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首页/三国志/东临碣石观沧海——《魏志·乌丸传》

东临碣石观沧海——《魏志·乌丸传》

第七讲东临碣石观沧海——《魏志·乌丸传》一三国时打仗,骑兵很重要,曹操讲到过他与袁绍曾经兵力悬殊,说:“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本初马铠三百具,吾不能有十具。”意思是袁绍披有铠甲的士兵和战骑,是他的成千上百倍。因此他顾惜马匹,有过不许鼓吹骑马、“为战士爱马也”的禁令。官渡之战中,得到钟繇送的两千多匹马,他下令衔枚缚马口,神不知鬼不觉直捣乌巢,与袁绍一战而...

第七讲
东临碣石观沧海
——《魏志·乌丸传》

三国时打仗,骑兵很重要,曹操讲到过他与袁绍曾经兵力悬殊,说:“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本初马铠三百具,吾不能有十具。”意思是袁绍披有铠甲的士兵和战骑,是他的成千上百倍。因此他顾惜马匹,有过不许鼓吹骑马、“为战士爱马也”的禁令。官渡之战中,得到钟繇送的两千多匹马,他下令衔枚缚马口,神不知鬼不觉直捣乌巢,与袁绍一战而决胜负,事后写信给钟繇,最感谢的也是他赠马救急:“得所送马,甚应其急。关右平定,朝廷无西顾之忧,足下之勋也。”后来魏明帝用马与孙权交换南方特产的珠玑、翡翠、玳瑁,孙权说的也是:“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

不过草原才是马的故乡,战马、骑兵,都与欧亚草原的游牧民族联系在一起,而非以农耕为主的中国所产。“神马当从西北来”,这是汉代人已有的观念,他们把西北乌孙的马叫“西极”,把中亚大宛的马叫“天马”。乌孙王以千余匹马,就可换取汉朝的王室之女为右夫人,汉武帝不惜派遣将军李广利远征,据说也是为了大宛日行千里的“汗血马”。对曹操来说,要增加骑兵的兵力,也不外乎这一途径。

建安十二年(207),曹操北征乌丸。乌丸就是北方游牧民族,他们擅长冲突军阵,在汉代早有“突骑”之名。汉光武帝有一次观战,曾叹为观止地表扬他们:“吾闻突骑天下精兵,今乃见其战,乐可言邪!”(《后汉书·景丹传》)东汉晚期最有名的一个学者蔡邕也称赞过幽州突骑和冀州强弩,都是“天下精兵,国家赡仗”(《幽冀二州刺史久缺疏》)。在汉末烽火四起的疆场上,到处可以见到乌丸士兵奔驰的身影:南匈奴反叛,张耽要用幽州乌丸前往征讨。凉州兵乱,张温要派三千幽州乌丸突骑去平叛。刘备领平原相,手下千余兵,其中也有些幽州乌丸杂胡骑。

曹操北征取胜,俘获的是辽西、上谷、右北平也就是今天河北东北和辽宁西南一带的“三郡乌丸”。蜀人张松听到这个消息,即断言曹操必将“兵强无敌于天下”。果不出其所料,翌年九月,曹操从襄阳追击刘备,“将精骑五千急追”,一天一夜三百余里,赶到当阳长坂坡,吓得刘备抛妻弃子,与诸葛亮、张飞等夺命而逃(《蜀志·后主传》)。到年底赤壁之战前夕,孙吴的周瑜分析敌我形势,就认为“舍鞍马,仗舟楫,与吴越争衡,本非中国所长”,现在是冬季,“马无槁草”,曹操带领的中国士兵水土不服,也会生病,故可一战。从另一面说明曹操拥有的鞍马今非昔比,只要不是在南方,就远胜舟船,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如陈寿在《魏志·乌丸传》中所说,三郡乌丸因此也就成了“天下名骑”。

乌丸,又写作“乌桓”,现存的西汉“汉保塞乌桓率众长”印和“魏乌丸率善仟长印”,证明这两个字通用。不过《三国志》以前,“乌丸”在文献里出现得并不算多,《史记》《汉书》中偶尔提到“乌桓”,更多时称“东胡”。胡,是周秦以来对西北游牧民族的统称,《战国策》里有赵武灵王教民“胡服骑射”的故事,所谓“胡服”,就是便于骑马的衣裤。而汉代称“胡人”,常常是指匈奴,“东胡”则是匈奴以东的游牧民族,也就是乌丸和鲜卑。根据一般的说法,汉代初年,东胡遭匈奴灭国,剩下的部众,一支迁往乌丸山,一支迁往鲜卑山。这两个地方都在今日内蒙古,两支人马都是因地得名。

