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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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夏侯惇传》原文、释译、人物评价

夏侯惇【原典】夏侯惇(dūn)字元让,沛国谯人,夏侯婴之后也。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太祖初起,惇常为裨将,从征伐。太祖行奋武将军,以惇为司马,别屯白马;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太祖征陶谦,留惇守濮阳。张邈叛迎吕布,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

夏侯惇

【原典】

夏侯惇(dūn)字元让,沛国谯人,夏侯婴之后也。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太祖初起,惇常为裨将,从征伐。太祖行奋武将军,以惇为司马,别屯白马;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太祖征陶谦,留惇守濮阳。张邈叛迎吕布,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召军吏诸将,皆案甲当部不得动,诸营乃定。遂诣惇所,叱持质者曰:“汝等凶逆,乃敢执劫大将军,复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讨贼,宁能以一将军之故,而纵汝乎?”因涕泣谓惇曰:“当奈国法何!”促召兵击持质者。持质者惶遽叩头,言‘我但欲乞资用去耳’!浩数责,皆斩之。惇既免,太祖闻之,谓浩曰:“卿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顾质。”由是劫质者遂绝。

【释译】

夏侯惇,字元让,沛国谯县人,夏侯婴的后代。十四岁时,跟随老师学习,当时有人侮辱他的老师,夏侯惇因愤怒而杀了他,因此以刚正勇敢而闻名。曹操起兵时,夏侯惇以副将身份,跟随征伐。后来曹操兼任奋武将军,便以夏侯惇作司马,领军单独驻扎在白马,并升为折冲校尉兼任东郡太守。曹操征伐陶谦,留夏侯惇驻守濮阳。张邈背叛并迎接吕布,当时曹操家在鄄城,于是夏侯惇便率领部队轻装赶去保护,与吕布遭遇,便同他交战。吕布退回,随即占领了濮阳,袭取了夏侯惇部的军资。吕布又派遣将领假投降,内外配合,扣押了夏侯惇,逼迫他交出财物,夏侯惇部十分惊慌。这时夏侯惇的部将韩浩便部署队伍守候在夏侯惇的营门口,召集官兵将领和其他守备人员等,按兵坚守岗位,不许妄动,各兵营才安定下来。韩浩独自来到夏侯惇关押的地方,叱责劫持人质的人说:“你们这些凶恶不法的人竟敢劫持扣押大将军,不想活命了?况且我受命讨伐反贼,怎能因为一位将军的缘故而纵容你们呢?”又哭着对夏侯惇说:“为了国法我没别的办法了!”又紧急召集士兵攻击劫持人质的人。这些人非常恐惧,急忙叩头,说:“我们只是想求取些资财就离开。”韩浩反复训斥后,将他们都杀掉了。夏侯惇脱离了危险。曹操听说后,对韩浩说:“您这种行为可为千秋万世所效法。”于是制定条令:“规定从今以后如再有劫持人质的,当一概打击,不必顾虑人质。”因此劫持人质的事情便再没发生。

【人物解读】

夏侯惇(?~公元220年),三国时期魏国名将,官至高安乡侯。夏侯惇喜好学习,尊敬师长,虽身在军旅,也会亲自迎接老师来讲学。但他为人刚烈,14岁时有人羞辱他的老师,他便将那人杀死。其为人极重外表,每每照镜看到自己盲了眼都会十分愤恨,将镜子推到地上,更不喜欢被人叫自己“盲夏侯”。虽然他位高权重,但生性俭朴,一生淡泊,有多余家财便会分及部下。夏侯惇忠心于曹操,当时各将领都授予魏的官号,只有夏侯惇仍受前将军的汉官官职,便上书希望曹操封他魏官,表明他忠于魏。可曹操却认为夏侯惇与他同为汉官,大家是友臣,夏侯惇怎能屈就魏的官号,夏侯惇便受任,可见他深得曹操重用、信任,在当时无人能及。曹操死后,他成为了魏国最高军事长官,大将军。几个月后身故。

【世人对其评价】

陈寿《三国志》:“惇虽在军旅,亲迎师受业。性清俭,有余财辄以分施,不足资之于官,不治产业。”“夏侯、曹氏,世为婚姻,故惇、渊、仁、洪、休、尚、真等并以亲旧肺腑,贵重于时,左右勋业,咸有效劳。”

曹操:“夏侯惇乃我军中典范。”

司马炎:“惇,魏之元功,勋书竹帛。昔庭坚不祀,犹或悼之,况朕受禅于魏,而可以忘其功臣哉!宜择惇近属劭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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