商品赚了钱又使消费者感到了很大的满足,这就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最大的默契。消费者把握好了就会得到实惠,商家把握好了就会是企业竞争中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