可是在历史记忆中,这一带过去最强悍的是匈奴人。匈奴大单于冒顿(约公元前 209—公元前 174 年在位)抓捕韩王信、围困汉高帝于平城、写信向吕后求婚,几件事情,在汉家不知多少代人心中留下伤痕累累。当冒顿死去一百多年,扬雄(公元前 53—18)提及这些往事,仍心有余悸地视匈奴为“中国之坚敌”,并强调“北狄不服,中国未得高枕安寝”。而在《汉书》作者班固(32—92)看来,即便有汉武帝时卫青、霍去病的深入北伐,双方也不过是打了个平手,“兵连祸结三十余年,中国疲耗,匈奴亦创艾”(《汉书·匈奴传下》)。直到三国后期,邓艾上书,还念念不忘“周宣有猃狁之寇,汉祖有平城之围”,是由于“戎狄兽心,不以义亲,强则侵暴,弱则内附”(《魏志·邓艾传》)。那时江南孙皓的使者在洛阳司马昭的宴席上,见有匈奴单于在座,还是心中一惊,继而叹服:“匈奴边塞难羁之国,君王怀之,亲在坐席,此诚威恩远著!”

陈寿当然也记得“秦汉以来,匈奴久为边害”,他对汉武帝四面开疆拓土的评价,是其东平两越和朝鲜、西讨贰师和大宛、西南开发邛苲和夜郎,均属不急之务,这些地处偏远,本来构不成对汉王朝的威胁,唯独匈奴南下,“最逼于诸夏”,才是迫在眉睫的危险。

当匈奴强盛的时候,汉朝政府主要精力用在对付匈奴,与乌丸、鲜卑接触不多,对他们也缺乏了解。要等到大约东汉初期,匈奴内部发生分裂,北匈奴向西移动,南匈奴一部分定居华北,“保塞称藩”,至汉末建安期间,南单于留居于邺,如陈寿所说,“匈奴折节,过于汉旧”,在这时候,乌丸、鲜卑才趁势而起,变成汉朝北方新的强邻。

古代中国人对以中原为核心区域的华夏以外民族,称胡、称夷,在观念上有汉胡之别、华夷之辨。辨别的标准,在今天看来不免模糊,既不是过去流行的所谓“民族识别”方法,也不像现在有人采用 DNA 基因检测的办法,大体上看的一个是自我意识,一个是文明程度。譬如匈奴人,如果去看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的雕像,那张匈奴人的脸,依稀是蒙古人扁平的轮廓,可是在《史记·匈奴列传》里,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他们却是“夏后氏之苗裔”,是禹的后代、黄帝的子孙。当时不少人都相信,由于夏桀无道,遭商汤流放到北方蛮荒之地,桀的后人“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以后变成周时的猃狁、秦时的匈奴,也就是北方游牧民族。胡汉、华夷之别,在这里,更多的是恶与善、野蛮与文明的差别,它们又还是由地理空间决定的。

至于匈奴以东的乌丸、鲜卑,汉代人同他们往来不多,起初还都不大能够辨识。《史记·匈奴列传》说春秋时,“燕北有东胡”“各分散居溪谷”。这个燕北的东胡,根据汉代人的解释,就是“乌丸之先,后为鲜卑”。而鲜卑的祖先,有一种传说,也讲他们是在秦始皇修长城时,逃往塞外的徒人,鲜卑人髡头(剃光头)、衣赭(深褐色衣服)、手足库肿(手脚关节较粗壮),依然是当年逃亡士兵的模样。在这样一种朦胧的认知里面,秦人、乌丸人、鲜卑人似乎还是同出一祖。《史记》又记载刘邦所封燕王卢绾逃到匈奴,匈奴叫他“东胡卢王”,卢绾的孙子他之,后来也以“东胡王”的身份投降汉景帝。这个东胡,三国时的学者如淳以为就是乌丸。倘若如淳的说法可信,那么,乌丸很早就已经是“杂胡”亦即多民族的复合体,不必要到更晚,才出现“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的情形(参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有欧洲学者首先指出匈奴(Hun)是突厥人,东胡(Tungus)是散布在中国东北及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通古斯人里面最大的一支是满族,还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赫哲、锡伯人等。梁启超、刘师培那一代的中国学者,很多对此深信不疑,如梁启超就宣布“东籍所称通古斯,即东胡之译音”(《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之研究》)。而自从日本的白鸟库吉论定“东胡”为辽河上游之蒙古人的汉名,他还说“乌丸”就是蒙古语“聪明”(Ukhangan)的音译(《东胡民族考》),这以后,受他影响的人更是不少。中国学者里面,也有人说乌丸、鲜卑讲的都是蒙古语族的鲜卑语(张博泉等《东北历代疆域史》)。由于在对民族加以区分时,语言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又由于不管蒙古语也好,通古斯语也好,突厥语也好,都属于阿尔泰语系,所以在今天一般性的介绍中,乌丸又往往被称作阿尔泰语系或蒙古语族。

