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赠琮公》(韦应物_原文_赏析)
山僧一相访,吏案正盈前。
出处似殊致,喧静两皆禅。
暮春华池宴,清夜高斋眠。
此道本无得,宁复有志筌。
此诗大约作于诗人为滁州刺史时。诗歌以答人为题,抒发其在官行禅的特殊的心理体验。
“山僧一相访,吏案正盈前。”首二句以两种不协调的情形表现诗人与僧人生活环境的不同。“山僧”,指琮公,着一“山”字,表明琮公身居山中,不与俗为伍,远绝尘世。“吏案”,指官方的案卷,着一“吏”字,突出诗人身系官场、羁于尘事。表面看来,琮公与诗人是两种心境完全不同的人,一个清净高爽,来去洒脱;一个则吏案盈桌,尘事缠身。那么琮公为何要去拜访他呢? 是依附于他吗? 不,在诗人与琮公之间还有一条十分玄妙的纽带,将这两个生活在不同环境之人维系在一起。
“出处似殊致,喧静两皆禅。”这正是他们的相通之处。佛家多在僻静清幽处闲坐冥想、诵经修行,而韦应物则以为,静处固然可以习禅,喧闹之处也可以习禅。禅宗主张 “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所谓“最上乘,无可造,不施工力自然了。识心见性又知时,无心便是释迦老” ( 《山僧歌》,《禅与中国》 引)。只要心空无物,不染尘虑,即使身居官府,也如闲处山中,心静如井水。“悟者本无逆顺”,又何有喧静之别呢? 韦应物所标举的这种喧中之禅与白居易所奉行的“中隐”十分相似。白居易《中隐》 诗说:“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它们都主张不拘形式,注重心灵的修行,从根本上超出俗界。前四句意思略有转折,首二句暗写琮公不满于诗人“吏案盈前”,有责怪意; 三、四句则以 “喧静两皆禅”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使琮公与诗人心境得以勾通。
“暮春华池宴,清夜高斋眠。”具体描写诗人在官府中的生活。“华池”,原指昆仑山上的仙池,此借指官府。诗人用纯客观的笔法再现他简单而自然的生活,不加点染,不加评述。那么在诗人宴饮、夜眠的生活中包含着什么呢?《景德传灯录》卷六中所记之事可作此二句注脚:有人问一位禅师:“和尚修道,还用功否?”禅师说:“用功。”问:“如何用功?”禅师说:“饥来吃饭,困来即眠。”问: “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禅师说:“不同。”问: “何故不同?”禅师说:“他人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思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这个故事与韦应物所描写的宴饮、夜眠一样,生动体现了禅宗人人皆有佛性、事事任运自然的思想,从更深的层次补充说明了 “喧静两皆禅” 的道理,使人更清楚地看到虚静超脱的心境。
“此道本无得,宁复有忘筌。” 末二句照应全篇,进一步阐发喧中悟道的禅理。“忘筌”,即得鱼忘筌,得道忘言。佛家和道家都以此比喻求道者重在得道,不拘形式,《宝藏论》说: “得意忘言,一乘何异。”诗人反其意而用之,抒发自己对禅的更深一层的理解。常人或许会以为他喧中习禅,是得道忘筌理论的具体实践,而诗人则认为佛道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处处皆可见佛,而又不专存于某一处,佛性本来存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无所谓得与不得,既然无所谓得道,也就无言可忘。以鱼喻道,以筌喻言,故也无筌可忘。这种观点与 《顿悟入道要门论》 中所说的禅心 “不住一切处”的禅理是相一致的,它更深刻地体现了诗人习禅之真、悟道之透,把诗人喧中悟道禅理阐发得更加完善,更符合诗人的生活情趣,进而揭示了一个 “心常湛然,应用自在” 的悟者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