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金刚作闹》原文、注释、赏析
金刚作闹
【原文】
严州司寇某①,有戚徐姓者,能持《金刚经》。司寇卒后,徐作功德,为诵经日八百遍。一夕病重,梦鬼役召至阎罗殿,上坐王者谓曰:“某司寇办事太刻,奉上帝檄②,发交我处。应讯事甚多,忽然金刚神闯门入,大吵大闹,不许我审,硬向我要某司寇去。我系地下冥司,金刚乃天上神将,我不敢与抗,只好交其带去。金刚竟将他释放。我因人犯脱逃,不能奏复上帝,只得行查至地藏王处③,方知是汝在阳间多事,替他念《金刚经》所致。地藏王晓得公事公办,无可挽回,故替我拦住金刚神,不许再来作闹,仍将某公解回听审。所以召汝者,将此情节告知,不许再为诵经。姑念汝也是一片好意,无大罪过,故仍放汝还阳。然妄召尊神,终有小谴,已罚减阳寿一纪矣。”徐大惊而醒。未十年,竟卒。吴西林曰:“金刚乃佛家木强之神④,党同伐异,闻呼必来,有求必应,全不顾其理之是非曲直也,故佛氏坐之门外,为壮观御武之用。诵此经者,宜慎重焉。”
【注释】
①司寇:古代主管刑狱的官名。
②檄(xí):檄文。
③地藏王:即地藏菩萨,大乘佛教四大菩萨之一。
④木强:指性子直而又刚强。
【译文】
严州某司寇,有一位亲戚姓徐,会念《金刚经》。这位司寇死后,姓徐的亲戚为他做功德,每天念诵经文八百遍。一天晚上,徐某生病加重,梦见鬼差把他带到阎罗殿,殿上坐着的阎王对他说:“你的亲戚某司寇生前执法办事太苛刻,遵照上帝的檄文,将他发到我这里处理。应该问讯的事情有很多,可忽然金刚神闯进殿内,大吵大闹,不准我审理,硬逼我同意让他把司寇带走。我属于阴间的长官,而金刚属于天上的神将,我不敢与他对抗,只好交给他带走,可金刚神竟然将他释放了。我这里因人犯脱逃,不能回禀上帝,只得查问到地藏王那里,才知道金刚神闹事,是因为你在阳间多事,替他念诵《金刚经》所导致的。地藏王晓得事情必须公事公办,无可挽回,所以替我拦住了金刚神,不许再来我这里胡闹,仍旧将你亲戚押回本殿审办。之所以把你召来,是把这个事情告诉你,不许你再为他诵经。姑且念你也是出于好心,并没有大的罪过,所以还把你放回到阳间。然而无端地召来金刚神将骚扰,毕竟还是有小过错的,已减去你阳寿十二年做处罚。”徐某大惊后而醒。不到十年,他果真死了。吴西林先生说:“金刚神是佛教诸神中一种性格刚直的神灵,会袒护同党攻击异己,听到同党呼喊一定会来,有求必应,不会去管顾事理的曲直,所以佛家把金刚神安排在佛殿的门外,作为壮观门面、抵御武力的用途。念诵《金刚经》的人,应当谨慎和小心啊。”