历史上,乌丸的活动范围主要是现在的中国境内,从文献记载来看,自汉武帝时代起,乌丸人也就逐步“内迁”,与中原民族杂居、融合。因此,现代学界大多主张,把乌丸、鲜卑、匈奴等草原游牧民族统统说成黄帝子孙、华夏苗裔,固然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参见陈序经《匈奴史稿》),这些历史上的古代民族应该有他们自己的族源,可是由于现代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它是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费孝通语),像乌丸这样的,就是从汉代开始已为“国内少数部族”,早就成了这一“自在的民族实体”的一部分,因此,在中国历史的书写当中,乌丸,是理所当然应该编进北方边疆少数民族史里去的。

乌丸史,便是东北古代民族史。

在传统“正史”里面,陈寿是第一个为乌丸、鲜卑作传的。但他也说“乌丸、鲜卑即古所谓东胡也,其习俗、前事,撰汉记者已录而载之”,他只负责记载他们在汉魏这一阶段的情况。幸运的是,与陈寿同时代的王沉在自己写的《魏书》里面,对乌丸的“习俗、前事”有所记录,这一记录恰好又保留在《三国志》的裴松之注中,与稍后范晔写的《后汉书·乌桓鲜卑传》对看,便能补充对乌丸之历史、文化的了解。

需要说明的是,这位编写《魏书》的王沉是太原晋阳(今太原市西南)人,在他家乡,早有内迁的乌丸人。他的祖父曾任匈奴中郎将,他儿子也做过都督幽州诸军事,并同鲜卑人通婚,同乌丸人也有接触。他生活在这样一个胡汉杂居之地,又有这样一个与匈奴、乌丸、鲜卑等游牧民族均有来往的家庭,他对乌丸、鲜卑的记述,因此可以相信很多出于他自己的见闻(内田吟风《乌丸、鲜卑的习俗》)。古代人关于边疆、异域的知识,大多来自文献记载,还有些是口耳相传,又有些出于想象,只是极少数有过游历、驻守边疆的经验,或者是出使、远征过异域的人,才掌握到一点实际的情况。以汉末的臧旻为例,据三国吴人谢承的《后汉书》说,他做过匈奴中郎将,回到洛阳,有人向他咨询“西域诸国土地、风俗、人物、种数”,他便能就“西域本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国。其国大小、道里近远、人数多少、风俗燥湿、山川草木鸟兽,异物名种,不与中国同者”,一一作答,一面讲一面绘图,提供的资信,比班固的《汉书·西域传》更加翔实丰富,令人叹服(裴松之注引)。而在这一方面,王沉也自有他的优势。

根据王沉的讲述,可以知道:

第一,乌丸人“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平常打猎,食肉饮酪,穿戴毛皮,是典型的游牧民族。也有简单的农耕,种一些类乎黍子的“青穄”和用于酿酒的“东墙”。还有制造弓矢鞍勒、金属兵器的手工业,妇女能做皮革、织毛毯。可是,“米常仰中国”。

第二,乌丸社会的基本组织为“邑落”,邑落有小帅,非世袭,数百上千落为一“部”,部大人由勇敢健壮且善于协调的人担任。无文字,大人有令,“刻木为信”,传达到邑落。

第三,乌丸敬鬼神,祭拜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之神,人死后归于赤山。

现代学者有从王沉的描述中,判断乌丸当时处于奴隶制阶段,并有母系社会的孑遗。而据王沉说,鲜卑的“语言习俗”,也跟乌丸差不多。同时,乌丸人不筑城郭、贵少贱老、“恶种姓之失”而有收继婚,诸如此类的习惯,在《史记》《汉书》记载的匈奴身上都能看到,考古发掘亦证明乌丸和匈奴在文化上有相似之处,在辽宁西岔沟出土的西汉乌丸文物里面,据说有一些青铜饰牌上的双牛、双羊、双驼及犬马、犬鹿图案,就是受了匈奴的影响(参见林幹《东胡史》)。

因此,乌丸虽然“汉化”很早,他们对汉朝也有粮食、贸易等的实际需要,但另一方面,他们还保留着很深的北方游牧民族习性,他们的社会组织、宗教信仰、风俗礼仪,仍然与以农耕为主的汉朝迥然不同。

