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益第四十二·震下巽上》全文、释义
益第四十二 震下巽上
益为增益、损上以益下之意。益卦由震、巽两卦组成。益卦乃否卦()之九四来居初位,故《彖传》云“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从卦象言,震为雷,巽为风,风雷二物,相激相荡,雷激则风怒,风疾则雷迅,风雷相薄以相益,所以为益。从卦德言,震为动,巽为入,愈动则益入。益者所以损上以益下,益下则本固而民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藏富于民,乃益之道也。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之为卦,九五与六二皆得中正而相应,在位者能损上益下,则民富国强,故利有所往。上既能约己以裕其民,民必亦乐于顺服以奉其上,上下合德,足可图大事而济险难,故曰“利涉大川”。
初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吉,善也。初九以刚居阳当位得正,为震之主爻,当益之时,受上之益者也。其正应六四为巽主,乃巽顺之近君大君。初九得其委任,处益之初,可以大有作为,唯必尽善,方可无咎,若未尽善,则有过咎矣。盖初九处下卦之下,其位最卑,有功不显,无功招祸,不宜承担重任。今既得信于近君大臣,初九当全力以赴,功成而弗居,方是尽善。
六二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朋原作趄,古人以贝为钱币,以二贝或五贝为“朋”。“十朋之龟”乃喻极其贵重之宝物也。祭天乃天子之事,故云“王用”。帝,指上帝、天帝。六二以柔居阴,刚不足,而其正应九五则以刚居阳,刚有馀。九五具刚中之德而居至尊,能自损其有馀之刚以益虚中之六二,其吉可知。或以“十朋之龟”之重宝来增益六二,也不得辞却,六二虚中只须守其常永贞固之德,则得吉。六二乃虚中永贞之臣,九五君王用之以主持享祀上帝之祭典,理当得吉。
六三 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用,以也。凶事,谓患难非常之事。孚,诚信也。中行,中道也。圭者,古时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六三以柔居阳,刚非不足,其应上九以刚居阴,刚非有馀,本无可损益。然上九居益卦之终,益极则损,故益六三以凶事。六三以刚柔适中,不为凶事所累。盖六三处震体之极,位非卑下,于凶事骤临之际,行权以损上益下,犹荒年之开仓赈济,义所当为,何咎之有?唯六三当诚孚积于心,而所行皆合于中道,是以得信于上,乃能无咎。
六四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为依,依附于上也。古时邑国,民不安其居则迁。迁国,乃邑国之大事,所以益民也,须顺下而动。六四以柔居阴,上比九五,下应初九,乃近君大臣。六四处一卦之中,故能行中道,有告于上而获信从。六四为巽主,必得上依九五刚中之君,以益其民;下用初九阳刚之才,以致其动。
九五 有孚恵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九五以阳刚居中得位,以其中实,为有孚之象。九五损其多馀之刚以益六二,真心诚意惠民,毋须问民之感,则至善大吉。如此民必亦交孚至诚,以君之德泽为恩惠也。
上九 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勿,无也。上九以阳刚处损上益下之极,当极则变,反而损下以自养。求益无度,众所共恶,故民无益之者,甚或攻击之矣。盖损上益下乃不易之理,贵在恒久。而上九非但不能益下,且因求益无厌,以致损下以奉己,其益下之心不恒久,乃致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