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既济第六十三·离下坎上》全文、释义
既济第六十三 离下坎上
既济指已经渡河抵达彼岸,引申为事已完成。既济卦由离、坎两卦组成。从卦象言,离为火,坎为水,水在火上,火性炎上,而水性润下,两者相交而相济。然水决则火熄,火烈则水涸,相济之中含藏相灭之机。六爻均当位,且相应,六十四卦中如此整齐者,唯既济卦而已。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乃事之既成者,亨小者,非不亨也,唯既济不如方济之时亨通之盛大也。处既济之道,宜贞固自守。盖功成者退,方来者进,事既已济,济极则反,水火相济之中,相灭之机伏焉,故云“初吉终乱”。谓成功而自以为事已竟成,志得意满,终将走向败乱。反之,若能功成而不自是,胸中另有襟抱,临事以惧,则可持盈保泰。
初九 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曳,拖引也。曳其轮,谓拖曳车轮,阻其前进。濡,浸湿也。濡其尾,谓狐之渡河必举其尾,今浸湿其尾,所以止其速济。初九以刚居阳,又上应六四,本主于上往。然处既济之初,若上进不已,必有悔咎,故宜谨慎守成,戒急用忍,曳其轮,濡其尾,乃得无咎。
六二 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丧,失也。茀,车帷也。古之妇人乘车不见露,于车之前后设茀以自蔽。六二中正柔顺,虽上应九五,然处既济之时,九五焉有求用之意?六二犹妇人欲乘车出门,因丧其茀,故不能成行。若因而逐其茀,俾乘车而行,以求见用于九五,则失其素守之志。卦有六爻,“七日”则时变矣。“七日得”,喻六二柔中守正,虽不得行于今,终必行于他时也。
九三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高宗,殷王武丁,中兴之主也。鬼方,古种族名,其地远离中国。九三以刚居阳,处下卦离体之终,有刚强文明之才。处既济之中,九三中兴之主武丁远伐鬼方,必三年之久而后克之,足见其劳惫之甚,用诫不可轻启征伐。中兴之业既就,远方之伐既成,当谨防小人贪功好战,恃功揽权,以致乱终,故与师卦上六同,诫以“小人勿用”。
六四 仃有衣袽。终日戒。
仃,当作濡,谓渗漏也。衣袽,破旧之衣,所以塞舟漏也。既济至六四已入坎体,故取舟漏为戒。又六四以柔居阴,乃多惧之地,当思防患虑变。行舟水上须备衣袽以防舟漏,尤须终日戒惧,以防水浸至而不知。备患之具,不失于寻常,而虑患之念,又不忘于顷刻,乃处既济之道。
九五 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东邻、西邻乃假借之辞,犹言彼此。杀牛,盛祭也。禴祭,薄祭也。既济卦发展至九五,即使以杀牛盛祭来享祀神明,终不如西邻以薄祭,而可实受其福。盖祭在诚,而不在物。九五之君处既济之时,享治平之盛,骄奢易萌,诚敬易丧,虽以杀牛盛祭,焉能降福?意谓保治者,以实,不以文。
上六 濡其首。厉。
上六以柔居阴,处既济之极、坎险之上,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其危厉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