夹在北匈奴与南汉朝之间,又有鲜卑在侧,乌丸的处境自然相当微妙。

从汉廷的视角,恰如陈寿所写:“《书》载‘蛮夷猾夏’,《诗》称‘猃狁孔炽’,久矣其为中国患也。”这是《魏志·乌丸鲜卑传》的开头。开宗明义的这几句话,很可能是模仿了班固,因为在《汉书·匈奴传赞》里,班固早已说过:“《书》戒‘蛮夷猾夏’,《诗》称‘戎狄是膺’,《春秋》‘有道守在四夷’,久矣夷狄之为患也。”他的《汉书叙传》也有过类似表达:“于惟帝典,戎夷猾夏,周宣攘之,亦列风雅……”这里引《诗经》《尚书》,主要是强调“四夷”为害汉朝以及汉王朝对他们的警戒由来已久,早已刊入经典。而如果再要往前追溯的话,当司马迁写作《史记·匈奴列传》的时候,他对这一篇传记的定位已经很清楚,那就是“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欲知强弱之时,设备征讨”(《史记自序》)。所以,陈寿说他为了“备四夷之变”而写下乌丸、鲜卑等传,就是既延续了司马迁、班固以来的修史传统,也承袭了他们甚或是产生更早的“外攘夷狄”的心理。

在汉晋史家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之中,可以看到当时的汉朝对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实在有一种相当固执的内外、彼此之分,有一种“他群”“我群”(李济语)或说是“他者”“我者”(许倬云语)的对立观念。

根据文献记载,乌丸在汉代曾有过两次大规模的内迁,一次是在汉武帝时,霍去病打败匈奴后,将乌丸人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边境,还有一次是在东汉光武帝时,乌丸人被迁到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边境十郡。随着乌丸人两次内迁的,是在今天的北京与河北万全县,汉代政府分别设置了护乌丸校尉,专门管理乌丸人,并承担侦察、监督匈奴和鲜卑的责任。针对乌丸人的这一军事设置,有人说是缘于班固父亲班彪的提倡,因为班彪曾说:乌丸“天性轻黠,好为寇贼”,不以相当一级的官员去专门管制,便无法保证边境无事、国家安全。在他的意识当中,乌丸人不仅好犯事作乱、轻躁狡猾,与汉民不同,而且他们喜欢作奸犯科的性格,还是与生俱来的。

像班彪这样的看法,其实是有相当普遍性的。当时一般人也都认为,不管作为草原游牧民族的乌丸,对汉朝是归顺还是对抗,他们身上都先天的有一种异于中国民众的特殊习性。班固之兄班超出使过西域,也攻打过北匈奴,在他看来,匈奴人与中国礼仪习俗不同、饮食言语不通,根本就是“被发左衽,人面兽心”。而如此根深蒂固的成见,在陈寿的时代也并没有消除,江统的《徙戎论》有一句名言,就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

但是倘若站在乌丸的立场,则可以体会到,一方面他们对汉王朝确实有所依赖,由此愿意接受汉王朝的“朝贡体制”,以奴婢和牛马、弓弩、毛皮等物资的贡献,来换取汉王朝的保护。可是另一方面,在强大的匈奴面前,他们也不得不表示臣服,随时奉献牛、马、羊等,以免遭受“过时不具,辄虏其妻子”的惩罚。这就是以小事大。

当然,以小事大的乌丸也有它的自立之道,有它的摇摆和挣扎。尽管现在很难看到这方面的记载,然而在有限的汉文资料里面,也还能隐约看见他们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和心情。讲两个例子。一例是在汉昭帝的时候,逐渐壮大起来的乌丸,为报汉初冒顿杀东胡王之仇,去挖匈奴单于的冢墓,引起匈奴反扑。汉大将军霍光见匈奴被乌丸攻击,趁机派范明友去打匈奴,顺势将乌丸三王斩首,收一石二鸟之利。乌丸遭此袭击,只得掉转头来,再与范明友军作战。

