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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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制条格》(是什么书_内容主旨介绍)

元代主要法典《大元通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卷,二十七篇,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大元通制》由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等及律学人员奉敕撰修,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颁布施行,《通制条格》一并颁行。《大元通制》的主体内容由断例、诏制和条格组成。断例相当于律,诏制相当于敕。条格即《通制条格》,相当于令、格、式之类。此条格的篇目为:祭祀、户令、学令、选举、宫...

元代主要法典《大元通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卷,二十七篇,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大元通制》由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等及律学人员奉敕撰修,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颁布施行,《通制条格》一并颁行。

《大元通制》的主体内容由断例、诏制和条格组成。断例相当于律,诏制相当于敕。条格即《通制条格》,相当于令、格、式之类。此条格的篇目为:祭祀、户令、学令、选举、宫卫、军防、仪制、衣服、公式、禄令、仓库、厩牧、关市、捕亡、赏令、医药、田令、赋役、假宁、狱官、杂令、僧道、营缮、海防、制服、站赤、榷货等。但是,祭祀、宫卫、公式、狱官、河防、服制、站赤和榷货等八篇已失缺。综观《通制条格》的内容,有以下两点非常突出。第一,维护当时统治民族蒙古人的特权。如规定:“有妻更娶妻者,虽会赦,犹离之。”但“蒙古人不在此限”(《卷四》)。还规定:“遇有随朝蒙古人员因公在外,经过去处,依例应副粥饭,安下房舍。”(《卷二十八》)第二,吸收了前中原王朝的法律内容。如《户令》中禁止“冒户”,《选举》中的“公罪”,《田令》中的“劝农”等规定,都能在元前的唐、宋等律中找到相似内容。故有人评说它是“暗用而明不用,名废而实不废”(《大元(通制)条例纲目后序》)。

由于《大元通制》中的其他内容已佚失,故《通制条格》便成为研究《大元通制》以及元代法制的主要史料。并可从中窥视元代社会的某些情况,是探研元史的重要资料。此书仅存明初的墨格写本,于1930年作为珍本书籍影印出版。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复将其点校出版。另有日本学者小林高四郎和冈本敬二编著的《通制条格研究译注》可供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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