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讼卦第六-䷅坎下乾上·爻辞详解》解读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初六,不长久纠缠于争执之事,略有言语摩擦,最终是吉祥的。永:长。
这一爻是说争端初起,略辩即明,不可长久纠缠。
“不永所事”是初六的指导思想,这是很明智的决策。事端初起,还没有发展成争讼,那么就尽量不让它发展成争讼。所以它不长久纠缠于争执之事,断然地结束争执。
有些事略辩即明,有些事甚至不辩即明,纠缠于口舌之争是无益的。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不能胜讼,于是逃跑回来。下面的人与在上的人争讼,招来祸患会像俯身拾物一样容易。
这一爻是说,处于弱势争讼必然会失利,要及时中止以免祸。
九二以阳爻处于阴位,又在坎险之中,地位和形势都极为不利。九五以阳居阳,又是君位,势不可敌,九二与它争讼,必然吃亏,招来的祸患将俯拾皆是。火速退出争讼而逃避。这种急流勇退的行为是十分明智的。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说安享祖业,守持正道以防危险,终将吉祥。或辅助君王的事业,不以成功自居。德:指祖业。厉:危险。
六三以柔质居于下卦之上,有不能争讼、唯食旧德之象。但六三又是以阴爻居阳位,其位不正;更兼处于九二、九四两刚之间,是危厉之境;又是上下卦之交,是进退两难的是非之地。六三必须安分守己,与人无争,才能保持旧禄不失,获得吉祥。即使从事君王委派之事,取得成绩也不能自己居功,能这样小心谨慎就差不多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这一爻是说,争讼无理,要立即回头,改正错误。不能胜讼,回心转意而归向正理,改变态度而安守正道,可获吉祥。
九四阳刚性健好争,但居于阴位,又有能退之象。它见真理不在自己这一边,就赶紧改变蛮横无理的态度,修正自己的行为,按常规常理说话。这样就不会有什么损失,结果也是吉祥的。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能够决断争讼,大吉,因为九五能行中正之道。
这一爻是说,以中正之道决讼最为吉祥。九五象征刚健中正、明快无私的主讼者,也是理想的化身。能如此,方能明断曲直,诉者当然心悦诚服,而无不平之气,这是最大的吉祥。本卦辞中所说的“利见大人”,就是这位“大人”了。
上九:或锡之以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或许会得到赏赐佩带,也必然在一天之内三次被剥夺。象中又说:由于争讼而得到赏赐命服,也是不值得尊敬的。
上九以阳刚居于讼卦的终极之地,象征恃强争讼到底而不知悔改的人。一般来说,这种强讼不止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爻辞在“锡之以带”之前加了一个“或”字,表示偶然性。即使如此,这种通过争讼而获得的高官厚禄也是极不光彩的,弄得身败名裂。这完全是咎由自取。
上九所得到的恶果,正好印证了卦辞和彖中所强调的“终凶,讼不可成为”的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