还有一例是在王莽时代。当时对外强硬,王莽与匈奴达成了不得接受乌丸降人的协议,同时也告诫乌丸不要再向匈奴纳税,就是说作为第三方的汉廷,强迫乌丸与匈奴解除了隶属关系。谁知匈奴表面应承,实际还是如常到乌丸收税,当乌丸抬出“天子诏条”作为抗税的挡箭牌时,他们根本不理会,将乌丸首领捆绑倒悬,当乌丸人怒杀其使者后,他们又出兵镇压,并掠走妇女儿童上千人,叱令乌丸“持马畜皮布来赎”,当乌丸人带了财物去赎,又被他们连人带物全部扣下,最后,在汉廷的再三敦促下,他们才勉强同意将人和财物归还,却又以护送乌丸人为借口,出动上万骑兵勒马塞下,表示抗议和威胁。此后不久,匈奴便与乌丸联手,“共为寇入塞,譬如中国有盗贼耳”(《汉书·匈奴传下》),而这一情形,要持续到匈奴内部发生分裂,“乌桓乘弱击破之”,汉光武帝亦不失时机采取离间手段,“以币帛赂乌丸”,使乌丸人又向汉朝诣阙朝贡,“保塞无事”。

在三方如此长期拉锯式的且战且和中,乌丸的摇摆、挣扎和自立,在汉朝人眼里,往往就表现为“困则卑顺,强则娇逆”(侯应语)、“弱则畏服,强则侵叛”(江统语)的游牧民族“难羁”的特性。

一九七一年,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发现一座汉代古墓,据推测,墓主人是一名大约汉桓帝时期的使持节护乌丸校尉。墓中有很大的彩色壁画,描绘这位护乌丸校尉从繁昌出发,出居庸关,到达宁城任所,在任上起居出行、歌舞游猎的场面。壁画上的墓主人端庄老成、威风凛凛,在他身旁,除了僚属,还有弯腰行礼的乌丸人、鲜卑人,都剃着光头,穿深褐色的衣服,体态恭顺、表情温和,完全是被驯服的样子。这大概可以代表当时人对于在护乌丸校尉管辖的世界里,各民族是如何和谐相处的想象。

乌丸有打起仗来“如摧枯折腐”的骑兵,常使汉朝朝廷头痛,也常为汉朝朝廷所需。据说汉代掌管宿卫禁兵的长水校尉,手下就领有乌丸七百余骑。王莽征匈奴,也曾募集乌丸、丁零士兵,还将他们的妻子家人扣为人质。公孙瓒率幽州乌丸突骑讨韩遂,乌丸人不愿从命,以“牢禀逋悬”也就是军粮不足为由,纷纷叛逃。汉末中山太守张纯就说过这样的话:“乌桓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今不堪命,皆愿作乱。”因为能打仗,往往被当炮灰。这是从另一个侧面,道出乌丸人在汉朝的艰难处境。

和林格尔汉墓壁画

乌丸人虽不曾拥有匈奴式的草原帝国,也未像后来的鲜卑建立起北魏王朝,但在它昙花一现般的短暂强盛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个匈奴冒顿式的英雄人物,就是蹋顿。

蹋顿是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的侄子,丘力居死后,他先是代立大人,总摄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三郡乌丸。等到丘力居儿子楼班长大为单于,他又称王,以“武略”“骁武”闻名于世,陈寿说:“边长老皆比之冒顿。”

建安初,袁绍据有河北、山西、河南的黄河以北和山东胶州半岛,得“天下六分之五”,他向曹操宣布,单靠自己播名海内的声誉,即可“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他所谓“兼戎狄之众”,指的就是有统合乌丸、匈奴等游牧民族的办法。

当此时,三郡乌丸在幽州“略有汉民合十余万户”,兵强马壮,势力也达至顶峰。袁绍凭借他与南匈奴交往的经验,假汉献帝之名,先封乌丸三王蹋顿、苏仆延、乌延为单于,“皆安车、华盖、羽旄、黄屋、左纛”,给以最隆重的待遇,又派汉人女性与他们通婚,以取得三郡乌丸的全力支持。在这三郡乌丸中,数辽西的蹋顿最强,袁绍对蹋顿也就格外重视,并在蹋顿的协助下,击败公孙瓒。公孙瓒与袁绍的策略刚好相反,他主张“胡夷难御,当因不宾而讨之”,态度强硬、手法粗糙,很容易刺激出乌丸等游牧民族的对立情绪,因而在讨伐他的檄文中,袁绍就写他是“众叛亲离,孑然无党”,又讽刺他说,“乌丸、濊貊,皆足下同州,仆与之殊俗,各奋迅激怒,争为锋锐;又东西鲜卑,举踵来附。此非孤德所能招,乃足下驱而致之也!”由于同乌丸的良好关系,官渡之战后,袁绍吐血而死,袁谭亦被斩,剩下袁尚、袁熙,还能够带领幽冀十余万户吏民投奔三郡乌丸。

建安十一年(206),曹操征讨并州刺史也是袁绍外甥高幹,高幹逃往匈奴求救,而匈奴不敢接纳,然而,蹋顿却毫不犹豫地收留了袁尚、袁熙,这让刚刚把袁绍打得一败涂地的曹操忍无可忍,于是他下定决心征讨三郡乌丸。

稍早前,乌丸亦曾有过派出骑兵帮助袁谭的准备,因此在建安九年(204),曹操也派过牵招到柳城(今辽宁省朝阳市)去见辽东乌丸单于苏仆延,即峭王。

牵招过去为袁绍兼领乌丸突骑,与乌丸相熟,他见峭王时,辽东太守公孙康派遣的使者恰好在座,也带着授给单于的印绶。峭王对这种政出多门的情形不理解,疑疑惑惑地问牵招:“昔袁公言受天子之命,假我为单于;今曹公复言当更白天子,假我真单于;辽东复持印绶来,如此,谁当为正?”牵招一番解释,自然是说明袁绍如何失当、曹操如何改正,“辽东下郡”则是根本没有封单于的资格,说服峭王最后“敬受敕教”。牵招义正词严,圆满完成自己的任务,可是,他毕竟未能消除乌丸人对于这种颠三倒四假册封的疑虑,无法阻止他们由此而对中原政治局势产生怀疑,更无法左右他们对国内各种政治力量之强弱的判断。所以,郭嘉就分析说:在此情形之下,蹋顿是难免受到“胡人一动,民夷俱应”的舆论鼓舞,而对中原有觊觎之心的。

这一形势,也促使曹操下决心征讨乌丸。

曹操显然是将乌丸视为强敌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首先听从董昭的建议,开凿平虏渠和泉州渠,将滹沱河、泒水、沟河、潞河、滦河五条河流,从河北饶阳到乐亭联结起来,作为运粮的通道(张博泉说)。但听说要打乌丸,曹操手下的将帅都不赞成,他们认为“夷狄贪而无亲”,乌丸人现实、实际的本性,必使他们不为“亡虏”袁尚所用,真正要防备的,倒不如说是可能偷袭许昌的刘表。这里面,只有“汝颍奇士”郭嘉的意见不同。郭嘉对袁绍,曾有过“袁公徒欲效周公之下士,而不知用人之机”“欲与共济天下大难,定霸王之业,难矣”的评价,建安初他归曹操,便成为曹操最重要的谋臣。他不但支持曹操征乌丸,以防蹋顿坐大,还建议要在“胡恃其远,必不设备”之时,“卒然击之”。事情正如郭嘉所料,“坐谈客”刘表确未把握阻击曹操的最后机会。而当曹操进军到易县时,郭嘉再次提醒他兵贵神速,千里袭人,必要“留辎重,轻兵兼道以出”。《三国演义》写到这一节,就很注意到郭嘉在这一战中的作用,因而定其回目为“郭嘉遗计定辽东”。

出征前,曹操又招来田畴。田畴是无终(今天津市蓟县)人,汉末有名的义士,他曾冒着寇虏纵横、道路阻绝的危险,穿山越岭,代刘虞到长安上表献衷。刘虞死后,他率宗族等五千余家避乱徐无山(今河北省玉田县北),约法、制礼、兴学校,远近闻名。乌丸、鲜卑尊敬他,“并各遣译使致贡遗”,礼尚往来。袁绍父子也想笼络他,却为他拒绝。可是他的烦恼在于,乌丸不时侵扰,杀害知名人士及官员,他都束手无策。因而曹操的使节一到,他便应命而至。

建安十二年(207)夏天,暴雨不断,道路泞滞不通,乌丸又据守要道,前进无路。熟悉地形并且熟知乌丸的田畴自告奋勇为向导,选择一条人迹罕至的路径,从卢龙口(右北平郡治,今河北省喜峰口附近),过白檀(今承德市西)、平冈(今凌源市附近),直扑乌丸蹋顿所在地柳城。待蹋顿、袁尚惊觉,仓皇迎战,为时已晚。蹋顿措手不及,当场被杀,袁尚、袁熙逃往辽东后,也被公孙康斩首。

这一场胜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战役,在《魏志》里有多处记载,分别见于《武帝纪》《田畴传》《郭嘉传》《乌丸传》等,而以《武帝纪》最为详细。其中说田畴:

引军出卢龙塞,塞外道绝不通,乃堑山堙谷五百余里,经白檀,历平冈,涉鲜卑庭,东指柳城。未至二百里,虏乃知之。尚、煕与蹋顿、辽西单于楼班、右北平单于能臣抵之等将数万骑逆军。八月,登白狼山,卒与虏遇,众甚盛。公车重在后,被甲者少,左右皆惧。公登高,望虏阵不整,乃纵兵击之,使张辽为先锋,虏众大崩,斩蹋顿及名王已下,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辽东单于速仆丸及辽西、右北平诸豪,弃其种人,与尚、煕奔辽东,众尚有数千骑。

《田畴传》写曹操见道路难行,问计于田畴,田畴提出“尚有微径可从”:

乃引军还,而署大木表于水侧路傍曰:“方今暑夏,道路不通,且俟秋冬,乃复进军。”虏候骑见之,诚以为大军去也。太祖令畴将其众为向导,上徐无山,出卢龙,历平冈,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余里,虏乃惊觉,单于身自临阵,太祖与交战,遂大斩获,追奔逐北,至柳城。

这里增加了一个佯装撤退、迷惑对方的细节。而战后论功行赏,曹操亦以“王旅出塞,途由山中九百余里,畴帅兵五百,启道山谷,遂灭乌丸,荡平塞表”为理由,封田畴亭侯(裴松之注引《先贤行状》)。

《郭嘉传》写郭嘉反复提醒曹操轻兵以出,掩其不备:

太祖乃密出卢龙塞,直指单于庭。虏卒闻太祖至,惶怖合战。大破之,斩蹋顿及名王以下。尚及兄煕走辽东。

可惜自柳城归来,三十八岁的郭嘉便一病不起,而曹操上表请追赠加封,里面就说到他“逾越险塞,荡定乌丸”,功劳可比大破匈奴的霍去病。

《乌丸传》写的则是:

建安十一年,太祖自征蹋顿于柳城,潜军诡道,未至百余里,虏乃觉。尚与蹋顿将众逆战于凡城,兵马甚盛。太祖登高望虏阵,抑军未进,观其小动,乃击破其众,临阵斩蹋顿首,死者被野。

曹操北征乌桓示意图

上述各个传记中的描写,如果详加对照,在时间、地点等细节上颇有出入,过去人已经指出,这可能是由于它们各有不同的史料来源。这里不惮烦琐,一一引录,要说明的是不管怎么来写,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写出了如郭嘉期望的“兵贵神速”的节奏。同样在乌丸“虏众大崩”“惶怖合战”的映衬下,曹操“登高望虏阵”、从容指挥战役的形象,也被烘托得十分高大。在以“实录”见长的《三国志》里,不能不说这表现出陈寿亦有一支相当传神的妙笔。与此恰成对照的,是后来范晔在《后汉书·乌桓传》中所写:

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乌桓,大破蹋顿于柳城,斩之,首虏二十余万人。

这样一笔带过,未免过于潦草。

有“(建安)七子之冠冕”称号的王粲避乱荆州时,曾劝刘琮归曹操,他说当此“家家欲为帝王,人人欲为公侯”的时代,只有曹操“雄略冠时,智谋出世”,其“摧袁氏于官渡,驱孙权于江外,逐刘备于陇右,破乌丸于白登”的赫赫战绩,足以证明他的杰出,非常人可比。“破乌丸”,消灭袁绍残部,在曹操立足中原、统一北方的道路上,显然有一种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一仗,从五月打到十月,当时就传说万般艰苦,凯旋途中天寒且旱,杀马数千为粮、掘地三十余丈取水。现存曹操《步出夏门行》四首乐歌,包括《观沧海》《冬十月》《河朔寒》和《神龟虽寿》,据说就是写于北征乌丸的时候。从北征军进驻碣石(今河北省昌黎县),诸将领意见犹有分歧,由“不知当复何从”开始,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道出自己的壮志为止,其中也写到当“孟冬十月,北风徘徊,天气肃清,繁霜霏霏”的秋冬,在北方,“乡土不同,河朔隆寒”,由于河水为冰所封冻,“舟船行难”,又由于地上也冻得锥扎不进,找不到一点食物,将士们只得在厚厚的冰面上艰难跋涉。不过这四首乐歌,总体上还是充满了“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即不为艰难环境所屈服的豪迈之气,尤其“东临碣石,以观沧海”这一首,更以其“企首奇壮”(钟惺评语),历来被人称道。像清代学者陈廷敬便因此而对曹操怀有很高的敬意,他有诗写道:

东临碣石观沧海,终古曹公一世雄。汝在辽西怀往迹,振衣飘渺对天风。(《过永平怀故观察守荔裳》二首之一)

“东临碣石观沧海,终古曹公一世雄”,征乌丸这一年,曹操五十三岁。

平定柳城,战果累累,且不说收缴财物无数,曹操把它们都分赠与人,如“特以素屏风、素冯几赐(毛)玠”,更重要的是,获得“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其中就包括后来随他转战南北、享有“天下名骑”之美誉的三郡乌丸。而回到易县后,代郡、上郡的乌丸单于也都前来祝贺,幽州、并州的乌丸一万余落随即移居内地。这一来,曹操的军力大增。

翌年(208)春,曹操返回邺都,六月升为丞相,七月南征刘表,九月在当阳长坂追击刘备,一鼓作气,势不可当。直到这一年的十一月,在南方赤壁,方为周瑜所阻。

三国时,缪袭奉命以曹魏建国的历史为素材,创作一套鼓吹曲,其中就有一首《屠柳城曲》(其七),专门歌颂曹操的北征乌丸。歌中唱道:

屠柳城,功诚难。越度陇塞,路漫漫。北逾冈平,但闻悲风正酸。蹋顿授首,遂登白狼山。神武慹海外,永无北顾患。

南宋的李弥逊有过一个议论,说:

魏武行三郡如归市,致(袁)熙、(袁)尚如拉枯,可谓英武矣。然天下未定,勒兵远掠,深入它人之境,乘危攻坚,徼幸一胜,亦兵家之所忌,有德者所不为也。(《魏武征三郡乌丸》)

他以为北征乌丸,是曹操仓促行事,侥幸获胜。美国的巴菲尔德也曾以此论定,曹操是比游牧民族首领更大的冒险者(《危险的边疆》)。这些“事后诸葛”就像当初的反对者们一样,对曹操攻打乌丸,也都不那么肯定。过去史学界因为郭沫若要替曹操翻案,将征乌丸说成是“反侵略性的战争,得到人民的支持”(《替曹操翻案》),而有过关于这场战争性质的讨论,从事民族学研究的马长寿就反对郭沫若的看法,主张它“纯粹是一个国内争夺政权的问题”(《乌桓与鲜卑》)。以上这些评论、争论,关心的主要是曹操打乌丸是不是合理、正义的问题,却大多忽略了令曹操做出这一决策的,既是现实的考量,也有历史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乌丸卷入了汉末中国的群雄争霸,当“(袁)尚欲凭其兵力,以安北边”时,曹操便无法不将他们与袁尚视为一体,征乌丸,也就成为他最终一统北方的必有之战。而另一方面,他看待乌丸,与中国人历来看待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眼光并无两样,仍然视之为“夷狄”、为劲敌,而战争,已经是规定好的一个选项。

班固总结汉代对匈奴的办法,说:“有修文而和亲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尊卑交替、文武兼擅,相当灵活,也相当细腻,略等于今天的对外政策中,有“武力打击”与“和平外交”这两种,据说这也是自周朝起就有的外交原则。而在汉魏之际,汉廷对乌丸的态度,亦不妨以此来概括。

柳城之战后,乌丸元气大伤,散落在中国北方边境,再也找不到机会恢复其完整势力,不过曹操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根据王沉《魏书》的记载,建安二十年(215),曹操布置骑督太原乌桓王鲁昔驻守池阳(今陕西省泾阳县西北),以防卢水胡南下,可是他照样留了个心眼,把鲁昔的妻子放在晋阳。两年后,鲁昔因思念爱妻,擅自带领五百骑兵回并州,单骑入晋阳“盗取其妻”,由于他擅长骑射,无人敢拦阻,后来还是靠鲜卑人快马追击,才将他射死。曹操听说鲁昔叛变,开头怕他为乱一方,也是提心吊胆,及至他死讯传出,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也是在建安二十年前后,代郡乌丸中有单于自立,让曹操颇不放心,派裴潜率精兵去镇压。裴潜洞悉乌丸人心理,他单车到郡,用怀柔的手段,使代郡保持了三年平静,可是在他离任几十天后,乌丸就开始造反。曹操便又派了他的儿子曹彰去征讨。曹彰是以卫青、霍去病为榜样,有志于“将十万骑驰沙漠,驱戎狄、立功建号”的,他在这一战中奋力搏杀,“铠中数箭,意气益厉”,最后大破敌阵,“斩首获生以千数”,不光是给乌丸以致命打击,也给虎视眈眈在侧的鲜卑以教训,据陈寿说,当时鲜卑首领轲比能率数万骑观战,“见彰力战,所向皆破,乃请服”。这让曹操格外欣慰,他表扬载誉而归的曹彰:“黄须儿竟大奇也!”(《魏志·任城王曹彰传》)

在曹操,这便是当“修文和亲”失效后,“用武而克伐”“有威服而臣畜之”,对乌丸,他也有文和武的两手。

非特殊说明,本文由诗文选原创或收集发布,欢迎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